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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

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以政府定价为依据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

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1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创维数字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鞠新华                      尹       田                马少平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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