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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7-28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能环能            公告编号:2022-11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4)。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8)及《关于收购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9)。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
 甘海南先生、匡志伟先生、谢欣先生(以下简称“三位股东”)《关于提议增加公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三位股东提议
 将《关于收购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以临时提
 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确保
 上述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三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11,33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06%。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送达公司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三位股东提出增加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有关情况说明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104)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
等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
2022-111)。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