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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1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

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各董事。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8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

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议案》

    2018年度,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
核字[2019]001727号《关于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6至2018

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置入资产2018年度实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38.50万元,与置入资产扣非后

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数8,745.00万元相比较少5,006.50万元,未能实现

业绩承诺,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由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

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承诺利

润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3,738.50万元,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其原股东创维液晶

科技有限公司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涉及股份数量为13,971,152股,

同时其原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上市公司2016年度现金

分红股利1,536,826.72元(含税)。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董事会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交易后以壹元总价款回购
注销所涉股份,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该次回购注销所涉股

份不具有可转债优先配售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公司职员薛涛等 40 名人员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现已经离职并与旗下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意回购注销

上述 40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9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相应的授予价格,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 5.61 元/

股或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4.66 元/股。

    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及上市交易后回购注销所涉股份,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该次回购注销所涉股份不具有可转债优先配售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表决情况:9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

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

1,194,000股回购事宜及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之创维液晶器件

(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所持13,971,152股补
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

价、办理注销手续等。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如下

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8,938,128 元
1,074,103,280 元(壹拾亿柒仟肆佰壹拾万
                                         (壹拾亿伍仟捌佰玖拾叁万捌仟壹佰贰拾捌元)
叁仟贰佰捌拾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074,103,280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8,938,128 股(壹拾
股(壹拾亿柒仟肆佰壹拾万叁仟贰佰捌拾     亿伍仟捌佰玖拾叁万捌仟壹佰贰拾捌股),全部
股),全部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司的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励;
并;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份的。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所必需。
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
                                         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
                                         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二) 要约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事会会议决议。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应当依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公司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应向工商行政管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                                     定的其他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本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应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当依法合规,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法定权
                                         利。公司应当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
                                         公平对待。
                                     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
                                     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
                                     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本
                                     公司股票。
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
                                     5%后,其所持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
报告。
                                     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持股达到规定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收购人、交易对方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相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及时告知公司控制权变更、权益变动、与其
                                     他单位和个人的关联关系及其变化等重大事项,
                                     答复公司的问询,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
                                         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社会公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谋取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非法利益,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超越股
偿责任。
                                         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不得占用、支
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配公司资产或其他权益,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
                                         计活动,不得向公司下达任何经营计划或指令,
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
                                         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以其他
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或损害的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合法权益。
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控股股东及公司有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应当
股东的利益。
                                         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
                                         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方应当在承诺中
                                         作出履行承诺声明、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并切
                                         实履行承诺。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有关各方应当采取
                                         有效措施保持公司在过渡期间内稳定经营。出现
                                         重大问题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现金分红方案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七)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六十八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
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     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
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   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
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     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
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     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     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
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     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准。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五)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
资产 30%的;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
(五)股权激励计划;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七)股权激励计划;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他事项。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
                                     年。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
                                     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规和本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的补偿等内容。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 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解除其职务。                         务。本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
                                     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
                                     益输送。
                                     ……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
方案;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或本章程授权范围内,决   (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份;
等事项;                               (十)在股东大会或本章程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
事项;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报并检查其工作;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
                                       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以确保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
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
证科学决策。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事的过半数通过。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的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除外。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应取得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
                                       织和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三)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明度;
露事务等事宜。
                                           (四)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关
                                       系,搞好公共关系。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
                                       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
                                       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    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
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   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
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
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
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
                                       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司公告和披露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信息披露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
                                   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应当制定规范董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的报刊为按中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
国证监会要求指定的两家报纸。公司信 规范,明确未经董事会许可不得对外发布的情
息披露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为巨潮资讯 形。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
                                   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
                                   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
                                   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自愿披露
                                   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
                                   据,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公司

各类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等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下述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授权公司总经理施驰先生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

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银行                                  额度(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             5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5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0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00,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深圳景田支行                 30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500,000,000.00

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700,000,000.00

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30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000.00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拥有职业的

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

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

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

据 2019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聘期为一年。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9]001669

号《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 A 座 13 楼新

闻中心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

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