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4-2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多吉、
李家强和管一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其
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在认真审阅了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和相关资料后,我
们认为:
1、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并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职业素养和专
业能力。
2、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的审议
和决议过程亦均符合相关的程序。
3、我们未发现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经历或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多 吉 管一民 李家强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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