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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高环能: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借款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7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借款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南辛支行(以下
简称“工商银行”)申请 7,900 万元并购借款,借款期限 84 个月,由公司提供持
有的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
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方环能”)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公司持有十方环能 100%的股权。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本次担保已按照
十方环能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0209454038D
     注册资本:35,199.4105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匡志伟
     成立日期:1988年03月21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9号仁和春天花园8号楼12层4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货物进出
口;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
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供暖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合同能源管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管道运输设
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
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
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财
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碳
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生物
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3,392.22                      276,024.09
       负债总额               274,366.05                      144,192.71
        净资产                149,026.16                      131,831.38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5,515.17                       82,673.68
       营业利润                11,538.61                       8,651.42
        净利润                 8,917.66                        8,356.52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并购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工商银行
    乙方(借款人):山高环能
    借款金额:7,9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84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
    借款用途:乙方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
    担保措施:山高环能以持有的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
公司全资子公司十方环能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保证合同》
    甲方(债权人):工商银行
    乙方(保证人):十方环能
    被保证主债权:《并购借款合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
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
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
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
期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十方环能财
务状况良好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山高环能提供融资担保,不会给十
方环能带来重大风险,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前次担保实现后,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 218,059.92 万元,对外提
供担保余额为 195,159.92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65%。前
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并购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