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 慧业 公告编号:2018-05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15:00 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
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8 人,代表股份 383,945,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418,803,318 股的 27.06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369,846,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6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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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9,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808,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4%;
反对 7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 63,1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
14,06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63%;反对
7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5%;弃权 6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4442%。
2、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864,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6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125,6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7%;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475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张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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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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