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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5-2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
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禹新能”)持有的山东方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方福”)99.9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现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
部门的批复文件。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在《北清环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
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清禹新能持有的标的公司山东方福 99.99%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或其它权属争议的情形,其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交易双方在签署的本次交易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做出明确安排,
在双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双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
移手续,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