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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 (0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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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智慧农业: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公司行政中心
3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3 人,代表股份 395,227,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432,706,318 股的 27.5861%。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份374,202,000股,
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 份 总数的 26.1185%;参 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 份


                                        1
21,025,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4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5%;弃权 4,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4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7%;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2
反对 4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5%;弃权 4,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4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7%;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4,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0%;
反对 43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9%;弃权 4,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6,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08%;反对 43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45%;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7,405,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3%;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9%;弃权 177,4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0,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
97.5282%;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7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99,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7%;
反对 25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20,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12%;反对 25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95,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8%;
反对 25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2%;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17,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19%;反对 25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99%;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4,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81%;反对 2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37%;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4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4,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81%;反对 2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37%;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1,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1%;
反对 26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0%;弃权 177,4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2,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15%;反对 26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11%;弃权
17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7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4,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0%;
反对 26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0%;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6,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08%;反对 26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11%;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5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8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
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173,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703,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5%;反对 27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43%;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2%。
    表决结果:通过

    18、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8.1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87,609,0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24%,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30,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44%。
    18.2 选举贾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89,0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10,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43%。
    18.3 选举黄力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87,3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09,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7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849%。
    18.4 选举王乃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79,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4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01,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25%。

    19、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1 选举多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603,4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0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25,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731%。
    19.2 选举李家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9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3,613,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69%。
    19.3 选举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8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43%,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02,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485%

    20、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20.1 选举罗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95,3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80%,当选。



                                    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17,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290%。
    20.2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390,593,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6%,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 13,615,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201%。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 12、13 为特别
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王利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