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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业:独立董事意见2019-12-1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性房地
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报废处理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切合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报废处理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三、关于出售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公司将闲置设备资产对外出售变现,有利于盘活低效无效资产,降低经营成
本,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售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基础,
经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具有商业实质的市场行为。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假设、
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公允。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出售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良   滕晓梅     楼向阳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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