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上 海 深 圳 杭 州 广 州 昆 明 天 津 成 都 宁 波 福 州 西 安 南 京 南 宁 济 南 重 庆 苏 州 长 沙 太 原 武 汉 贵 阳 乌 鲁 木 齐 郑 州 石 家 庄 合 肥 海 南 青 岛 南 昌 香 港 巴 黎 马 德 里 硅 谷 斯 德 哥 尔 摩 纽 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邮编:510623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关于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国浩(2019)证(广)字第 003 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05-08 单元 邮编:510623 电话:(+86)(20) 3879 9345 传真:(+86)(20) 3879 9345-200 目 录 引 言........................................................................................................................ 3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5 二、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6 三、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7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7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7 六、 发起人和股东............................................................................................. 18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9 八、 发行人的业务............................................................................................. 20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1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6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5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7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8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53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57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59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62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65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66 二十一、 结论性意见......................................................................................... 66 1 释 义 公司/公司/超声电子/发 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股份公司 超声印制板 指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公司子公司 超声印制板(二厂) 指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超声印制板(三厂) 指 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显示器有限 指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显示器(二厂) 指 显示器(二厂),公司子公司 显示器技术 指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高威电子 指 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四川超声 指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覆铜板厂 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公司分公司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换能器厂,公司分 换能器厂 指 公司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公司 仪器分公司 指 分公司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原名 超声集团/控股股东 指 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汕头市国资委 指 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可转债 指 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7.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股东大会 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指 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 期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和 2020 年 3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律师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 中证鹏元/评级机构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关于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2020)广证字第 003 号 致: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根据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与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 所律师作为发行人2019年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发表法 律意见。且本所律师对某事项的判断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所适用的 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对于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 政府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说明或其他文件。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发行人的保证,即发行人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律师认为 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其中,提供的材料为副本或 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涉及 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上市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4 正 文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 发行人于2019年8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汕头市国资委”) 已于2019年9月5日出具《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劵有关问题的批复》(汕国资[2019]120号),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用于投资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 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 2019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前述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发行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的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第 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 4. 根据发行人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 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 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上市申报事项等事宜。 经本所律师审查,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及发 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授权所遵循的程序合法。 综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已获得其内部所须的批准和授权 以及有关国资部门的批复,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和深 交所的审核同意。 二、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1. 发行人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1997年7月7日《关于同意成立广东汕头超 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府函[1997]123号)批准,由超声集团作为独 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经中国证监会1997年8月14日《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412号)和《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筹)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413号)批准,股 份公司于1997年9月在中国境内以“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方式公开 发行社会公众股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0,500万股。1997年10月8日,股份 6 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823”, 公司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3. 发行人现持有由广东省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证 号码为914405002311310326《营业执照》。其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叁仟陆佰玖拾陆万陆仟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超声电子仪器、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子 材料、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不含通信终端)、电子计算机,超声电子仪器的技 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及属下控股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未经外经贸部批准,不得经营国家组织统一联合 经营的出口商品的出口业务及及国家实施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的进口业务 (按[2000]汕贸管登证字第006号文经营)。 经营方式:制造、加工、销售。 经本所律师以上查验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1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的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详见下文论述),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二)款的规定。 1.2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7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2014年3月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9653万股,募集资金合计 773,205,3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9,975,628.15元,公司于 2014 年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高性能特种 覆铜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投资建设“覆铜板产品结构优化技术改造项目”、“电 容式触摸屏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并于 2014 年 5 月 9 日提交公司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实施。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 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四条的 规定。 1.3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1.3.1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 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详见“十 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论述。 1.3.2 依据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可分配 利润分别为19,190.83万元、26,984.35万元和30,309.06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25,494.75万元,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目前市场上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水平预 计,足以支付公司可转换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的规定。 1.4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曾公开发行过公司债券,不存在《证 券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8 2、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 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2.1 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1.1 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修改,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符合《发行 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2.1.2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 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 陷,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2.1.3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 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 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2.1.4 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2.1.5 发行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的规定。 