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业: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 慧业 公告编号:2019-027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8,803,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8,803,3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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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全部股东现金红利,并于
2019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
咨询联系人:王 婷 张 林
咨询电话:0515-88881908
传真号码:0515-8888181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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