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0 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获知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
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在为公司提供
年度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地
完成了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任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业 李映照 沈忆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