2.2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2.2.1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为 191,908,277.74元、269,843,536.41元、303,090,628.39元;扣除非经常性 9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81,888,962.93元、261,580,145.88 元、273,623,093.54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扣除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连续盈利,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2.2.3 发行人上述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主营业务,且主要来自于与 非关联方的交易。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 重依赖于控股股东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2.3 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 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 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2.3.1发行人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181,888,962.93元、261,580,145.88元和273,623,093.54元,连续盈利,最近三 年主营业务收入(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6%、99.47%和 98.66%,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 2.3.2 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计划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发行 人的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 2.3.3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 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2.4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过 重大不利变化,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2.5 发行人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 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 的规定。 10 2.6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 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 规定。 2.6.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发行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及 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2.6.2 发行人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 项。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发行管理办 法》第七条的规定。 3、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 3.1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3.2 发行人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发行人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3.3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不良资产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3.4 发行人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 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 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 3.5 发行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150,350,480.00元,占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254,947,480.85元的比例为 58.97 %。发行人最 11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八 条的规定。 4、发行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披露的年报、半年报,以及编号:XYZH/2018GZA30049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17GZA30033《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0GZA30012《审计报告》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的承诺、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十 六个月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如下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 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 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5、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5.1 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 (含70,000 万元),扣除合理预期的发行费用等因素外,不超过发行人本次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数,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5.2 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 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2 录(2019 年本,征求意见稿)》,上述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5.3 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选址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 区万吉工业区中位于龙江路北侧、珠峰路东侧、兴安路西侧的地块,公司已取得 该地块编号: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64276号《不动产权证》。 2019 年8月15日,发行人取得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新型特种印 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9-440507-39-03-048031)。 2019年11月21日,发行人取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字第 44050720191121049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年3月17日,发行人取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编号: 44050720200317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0年7月2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粤环审【2020】146号《广东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年产108万平方米新型特种印制板 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5.4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用于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也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5.5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产生同业竞争或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5.6 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规定发行人之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13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发 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6、发行人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6.1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制作的《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 定。 6.2 依据发行人2019年8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编号:XYZH/2019GZA30210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 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6.3 发行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符合《发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6.4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 诺的行为,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6.5 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6 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经查验,发行人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的情形。 14 7、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7.1 发行人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5%、8.39% 、8.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5.93% 、8.13 %、7.99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 的净利润之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项的规定。 7.2 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3,566,967,372.90 元(未经审计)。 以2020年3月31日为计算口径,如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70000万元, 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的规定。 7.3 根据发行人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 元(含 7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水平及每一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 254,947,480.84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 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8、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 发行人董事会聘请有资质的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出具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15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Z【742】 号02),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AA。本律师认为:前述评级事宜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9、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会议规则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职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开、会议的表决与决议等事项 作出了详细规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保护债券持有人 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符合《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0、本次发行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35,524,525.85元,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 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符合《发行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11、本次发行的相关债券内容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保障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11.1 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设定为6年,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关于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规定。 11.2 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每张面值为100元,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11.3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每一年度的利率水平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及主承 16 销商协商确定。