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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农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
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
调整,不涉及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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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最新
会计准则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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