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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
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满足,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53.82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独立董事:庞敏    李恒
                                                      2022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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