前述利率标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符合《发行管理办 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11.4 本次发行确定的转股期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转股期限符合《发行管理 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1.5 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确定了转股价格以及转股价格的 调整和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上市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过程中聘请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了资产 评估及验资,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发行人1997年设立时发起人投入到股份公司的 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起人投入到股份公司的资产或权利的 权属证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股份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 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 人独立从事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及触摸屏、超薄及特种覆铜板、超声电子仪 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17 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超声集团资产权属关系界定明 确,控股股东注入公司的资产全部由发行人占有、控制和经营。发行人拥有独立 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 非专利技术等,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3.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 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人员独立。 4.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控股股东 完全分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发行人根据职能的需要 设置了若干内部职能部门,均在职责范围内运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合署 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财 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具有独立和完 整的资产和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人员、机构、财务独立,而且发行人 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 发起人和股东 1. 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为超声集团。 2.超声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超声集团 持有发行人股份 162,741,800 股,持股比例占 30.31%。该公司出资人为汕头市国 资委,现持有汕 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 的社会统一 信用证号码为: 18 91440500192720415U《营业执照》,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系依法成立有效 存续的企业法人。 3.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超声集团外,股份公司没有其它持股比 例超过5%的股东。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 1997 年 7 月 7 日《关于同意设立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府函(1997)123 号),公司由超声集团独家发起,以募 集方式设立。设立后,超声集团拥有公司股份 140,000,000 股,为公司的唯一股 东。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7年8月14日“证监发字[1997]412、413号” 文件批准,发行人于1997年9月发行了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500万股 (其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850万股,向本公司职工配售650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20,5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14,000万股,由超声集团持有,社会流通股6,500 万股(含职工股65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31.71% 。职工股于1998年4月8日上市流 通。 3. 根据发行人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1998年度中期发行人按 10:3的比例分别实施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 32,800万股。可流通红股及转增股上市日为1998年9月25日。 4. 经发行人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1999年12 月29日“证监公司字[1999]147号”文批准,股份公司于2000年3月,按每10股配3 股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120万股,国有法人股放弃全部配股权。此次 配股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35,920万股。配售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00年3月30日。 19 5. 2006年3月17日,发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行人原非流通 股股东超声集团向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支付3.5股以获得流通权。 6. 根据发行人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发行人按10 :0.8 的比例实施 利润分配,送股分配后发行人普通股总数将变更为387,936,000 股。可流通转增 股上市日为2007年3月27日。 7. 经发行人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 字[2007]37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通知》的批准,公司于2007年12月以7.17元(每股)向十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了5250万股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08年1月16日上市,并于2009年1月16日解 除流通限制。此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40,436,000股。 8. 经发行人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3] 1552号)核准,发行人于2014年3月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965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1元,该部分股份于2013 年3月20日上市。此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44043.6万股增至53696.6万股。 此次发行的9653万股已于2015年3月30日解除流通限制。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符合设 立当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发行人上市后的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 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 销售超声电子仪器、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不 含通信终端)、电子计算机,超声电子仪器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及属下控股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20 未经外经贸部批准,不得经营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的出口业务及及 国家实施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的进口业务(按[2000]汕贸管登证字第006号 文经营)。公司的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销售。 2. 根据发行人近三年的年度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承诺,本所律师 核查后认为: 2.1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2 经审查历次修订的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 主营业务变更的情形。 2.3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 发行人的关联方 1.1 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关联方仅有超声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 其持有发行人162,741,8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0.31%,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1.2 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主要企业:汕头超声电 路板有限公司、汕头超声物业服务公司。 1.3 其他关联方 1.3.1 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6.66%的出 资,并派公司一名高管出任该公司董事。 1.3.2 上海合颖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持有 该公司20%的出资。 1.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关联交易 21 2.1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20GZA30012号、 XYZH/2019GZA30030 号、XYZH/2018GZA30049号《审计报告》,及公司2017 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报,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公司股东 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公告、记录,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如 下: 2.1.1 关联租赁及商标许可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 议》、《综合服务协议》和《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及补充协议,及公司近三年年报和审计报告记载:公司支付给汕头超声电子(集 团)公司的各项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办公楼租赁费 0.00 1,571,953.79 1,571,953.79 738,771.44 综合服务费 0.00 489,400.00 226,415.10 226,415.10 商标使用费 \ \ \ 377,358.48 土地租金 0.00 991,382.90 991,382.90 991,366.69 合 计 3,052,746.69 2,789,751.79 2,333,911.71 (1)发行人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12 日签订《土地使 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租用其《国有土地 使用证》(汕府国用[1994]字第 80700004 号)项下 23001.4m2 的土地使用权。租赁 期限为 20 年,第一年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 46.28 元,合计为人民币 1,064,454 元。从第二年开始,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 2.5%。因发行人 受让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中的 8931.81 平方米的使用权,双 方于 2001 年 11 月 1 日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租赁面积 变更为 14069.59 平方米,其余条款不变。2017 年 8 月 25 日,双方续签《土地使 用权租赁协议》,租期为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27 年 9 月 4 日,租金为每平方米 每年人民币 73.986 元。 (2)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仪器分公司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签订 《房屋租赁协议》约定: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将汕头市兴业路 21 号集团综合 楼第二层(600 ㎡)、第四层南面 3 间、背面 1 间办公室(152 ㎡)、第七层(600 ㎡)出租给发行人仪器分公司, 租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2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202,800.00 元。 (3)2015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与汕头超声 电子(集团)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集团公司将汕头市兴业路 21 号 101 #--106#六幢(建筑面积 4007.25 ㎡)、综合办公楼第一层(600 ㎡)的房屋出 租给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租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567,270.00 元。2018 年 1 月 1 日,续订前述《房 屋租赁协议》约定:租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 为人民币 901,305.00 元。 (4)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与汕头超声 电子(集团)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集团公司将汕头市金砂路 49 号原 超声招待所 2-6 层,建筑面积 2728.72 ㎡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 声印制板公司。租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 民币 327446.40 元。 (5)2015 年 6 月发行人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签订为期 4 年的《综合 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集团公司就发行人职工住房、班车接送、工作餐、房 屋修缮、子女教育等生活福利和后勤提供综合服务,每月综合服务费用为 20000 元。2019 年 6 月双方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期限均为 4 年,每月综合服 务费用为 53900.00 元。服务内容包括:职工档案管理、职工活动场所、公共区 域的治安、秩序、消防管理、汽车和摩托车停车管理、职工食堂场所和备用水源、 公共区域的绿化种植及管养、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转运场、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及 维护。 (6)发行人于 1997 年 6 月 12 日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签订《商标使 用许可合同》。