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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0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事会工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和2022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列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二十三项
议案,并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021年公司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2021年
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的内控活动及生产经营活动
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认
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
法、决策合理,并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
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
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收购、出售资
产的交易价格合理,在收购过程中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通过收购、出售资产,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
力均得到了较好改善。
    4、公司投融资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投融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投融资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投资严谨,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5、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行为。
    6、公司关联交易、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
业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内的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2021 年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
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要求落实、
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
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除 1 名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违规减持股份外公司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事会人员的综合技能,
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持续提高监事会的能力和效率,为切实维护和保障
公司及股东利益打好工作基础。
    2、 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根据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或临时会
议,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
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权益。
    3、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
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金合
规使用。
    4、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公司
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效率,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