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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农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我们2021年度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召开股东大会1次。2021年公司独立董
事按规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2021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表决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反对或弃   列席股东大
 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权票次数       会次数

王国良              8                8             0              0              0            1
滕晓梅              8                8             0              0              0            1
楼向阳              8                8             0              0              0            1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5
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1 年 1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合规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1 年 4 月 13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21 年 4 月 22 日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同意
                          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   2021 年 7 月 7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同意
                          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意见                 合规
 5   2021 年 7 月 30 日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合规
                          全资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意见                         合规
 6   2021 年 9 月 26 日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

     1、保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
权益。
     2、对公司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
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专门委员会及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均包含两位独立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
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分别由滕晓梅女士、楼向阳先生


                                                   2
及王国良先生担任。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履职,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
       4、年度审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确认审计计划,关注审计进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听取审计情况
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保证了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按时出具,以
及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自身学习
       为更好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我们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
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
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战略、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
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
执行情况,以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
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良   滕晓梅    楼向阳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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