根据该合同,发行人获得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持有的经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第 129207 号“汕头牌”、第 129208 号“汕头牌” 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不再使用该商标,商标使用许可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即 1997 年 9 月 5 日起 20 年。期满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有义务续展,两项注册 商标的续展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合同约定:自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满二十年之日起,商标所有权归被许可人 所有,被许可人无需再支付商标使用费。2018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作为受让人 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前述第 129207 号、第 129208 号注册商标 23 的转让证明。 2.1.2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定价方式及决策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1-3 月 度 度 度 程序 根据产品工艺技 销售货物 11,200.0 14,867.3 24,470.0 术要求等因素协 汕头超声电路 \ 0 7 8 板有限公司 议定价 购买货物 \ \ \ \ 同类产品市场价 深圳市华丰电 244,488. 格 进 行 协 商 定 销售货物 \ \ \ 03 价,遵循了公允 器器件制造有 购买货物 19,629.0 性的原则 限公司 \ \ \ 8 2.1.3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其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金额分别为962.30万元、 1,171.43万元、1,062.79万元及765.32万元。 2.2 上述关联交已履行决策程序,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过程中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是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其内容合法有效,条件公允,并履行 了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同业竞争 3.1 本所律师审查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没有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控 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4 3.1.1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其经营范围: 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具体商 品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6]985 号文经营)。本公司进出口商品的内销,超 声仪器的租赁。兼营是:电子产品及电话通信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 仪器仪表、电子玩具、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百货,化 工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五金交电;电子、电话通信设备的修理。 3.1.2 汕头超声电路板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类印制线路板、单面 电路板、非金属化双面孔、丝印碳油、银浆跨线印制电路板。经汕头超声电路板 公司具函确认,该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主要生产和销售单面印制电路板,该类 产品通常用于玩具、收录机等低档电子产品上,其市场特点较低值,并以本地市 场为主。目前汕头市超声电路板有限公司正在注销中。 发行人具函确认,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所 生产印制板为双面、多层和高密度互联(HDI)印制板,产品应用于通讯、汽车 电子、雷达、工业自动化、医疗器械及其他高新科技产品领域,产品规模较大, 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 因此,发行人前述控股子公司与汕头超声电路板公司生产的产品规模、技术 档次、应用领域、客户等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两个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1.3 汕头超声物业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 物业租赁,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建筑 材料。(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汕头超声物业服务公司不存与发行人在同业竞争的 情形。 3.2 汕头超声电路板有限公司已出具不竞争承诺函:“未来仅生产和销售单 面印制线路板,不与股份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制造业(超声电子的主要产品有双面 25 多层及积层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超声电子仪器、超薄及特种覆铜板)形成 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超声集团已出具了如下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将不直 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2、 现有的正常经营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和其他实质上受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有实质性竞争的 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集团公司将立即通知股 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 发行人持有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共 34 处,总建筑面积为 181,254.13 平方米,其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 面积/平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 位置 到期日 取得方式 权人 方米 1 粤房地证字第 C0797764 号 3,205.83 2 粤房地证字第 C0797765 号 1,860.48 控股股东 汕头市金园 3 粤房地证字第 C0797766 号 11,587.07 设立股份 区兴业路 21 2050.5.30 公司出资 4 粤房地证字第 C0797767 号 1,111.61 号 投入资产 5 粤房地证字第 C0797768 号 9,836.69 6 粤房地证字第 2262454 号 77.38 汕头市金园 7 粤房地证字第 2262455 号 99.77 区翠云园 4 2063.12.20 8 粤房地证字第 2262469 号 84.78 幢 9 粤房地证字第 2262470 号 109.30 10 粤房地证字第 C2391252 号 113.49 11 超声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1 号 113.49 电子 12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2 号 100.19 13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3 号 97.37 14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4 号 100.19 受让 15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5 号 97.37 汕头市龙湖 16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7 号 100.19 区朝阳庄北 2039.1.30 17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8 号 100.51 区5幢 18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9 号 100.51 19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91 号 97.37 20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92 号 100.19 21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93 号 113.86 22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94 号 97.69 26 23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95 号 100.51 24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96 号 97.37 汕头市龙湖 区天山路 67 25 粤房地证字第 C2399386 号 200.71 2040.5.21 号 508 号房 全套 汕头市龙湖 区龙江路 12 粤(2017)汕头市不动产权第 0039133 26 53,469.39 号超声电子 2051.2.13 号 工业园共 10 幢建筑物 汕头市龙湖 区龙江路 12 粤(2017)汕头市不动产权第 0034559 27 79,277.74 号超声电子 2052.11.23 号 工业园共 6 幢建筑物 自建 28 粤房地证字第 C0763876 号 4,727.35 29 粤房地证字第 C0763880 号 884.85 汕头市达濠 30 粤房地证字第 C0763882 号 7,115.60 区保税区内 2052.5.12 31 粤房地证字第 C0763883 号 1,593.44 E04 块内 32 粤房地证字第 C0763878 号 144.46 汕 头 市濠 江 33 粤房地证字第 1000009601 号 1,624.22 区 汕 头保 税 2056.11.1 区 E04-1-1 34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00150005 号 2713.16 地块 2、 发行人持有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总使用面积为 321,082.92 平方米,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 面积 取得 权利人 地块位置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号 (平方米) 方式 粤(2019)汕头市不 龙江路北侧、珠峰路东侧、 2069 年 6 1 超声电子 工业用地 38,230.25 出让 动产权第 0064276 号 兴安路西侧 月8日 粤(2018)汕头市不 2067 年 11 2 超声电子 汕头市保税区 E04-3 地块 工业用地 32,536.40 出让 动产权第 0016291 号 月 25 日 粤(2017)汕头市不 汕头市龙江路 12 号万吉工 2051 年 2 3 超声电子 工业用地 90,577.75 出让 动产权第 0039133 号 业区超声电子工业园 月 13 日 粤(2017)汕头市不 汕头市龙江路 12 号万吉工 2052 年 11 4 超声电子 工业用地 114,556.12 出让 动产权第 0034559 号 业区超声电子工业园 月 23 日 汕 国 用 ( 2014 ) 2063 年 9 5 超声电子 汕头市保税区 E04-1-3 地块 工业用地 5,377.1 出让 609900003 号 月 15 日 汕国用(2009)字第 汕头市保税区内 E04-1-1 地 2056 年 11 6 超声电子 工业用地 14,445 出让 60900002 号 块 月 01 日 汕国用(2002)字第 2052 年 5 7 超声电子 汕头市保税区内 E04 地块 工业用地 25,360.3 出让 60900015 号 月 12 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出资投入和发行人以自建、受让方式取得了 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合法有效。发行人已就上述房屋、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完备的权属证书,其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法律纠 27 纷。 3. 发行人拥有以下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3.1 商标 3.1.1 发行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第1783048号、第 1788789号、第1967850号《商标注册证》,其中:核定的注册商标为: , 核定使用商品分别为第9类、第10类及核定服务项目第42类,注册人为:广东汕 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分别为:自2012年6月6日至 2022年6月6日、自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22 年11月27日。 3.1.2 发行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第 129207 号、第 129208 号《商标注册证》,其中:核定的注册商标为: ,核定使用商品分别 为第 14 类(超声波探伤仪、示波器)、第 17 类(超声波诊断仪),注册人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该商标续 展注册有效期限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3.1.3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 标局核发的第280011号《商标注册证》,其中:核定的注册商标为:CCTC牌及 ,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注册人为: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中国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该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限至2027年3月9日。 3.1.4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第898810号《商标注册证》,其中:核定的注册商标为: , 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注册人为: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 标局核准该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限至2026年11月13日。 28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申请注册取得了前述注册商 标,该等取得方式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其拥有的前述商标取得 了完备的权属证书,该等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法律纠纷。 