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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农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我们2020年度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召开股东大会1次。2020年公司独立董
事按规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2020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表决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反对或弃   列席股东大
 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权票次数       会次数

王国良              6                6             0              0              0            1
滕晓梅              6                6             0              0              0            1
楼向阳              6                6             0              0              0            1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6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2020 年 1 月 13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合规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合规

  2      2020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同意
                          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
                                                                                         同意
                          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20 年 5 月 22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意见                   合规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合规
 4   2020 年 8 月 27 日
                          坏账核销的专项意见                                             合规

                          全资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意见                           合规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

     1、保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
权益。
     2、对公司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
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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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专门委员会及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均包含两位独立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
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分别由滕晓梅女士及王国良先生担任。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关注
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履职,并向
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4、年度审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确认审计计划,关注审计进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听取审计情况
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保证了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按时出具,以
及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自身学习
    为更好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我们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总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
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战略、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
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
执行情况,以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
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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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良   滕晓梅    楼向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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