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独立董事意见2021-04-2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最新
会计准则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良 滕晓梅 楼向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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