3.2 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情况 3.2.1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专利 权情况: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轴压装部位的超声 20150422 1 发行人 ZL 201210390695.X 第 1644336 号 发明专利 2012.10.16 20 年 TOFD 检测成像方法 授权 一种薄板工件相控阵 20170915 2 发行人 超声导波成像检测系 ZL 201510015585.9 第 2607966 号 发明专利 2015.1.13 20 年 发明专利 统及其检测方法 权授予 20170222 一种电动双轨轮式探 3 发行人 ZL 201510042376.3 第 2392009 号 发明专利 2015.1.28 20 年 发明专利 伤车 权授予 钢轨探伤车的一体化 20160127 4 发行人 ZL 201520745216.0 第 4969331 号 实用新型 2015.9.24 10 年 探头架 授权 20200414 超声相控阵轮式探测 5 发行人 ZL 201620344259.2 第 5569313 号 实用新型 2016.4.23 10 年 专利权终 装置 止 20170222 一种基于双阵列探头 实用新型 6 发行人 的钢轨焊缝超声波成 ZL 201620970974.7 第 5947157 号 实用新型 2016.8.30 10 年 专利权授 像检测系统 予 20170222 一种用于钢轨焊缝超 实用新型 7 发行人 声波成像检测的阵列 ZL 201620971722.6 第 5948049 号 实用新型 2016.8.30 10 年 专利权授 探头 予 20170711 一种应用于双轨自行 实用新型 8 发行人 走钢轨探伤车的轮式 ZL 201621442574.5 第 6293524 号 实用新型 2016.12.27 10 年 专利权授 探头架 予 20170711 一种便携式可拆卸的 实用新型 9 发行人 ZL 201720001720.9 第 6291945 号 实用新型 2017.1.3 10 年 钢轨探伤车车架 专利权授 予 20170825 一种适用于钢轨探伤 实用新型 10 发行人 ZL 201720038729.7 第 6418774 号 实用新型 2017.1.13 10 年 的 K 型扫查器 专利权授 予 20171226 一种应用于轮式探头 实用新型 11 发行人 架的轨行小轮快速更 ZL 201720560502.9 第 6772694 号 实用新型 2017.5.19 10 年 专利权授 换装置 予 20171226 一种用于钢轨焊缝超 实用新型 12 发行人 声检测的视频采集系 ZL 201720600583.0 第 6771921 号 实用新型 2017.5.26 10 年 专利权授 统 予 20180130 一种应用于轮式探头 实用新型 13 发行人 架的多自由度调节横 ZL 201720653422.8 第 6914310 号 实用新型 2017.6.7 10 年 专利权授 移架 予 14 发行人 一种应用于双轨探伤 ZL 201720797957.2 第 6914622 号 实用新型 2017.7.4 10 年 20180130 29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车的从动桥架 实用新型 专利权授 予 20180515 实用新型 15 发行人 一种路轨轮式探头 ZL 201720863555.8 第 7346357 号 实用新型 2017.7.17 10 年 专利权授 予 20180413 实用新型 16 发行人 一种电动双轨探伤车 ZL 201720913512.6 第 7210415 号 实用新型 2017.7.26 10 年 专利权授 予 20180302 一种便携式可拆装的 实用新型 17 发行人 ZL 201720914772.5 第 7045071 号 实用新型 2017.7.26 10 年 电动双轨探伤车架 专利权授 予 20180529 一种电动钢轨超声波 实用新型 18 发行人 ZL 201720913937.7 第 7397030 号 实用新型 2017.7.26 10 年 探伤车的驱动桥 专利权授 予 20180410 一种自对中轮式探头 实用新型 19 发行人 ZL 201721170453.4 第 7189967 号 实用新型 2017.9.13 10 年 架 专利权授 予 20180529 一种小型楔块超声扫 实用新型 20 发行人 ZL 201721552542.5 第 7412476 号 实用新型 2017.11.20 10 年 查架 专利权授 予 20181026 一种应用于机械自对 实用新型 21 发行人 中探头架的自动过道 ZL 201820418394.6 第 7987830 号 实用新型 2018.3.27 10 年 专利权授 岔机构 予 20181026 一种钢轨探伤车上模 实用新型 22 发行人 块化的电子驻车制动 ZL 201820418395.0 第 7993307 号 实用新型 2018.3.27 10 年 专利权授 装置 予 20190308 一种钢轨探伤车上可 实用新型 23 发行人 拆装的防倾覆装置及 ZL 201820753264.8 第 8571722 号 实用新型 2018.5.18 10 年 专利权授 钢轨探伤车车架 予 20190205 一种便携可快拆装架 实用新型 24 发行人 ZL 201821142119.2 第 8454847 号 实用新型 2018.7.18 10 年 及电动双轨探伤车架 专利权授 予 20190514 一种钢轨探伤车的自 实用新型 25 发行人 ZL 201821141437.7 第 8839120 号 实用新型 2018.7.18 10 年 动驻车制动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308 一种用于钢轨探伤车 实用新型 26 发行人 的可快速拆装的轮式 ZL 201821443246.6 第 8575030 号 实用新型 2018.9.3 10 年 专利权授 探头架 予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任意层印制电路板制 20130313 27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110124910.7 第 1152349 号 发明专利 2011.5.14 20 年 作方法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高密度互连印制 20140423 28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110350941.4 第 1390891 号 发明专利 2011.11.8 20 年 电路板的制造方法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曝光机的对位验 20140226 29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210003895.5 第 1351072 号 发明专利 2012.1.6 20 年 证方法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用于 PCB 板的镀 20140903 30 ZL 201210180520.6 第 1475921 号 发明专利 2012.6.4 20 年 司 金工艺 授权 汕头超声印制板 一种多层印制板层压 20151028 31 ZL 201310040406.8 第 1827945 号 发明专利 2013.2.2 20 年 (二厂)有限公司 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印制板 线路板上装配口的加 20160511 32 ZL 201310040408.7 第 2067075 号 发明专利 2013.2.2 20 年 (二厂)有限公司 工方法 授权 30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多层印制板的压 20151021 33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合叠板结构及压合厚 ZL 201310131285.8 第 1820336 号 发明专利 2013.4.16 20 年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度的控制方法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全喷墨印制电路 20151209 34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310135283.6 第 1877049 号 发明专利 2013.4.18 20 年 板制造方法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印制电路板双面 20160817 35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压接通孔结构及其加 ZL 201310402491.8 第 2181478 号 发明专利 2013.9.7 20 年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工方法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用于印制电路板 20160406 36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410187836.7 第 2018177 号 发明专利 2014.5.6 20 年 的减铜蚀刻药水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无毒剥金液及其 20160921 37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应用于印制电路板检 ZL 201410623722.2 第 2244519 号 发明专利 2014.11.8 20 年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测的方法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具有半圆锥端面 20170510 38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光波导的光电线路板 ZL 201410754810.6 第 2478842 号 发明专利 2014.12.11 20 年 发明专利 (二厂)有限公司 及其制作方法 权授予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电路板定位测试 20160629 39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520977637.6 第 5329695 号 实用新型 2015.11.30 10 年 模块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印制电路板线圈 20160629 40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520977575.9 第 5322169 号 实用新型 2015.11.30 10 年 短路检测装置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无线采集开关量 20160629 41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520968118.3 第 5327213 号 实用新型 2015.11.30 10 年 信号的装置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可调节间距的探 20170111 42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620266818.2 第 5841432 号 实用新型 2016.4.1 10 年 针测试平台 授权 (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 20170215 (二厂)有限公司/ 一种减少水池效应的 实用新型 43 ZL 201620860563.2 第 5926535 号 实用新型 2016.8.10 10 年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蚀刻装置 专利权授 司 予 汕头超声印制板 20170616 (二厂)有限公司/ 一种阶梯式多目种圆 实用新型 44 ZL 201621221208.7 第 6233244 号 实用新型 2016.11.14 10 年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形砂纸 专利权授 司 予 汕头超声印制板 20171215 (二厂)有限公司/ 一种垂直连续电镀线 实用新型 45 ZL 201720407617.4 第 6724283 号 实用新型 2017.4.18 10 年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的槽体改良结构 专利权授 司 予 20171215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 PCB 水平间隙送 实用新型 46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720407616.X 第 6723250 号 实用新型 2017.4.18 10 年 板控制装置 专利权授 (二厂)有限公司 予 汕头超声印制板 20180223 (二厂)有限公司/ 一种印制电路板旋转 实用新型 47 ZL 201720747186.6 第 7010166 号 实用新型 2017.6.26 10 年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序列装置 专利权授 司 予 20180223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层压托盘限位装 实用新型 48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720912677.1 第 7015180 号 实用新型 2017.7.26 10 年 置 专利权授 (二厂)有限公司 予 31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20180403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自动无级张力拉 实用新型 49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720912676.7 第 7163929 号 实用新型 2017.7.26 10 年 网机 专利权授 (二厂)有限公司 予 20180417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结构优化和效率 实用新型 50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721025077.X 第 7227022 号 实用新型 2017.8.16 10 年 提升的独立吸尘机 专利权授 (二厂)有限公司 予 20180615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镀金厚度均匀性 实用新型 51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及镀速提升的设备结 ZL 201721025064.2 第 7482059 号 实用新型 2017.8.16 10 年 专利权授 (二厂)有限公司 构 予 20180417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快速检测 PCB 平 实用新型 52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721246267.4 第 7226932 号 实用新型 2017.9.27 10 年 整度的检测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80615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实用新型 53 厂)有限公司/汕头 一种打点标识装置 ZL 201721618162.7 第 7490678 号 实用新型 2017.11.28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81113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 3D 微带贴片阵列 实用新型 54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0454372.5 第 8072782 号 实用新型 2018.4.2 10 年 天线印制板结构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81127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高拼板利用率的 实用新型 55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0312431.5 第 8131980 号 实用新型 2018.3.7 10 年 电路板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0104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基于以太网的 实用新型 56 厂)有限公司/汕头 SECS/GEM 协议通信 ZL 201821028426.8 第 8312890 号 实用新型 2018.7.2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装置 予 20190104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印制电路板夹持 实用新型 57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1028415.X 第 8303488 号 实用新型 2018.7.2 10 年 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0219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印制电路板间距 实用新型 58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1067766.1 第 8495517 号 实用新型 2018.7.2 10 年 控制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0129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实用新型 59 厂)有限公司/汕头 一种隔板纸收料装置 ZL 201821029189.7 第 8424226 号 实用新型 2018.7.2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0326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实用新型 60 厂)有限公司/汕头 一种生产线测速器 ZL 201821457477.2 第 8635137 号 实用新型 2018.9.6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一种被动驱动的液晶 20091028 61 ZL 200710027680.6 第 564720 号 发明专利 2007.4.19 20 年 限公司 显示器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垂直配向模式液晶显 20100929 62 ZL 200910036515.6 第 680380 号 发明专利 2009.1.4 20 年 厂)有限公司 示器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无源驱动的液晶 20101208 63 ZL 