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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070,931,280 股,变更为 1,069,896,280 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
司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
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
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预留限
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数量为460.8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896,280
股变更为1,074,504,280股。
    7、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13名离职员工上述40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
总数由1,074,504,280股变更为1,074,103,280股。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授予日后12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
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
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序号        姓名            回购数量(股)        回购价格(元/股)
 1            薛涛              105,000                  5.61
 2          杨盛东               59,500                  5.61
 3          吴俊杰               56,000                  5.61
 4          涂重文               56,000                  5.61
 5          张均华               50,000                  5.61
 6          蔡忠鹏               49,000                  5.61
 7          高永前               42,000                  5.61
 8            钱进               42,000                  5.61
 9          王运军               42,000                  5.61
 10         王少勇               40,000                  5.61
 11           罗翠               35,000                  5.61
 12           陈聪               35,000                  5.61
 13           杨军               28,000                  5.61
 14           谭江               28,000                  5.61
 15         何湖南               28,000                  5.61
 16         骆运阳               24,500                  5.61
 17         饶春婉               21,000                  5.61
 18           丁佳               21,000                  5.61
 19         段春晓               21,000                  5.61
 20           杨武               21,000                  5.61
 21         林远欢               21,000                  5.61
 22         任志才               21,000                  5.61
 23           王丹               21,000                  5.61
 24         何芳强               21,000                  5.61
 25         丁一玲               14,000                  5.61
 26         邹亚伟               14,000                  5.61
 27         欧发云               14,000                  5.61
 28         黄圣权               14,000                  5.61
 29         姜菊妮               14,000                  5.61
 30         钱青叶               14,000                  5.61
 31         余锦剑               14,000                  5.61
 32         杨志成               14,000                  5.61
 33         袁星星                7,000                  5.61
 34         汪孟超                7,000                  5.61
 35           马丽                7,000                  5.61
 36         胡舒琦                7,000                  5.61
  37             周荣                       7,000                        5.61
  38             高贺                       7,000                        5.61
                                           42,000                        5.61
  39            郭思佳
                                           10,000                        4.66
  40            陆丰俊                    100,000                        4.66
       上述 40 名人员均已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94,0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为确保本
次可转债的顺利发行,公司及董事会在可转债发行完成并上市后按授予价格办理
本次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且上述拟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份不享有可转换债券优先配售权。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 6,593,840.00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额          本次变动后
        类 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382,435    9.62%        1,194,000    102,188,435     9.52%
高管锁定股                  38,236,521   3.56%                0      38,236,521    3.56%
首发后限售股                36,055,014   3.36%                0      36,055,014    3.36%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090,900   2.71%        1,194,000      27,896,900    2.6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970,720,845    90.38%              0     970,720,845    90.48%
股
三、总股本               1,074,103,280    100%        1,194,000   1,072,909,280   100.00%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194,000 股,公司将在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
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6,593,840.00元,系公司自有
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由于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较小,因此,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估算,公司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变动不大,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较
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
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离职激励对象的1,194,000股限制性股
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40名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与公司旗下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该等离职员工不再符
合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5.61元/股或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4.66元/股,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计划》及所适用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以
及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引起的公司减资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