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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20-08-08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

  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减少损失。本次股权转

让采用公开挂牌和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业    李映照      沈忆勇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