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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2-05-2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
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方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9.99%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在本次交易筹划重组过程中,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
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26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进行初步磋
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
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告知交易相关方需对交
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2、在重组筹划期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各方应对
相关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

    3、在重组筹划期间,公司多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后,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公司按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了本
次交易的交易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的时间、地点、
参与机构和人员。

    5、2022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山东方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交易的
相关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
披露事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重组过程中没有发生消息泄露,不存在利用保密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