200910036797.X 第 713956 号 发明专利 2009.1.15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显示器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21107 64 一种电容式触摸屏 ZL 200910036875.6 第 1071950 号 发明专利 2009.1.16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20314 65 液晶显示器 ZL 200910168840.8 第 920989 号 发明专利 2009.8.22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有源驱动液晶显 20110406 66 ZL 200910168838.0 第 757329 号 发明专利 2009.8.22 20 年 厂)有限公司 示器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投射式电容触摸 20120905 67 ZL 201010252345.8 第 1039479 号 发明专利 2010.8.7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屏 授权 68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一种单片式电容触摸 ZL 201020503943.3 第 1722931 号 实用新型 2010.8.20 10 年 20110316 32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限公司 感应装置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10615 69 电容触摸感应装置 ZL 201020528624.8 第 1826302 号 实用新型 2010.9.8 10 年 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一种电容触摸感应装 20110615 70 ZL 201020528612.5 第 1823265 号 实用新型 2010.9.8 10 年 限公司 置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30605 71 电容触摸屏 ZL 201010517275.4 第 1207907 号 发明专利 2010.10.18 20 年 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电容触摸屏的边缘处 20120905 72 ZL 201010590343.X 第 1039843 号 发明专利 2010.12.10 20 年 限公司 理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带芯片单片式电容触 20110810 73 ZL 201020667126.1 第 1886012 号 实用新型 2010.12.13 10 年 限公司 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低反射型触控显示器 20121205 74 ZL 201110059270.6 第 1096107 号 发明专利 2011.3.12 20 年 限公司 件 授权 用于遏制画面干扰的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30703 75 电容触摸屏的电极搭 ZL 201110188381.7 第 1226364 号 发明专利 2011.7.6 20 年 限公司 授权 桥连接结构 设置于可挠性基板上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60504 76 的跳线结构及可挠性 ZL 201110243258.0 第 2056649 号 发明专利 2011.8.23 20 年 限公司 授权 触摸感应板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具有炫彩装饰图案的 20140702 77 ZL 201110300788.4 第 1434858 号 发明专利 2011.9.30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单片式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单片式电容触摸 20140618 78 ZL 201110309662.3 第 1423172 号 发明专利 2011.9.30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屏及其制造方法 授权 具有低干扰金属装饰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50107 79 图案的单片式电容触 ZL 201110331476.X 第 1561533 号 发明专利 2011.10.27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摸屏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防静电单片式电 20130828 80 ZL 201110332668.2 第 1262420 号 发明专利 2011.10.27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具有高接触性的 20140129 81 ZL 201110332667.8 第 1342096 号 发明专利 2011.10.27 20 年 厂)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采用近场检测电 20140305 82 ZL 201110374381.6 第 1355051 号 发明专利 2011.11.22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容触摸屏的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用于电容触摸屏 20120815 83 ZL 201120467333.7 第 2356584 号 实用新型 2011.11.22 10 年 厂)有限公司 贴合的光学双面胶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消除连线反射光 20120815 84 ZL 201120472771.2 第 2357300 号 实用新型 2011.11.24 10 年 厂)有限公司 的单片式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21003 85 一种 USB 电容触摸屏 ZL 201120489926.3 第 2449477 号 实用新型 2011.11.30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抗干扰单片式电 20120912 86 ZL 201220010144.1 第 2409788 号 实用新型 2012.1.11 10 年 厂)有限公司 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消除金属桥反射 20120905 87 ZL 201220010447.3 第 2393518 号 实用新型 2012.1.11 10 年 厂)有限公司 光的电容触摸屏 授权 电容触摸屏及低厚度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20912 88 有机发光触控显示组 ZL 201220021318.4 第 2400634 号 实用新型 2012.1.16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件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投射式电容触摸 20121003 89 ZL 201220028409.0 第 2448904 号 实用新型 2012.1.21 10 年 厂)有限公司 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用于电容触摸屏 20150325 90 ZL 201210166232.5 第 1614218 号 发明专利 2012.5.26 20 年 厂)有限公司 的触摸信号检测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单片式电容触摸 20130306 91 ZL 201220286021.0 第 2739317 号 实用新型 2012.6.18 10 年 厂)有限公司 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防止线路腐蚀的 20130123 92 ZL 201220286020.6 第 2670846 号 实用新型 2012.6.18 10 年 厂)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感应板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防误触控的单片式电 20151028 93 ZL 201210200566.X 第 1826088 号 发明专利 2012.6.18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容触摸屏 授权 一种防误触控的单片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51028 94 式电容触摸屏及其制 ZL 201210200608.X 第 1826450 号 发明专利 2012.6.18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造方法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单层电极线路的 20130508 95 ZL 201220591190.5 第 2893421 号 实用新型 2012.11.12 10 年 厂)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授权 一种电容触摸屏的高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30508 96 密度接口以及采用该 ZL 201220591149.8 第 2894806 号 实用新型 2012.11.12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接口的电容触摸屏 97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电容触控显示组 ZL 201210452170.4 第 1964458 号 发明专利 2012.11.12 20 年 20160224 33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厂)有限公司 件及其制造方法 授权 一种低功耗触控显示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模块、具有该模块的触 20151028 98 ZL 201210473854.2 第 1831606 号 发明专利 2012.11.21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控电子装置及其软件 授权 系统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触控显示器的制 20151028 99 ZL 201210474457.7 第 1826975 号 发明专利 2012.11.21 20 年 厂)有限公司 造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具有纳米银电极 20150805 100 ZL 201310048617.6 第 1743558 号 发明专利 2013.2.7 20 年 厂)有限公司 的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31016 101 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ZL 201320123139.6 第 3213088 号 实用新型 2013.3.19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单片式电容触摸 20131016 102 ZL 201320123110.8 第 3213161 号 实用新型 2013.3.19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电容触摸屏及其 20151209 103 ZL 201310093085.8 第 1877123 号 发明专利 2013.3.22 20 年 术有限公司 制造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高精度装饰 20131016 104 ZL 201320156860.5 第 3215005 号 实用新型 2013.4.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框的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光学各向同性的 20131113 105 ZL 201320270987.X 第 3259234 号 实用新型 2013.5.17 10 年 术有限公司 透明导电膜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偏光功能的 20161207 106 ZL 201310184069.X 第 2307402 号 发明专利 2013.5.17 20 年 术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集成触控功能的 20161005 107 ZL 201310183780.3 第 2257776 号 发明专利 2013.5.17 20 年 术有限公司 偏光片及其制造方法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40402 108 一种双模电容触摸屏 ZL 201320600690.5 第 3492966 号 实用新型 2013.9.27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低反射的导电层 20160831 109 ZL 201310447469.5 第 2224521 号 发明专利 2013.9.27 20 年 厂)有限公司 及其制作方法 授权 20170201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高精度的电容触 110 ZL 201310448108.2 第 2363884 号 发明专利 2013.9.27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摸屏装饰框 权授予 20170426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 OGS 电容触摸屏 111 ZL 201310634763.7 第 2462782 号 发明专利 2013.12.3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的边缘抛光方法 权授予 一种计算机系统触摸 20170426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112 屏损坏的应急处理方 ZL 201310635401.X 第 2464372 号 发明专利 2013.12.3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法及其应用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具有防爆性能的 20140618 113 ZL 201320786436.9 第 3631968 号 实用新型 2013.12.4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投射式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带有垂直连接的 20140702 114 ZL 201320852777.1 第 3665387 号 实用新型 2013.12.23 10 年 厂)有限公司 触控显示模组 授权 20170426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力学感应功 115 ZL 201410067091.0 第 2462886 号 发明专利 2014.2.26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能的显示装置 权授予 20170208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电容触摸屏的制 116 ZL 201410089257.9 第 2374974 号 发明专利 2014.3.12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造方法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组合式保护 20140917 117 ZL 201420115814.5 第 3810615 号 实用新型 2014.3.14 10 年 术有限公司 镜片的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改善底色的液晶 20170104 118 ZL 201410112907.7 第 2334175 号 发明专利 2014.3.25 20 年 术有限公司 显示器 授权 一种基于塑料薄膜的 20170222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119 触感电路层的制造方 ZL 201410303013.6 第 2389078 号 发明专利 2014.6.30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法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自动背光检测上 20150107 120 ZL 201420392315.0 第 4058631 号 实用新型 2014.7.16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料机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低反射触控显示 