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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3-11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1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股票于

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为23.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并关注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通过发函、邮件及电话问询等方式对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19-007)及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业绩同向上

升原因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未发

现业绩预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4 亿元。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 号),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

露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有关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

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关于2018

年度业绩同向上升原因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已披露的2018

年业绩预计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2018年业绩预计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未

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业绩信

息;

       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的审核

通过并获得核准批复,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4亿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后承诺事项尚需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4、2019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

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

和相关领域的应用。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智能盒子终端和软件系

统与平台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运营与服务;同时,公司全面进入智

能接入网终端,家庭互联、物联网终端产品及智能安防领域,公司也

在培育及布局车载智能电子业务板块。《行动计划》涉及与公司经营

业务相关联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及智能交通、安防监控应用领域。但公

司相关业务及经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市场风险、营销风险、运营风
险、技术风险与财务风险等相关经营风险及外部不可抗力风险的影响,

可能给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出现业务发展速度不

及预期的情形。该《行动计划》对公司未来经营是否有重大影响、是

否能够较大幅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尚无法预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及偏离值较

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