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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2018-11-26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8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伟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雄清女士、林伟敬先
生、鹰潭鹏盛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

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4),持有本公司股份63,367,099股(占当时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5.92%)的股东林伟建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00,000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87%)。

其中,计划在自上述公告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在自上述公告预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林伟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8-083)。2018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林伟
建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称         式                        (元/股)                    比例(%)
                       2018年8月24日
           集中竞
                             —          6.18        8,015,368       0.75%
             价
                      2018年11月23日
林伟建
                       2018年8月24日
           大宗交
                             —          6.25        3,830,000       0.36%
             易
                      2018年11月23日
               合计                      6.21       11,845,368       1.1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             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当时总股      持股数量    占目前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林伟建                  63,367,099    5.92%       51,521,731       4.80%
             流通股份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林伟建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林伟建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

益变动后,林伟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雄清女士、林伟敬先生、鹰

潭鹏盛投资有限公司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林伟建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