20150128 121 ZL 201420465139.9 第 4098780 号 实用新型 2014.8.18 10 年 厂)有限公司 装置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白色边框的 20150128 122 ZL 201420465061.0 第 4097888 号 实用新型 2014.8.18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单片式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透光图案的 20150128 123 ZL 201420475458.8 第 4098625 号 实用新型 2014.8.22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电容式按键 授权 一种用于高色域液晶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60525 124 显示器的背光模组及 ZL 201410564902.8 第 2087017 号 发明专利 2014.10.22 20 年 厂)有限公司 授权 其制造方法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装饰图案的 20150506 125 ZL 201420709284.7 第 4289158 号 实用新型 2014.11.24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单片式电容触摸屏 授权 34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一种实现超窄边框的 2019030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126 触摸屏保护基板的制 ZL 201410776464.1 第 3273362 号 发明专利 2014.12.17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作方法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硬质涂层的 20150527 127 ZL 201420795872.7 第 4325817 号 实用新型 2014.12.17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单片式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单片式电容触摸 20150527 128 ZL 201420818752.4 第 4327656 号 实用新型 2014.12.23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屏 授权 20190122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制程更少的电容 129 ZL 201510060317.9 第 3227472 号 发明专利 2015.2.5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触摸屏制造方法 权授予 一种用于制作氧化铝 20181106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130 薄膜的溅射靶材及其 ZL 201510068592.5 第 3137735 号 发明专利 2015.2.10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制作方法 权授予 20180320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动态手感的 131 ZL 201510149142.9 第 2851319 号 发明专利 2015.4.1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触控显示装置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柔性电路板与玻 20150805 132 ZL 201520190699.2 第 4500109 号 实用新型 2015.4.1 10 年 厂)有限公司 璃基板的连接结构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采用塑料面板的 20150916 133 ZL 201520191662.1 第 4619428 号 实用新型 2015.4.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一体式电容触摸 20150916 134 ZL 201520191833.0 第 4618724 号 实用新型 2015.4.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屏 授权 一种带有指纹识别功 2018060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135 能的电容触摸屏及其 ZL 201510181704.8 第 2944308 号 发明专利 2015.4.17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指纹探测方法 权授予 20170329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裸眼立体显示器 136 ZL 201510254778.X 第 2432918 号 发明专利 2015.5.19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件 权授予 20190122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指纹识别的 137 ZL 201510341578.8 第 3226331 号 发明专利 2015.6.19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51118 138 一种触控显示装置 ZL 201520431823.X 第 4758900 号 实用新型 2015.6.23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授权 20180403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弧面镜片及其制 139 ZL 201510335371.X 第 2869154 号 发明专利 2015.6.17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造方法 权授予 20190430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触控功能的 140 ZL 201510427851.9 第 3355829 号 发明专利 2015.7.21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3D 液晶透镜 权授予 一种 3D 透镜与平板显 20171121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141 示器的对位贴合方法 ZL 201510469801.7 第 2706926 号 发明专利 2015.8.4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以及对位贴合装置 权授予 20190122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压力感应功 142 ZL 201510605855.1 第 3225192 号 发明专利 2015.9.22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能的显示组件 权授予 一种基于 3D 液晶透镜 20181002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143 的立体视觉图像产生 ZL 201510635561.3 第 3097317 号 发明专利 2015.9.30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方法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曲面的电容 20160622 144 ZL 201520934184.9 第 5307620 号 实用新型 2015.11.23 10 年 术有限公司 触摸屏 授权 20181106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面状压力传感器 145 ZL 201510811065.9 第 3137447 号 发明专利 2015.11.23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组合的制造方法 权授予 20180814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146 一种力学感应板 ZL 201511015838.9 第 3034715 号 发明专利 2015.12.31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权授予 20190419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压力感应屏及其 147 ZL 201610012993.3 第 3340612 号 发明专利 2016.1.11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压力探测方法 权授予 20181204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高电极密度电容 148 ZL 201610069947.7 第 3172614 号 发明专利 2016.2.2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触摸屏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电容式压力感应 20161012 149 ZL 201620234714.3 第 5622334 号 实用新型 2016.3.25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板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减少边框的显示 20161012 150 ZL 201620234713.9 第 5622127 号 实用新型 2016.3.25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终端 授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内嵌压力感应功 20161012 151 ZL 201620261006.9 第 5622125 号 实用新型 2016.3.3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能的触摸屏 授权 35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20190122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按压力感应板及 152 ZL 201610275954.2 第 3228498 号 发明专利 2016.4.29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其压力探测方法 权授予 20170405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力学感应功 实用新型 153 ZL 201620727385.6 第 6047388 号 实用新型 2016.7.12 10 年 术有限公司 能的触控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70405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护眼功能的 实用新型 154 ZL 201620727391.1 第 6044980 号 实用新型 2016.7.12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170405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减少外接线的力 实用新型 155 ZL 201620920026.2 第 6045353 号 实用新型 2016.8.23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学感应板 专利权授 予 20170620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实用新型 156 一种指纹识别模块 ZL 201621038619.2 第 6241342 号 实用新型 2016.9.6 10 年 术有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20180330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一种带有指纹识别功 实用新型 157 ZL 201621038682.6 第 7149232 号 实用新型 2016.9.6 10 年 限公司 能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170922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实用新型 158 一种力学感应装置 ZL 201621048090.2 第 6484049 号 实用新型 2016.9.12 10 年 术有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20190503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用于基板的力度 159 ZL 201610943885.8 第 3359891 号 发明专利 2016.11.2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检测方法 权授予 20170728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减少尺寸的指纹 实用新型 160 ZL 201621407030.5 第 6343242 号 实用新型 2016.12.2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感应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70728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减少晶片尺寸的 实用新型 161 ZL 201621407306.X 第 6343241 号 实用新型 2016.12.2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指纹识别模块 专利权授 予 20171215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柔性接线的 实用新型 162 ZL 201720231300.X 第 6736028 号 实用新型 2017.3.10 10 年 术有限公司 触控模组 专利权授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105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可减少视觉干扰 实用新型 163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0619272.9 第 6817228 号 实用新型 2017.5.31 10 年 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105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减少桥点反射光 实用新型 164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0658095.5 第 6816866 号 实用新型 2017.6.8 10 年 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116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减少厚度的电容 实用新型 165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0815712.8 第 6869036 号 实用新型 2017.7.7 10 年 式触控显示模组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20180316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一种车载触控显示装 实用新型 166 ZL 201720817449.6 第 7091213 号 实用新型 2017.7.7 10 年 限公司 置 专利权授 予 20180316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实用新型 167 一种车载触控模组 ZL 201720817554.X 第 7091191 号 实用新型 2017.7.7 10 年 术有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20180316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提高耐用性的指 实用新型 168 ZL 201720817450.9 第 7091212 号 实用新型 2017.7.7 10 年 厂)有限公司 纹识别板 专利权授 予 36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327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减少桥点反射光 实用新型 169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1037324.8 