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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 慧业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简称“财务报表格式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
关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按照财财政部 2018 年发布
的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量
                                     1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扩大了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
范围,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
融工具披露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
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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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该变更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
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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