第 7118668 号 实用新型 2017.8.18 10 年 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03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双面电极的投射 实用新型 170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1057044.3 第 7150866 号 实用新型 2017.8.23 10 年 式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03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减反抗炫塑料盖 实用新型 171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1088728.X 第 7151218 号 实用新型 2017.8.29 10 年 板及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03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感应阵列延伸到 实用新型 172 示器(二厂)有限公 周边区的单片式电容 ZL 201721127665.4 第 7151213 号 实用新型 2017.9.5 10 年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触摸屏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03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减少侧光反射的 实用新型 173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1194375.1 第 7150859 号 实用新型 2017.9.18 10 年 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13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具有弯曲表面的 实用新型 174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1221042.3 第 7206855 号 实用新型 2017.9.22 10 年 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06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实用新型 175 示器(二厂)有限公 一种曲面触控显示屏 ZL 201721228912.X 第 7178564 号 实用新型 2017.9.25 10 年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417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透明导电层及电 实用新型 176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721339891.9 第 7226673 号 实用新型 2017.10.18 10 年 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807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抗蓝光电容触摸 实用新型 177 示器(二厂)有限公 ZL 201820067124.5 第 7689354 号 实用新型 2018.1.16 10 年 屏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0828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实用新型 178 示器(二厂)有限公 一种抗蓝光偏光片 ZL 201820099779.0 第 7753450 号 实用新型 2018.1.22 10 年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20181102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一种孔连接以及采用 实用新型 179 示器(二厂)有限公 该孔连接的电容触摸 ZL 201820258921.1 第 8030343 号 实用新型 2018.2.14 10 年 专利权授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屏和显示器 予 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80911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电容式指纹感应 实用新型 180 声显示器(二厂)有 ZL 201820273245.5 第 7826573 号 实用新型 2018.2.27 10 年 装置 专利权授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予 示器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80911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便于检测的 COG 实用新型 181 声显示器(二厂)有 ZL 201820286084.3 第 7821842 号 实用新型 2018.3.1 10 年 结构 专利权授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予 示器有限公司 37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81102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用于平板显示器 实用新型 182 声显示器(二厂)有 ZL 201820305604.0 第 8026651 号 实用新型 2018.3.6 10 年 的 PIN 脚连接结构 专利权授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予 示器有限公司 20181207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实用新型 183 一种动态车辆标识牌 ZL 201820867740.9 第 8180782 号 实用新型 2018.6.6 10 年 厂)有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90118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带有金属装饰层 实用新型 184 声显示器(二厂)有 ZL 201821174578.9 第 8382953 号 实用新型 2018.7.24 10 年 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予 示器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90510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提高耐用性的电 实用新型 185 ZL 201821625374.2 第 8835521 号 实用新型 2018.10.8 10 年 声显示器(二厂)有 容触控显示组件 专利权授 限公司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90510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减少内反射的触 实用新型 186 ZL 201821715439.2 第 8833990 号 实用新型 2018.10.23 10 年 声显示器(二厂)有 控显示组件 专利权授 限公司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90510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提高灵敏度的非 实用新型 187 声显示器(二厂)有 ZL 201821797436.8 第 8827542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 10 年 接触式手指感应屏 专利权授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 予 示器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 20100609 188 股份有限公司覆铜 一种覆铜板结构 ZL 200810219555.X 第 638619 号 发明专利 2008.11.24 20 年 授权 板厂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 一种树脂组合物及其 20140611 189 股份有限公司覆铜 ZL 201210203961.3 第 1418010 号 发明专利 2012.6.20 20 年 制备方法 授权 板厂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 一种高导热半固化胶 20140716 190 股份有限公司覆铜 ZL 201210236770.7 第 1440647 号 发明专利 2012.7.10 20 年 膜及其制备方法 授权 板厂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 氰酸酯组合物及用其 20160601 191 股份有限公司覆铜 ZL 201310292291.1 第 2096848 号 发明专利 2013.7.11 20 年 制备覆铜板的方法 授权 板厂 一种无卤树脂组合物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 20180227 及使用其制作的不流 192 股份有限公司覆铜 ZL 201610055607.9 第 2829271 号 发明专利 2016.1.26 20 年 发明专利 胶半固化片及其制作 板厂 权授予 方法 一种低介质损耗高导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 20180227 热树脂组合物及其制 193 股份有限公司覆铜 ZL 201610055976.8 第 2829231 号 发明专利 2016.1.26 20 年 发明专利 备方法及用其制作的 板厂 权授予 半固化片、层压板 一种用于 PCB 板图形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20130724 194 转移过程中的Pin 钉菲 ZL 201320041252.X 第 3053426 号 实用新型 2013.1.25 10 年 限公司 授权 林工装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钻孔机夹槽 20160518 195 ZL 201521056105.5 第 5222403 号 实用新型 2015.12.17 10 年 限公司 控制系统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印刷电路板薄板 20160518 196 ZL 201521056109.3 第 5221891 号 实用新型 2015.12.17 10 年 限公司 喷锡治具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红外定位印刷电 20160518 197 ZL 201521056110.6 第 5222576 号 实用新型 2015.12.17 10 年 限公司 路板压合机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印刷电路板喷锡 20160518 198 ZL 201521056118.2 第 5221431 号 实用新型 2015.12.17 10 年 限公司 助焊剂挤压传送装置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用于 PCB 图形转 20160907 199 ZL 201521056106.X 第 5541454 号 实用新型 2015.12.17 10 年 限公司 移的精确显影系统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印刷电路板生产用空 20160706 200 ZL 201620189887.8 第 5335745 号 实用新型 2016.3.14 10 年 限公司 气净化调节装置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多层印制线路板 20160713 201 ZL 201620189825.7 第 5355837 号 实用新型 2016.3.14 10 年 限公司 接板器 授权 202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用于加工印制电 ZL 201620189886.3 第 5362312 号 实用新型 2016.3.14 10 年 20160720 38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限公司 路板的微型钻头 授权 20181228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制备用压 实用新型 203 ZL 201820992059.7 第 8278024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烤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81228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的弯板检 实用新型 204 ZL 201820992063.3 第 8276787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测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426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实用新型 205 一种 PCB 板涂胶设备 ZL 201820990843.4 第 8781185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20190111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生产用冷 实用新型 206 ZL 201820990845.3 第 8343293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却设备 专利权授 予 20190315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粉尘处理 实用新型 207 ZL 201820990847.2 第 8584480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201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制备用钻 实用新型 208 ZL 201820992058.2 第 8439297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孔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215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毛料切割 实用新型 209 ZL 201820992060.X 第 8481299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机 专利权授 予 20190111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板自动烘干 实用新型 210 ZL 201820992065.2 第 8347922 号 实用新型 2018.6.26 10 年 限公司 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118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 PCB 电路板转运 实用新型 211 ZL 201821068892.9 第 8373163 号 实用新型 2018.7.6 10 年 限公司 箱 专利权授 予 20190104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双层微波高频印 实用新型 212 ZL 201821069790.9 第 8320935 号 实用新型 2018.7.6 10 年 限公司 制板 专利权授 予 20190503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多功能 PCB 板压 实用新型 213 ZL 201821069801.3 第 8802461 号 实用新型 2018.7.6 10 年 限公司 平设备 专利权授 予 20190104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印制板的内嵌冷 实用新型 214 ZL 201821080785.8 第 8321808 号 实用新型 2018.7.9 10 年 限公司 却装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125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一种印制板的检测装 实用新型 215 ZL 201821080112.2 第 8416985 号 实用新型 2018.7.9 10 年 限公司 置 专利权授 予 20190111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实用新型 216 一种新型印制板 ZL 201821080114.1 第 8351621 号 实用新型 2018.7.9 10 年 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20190118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 实用新型 217 一种印制板的起拔器 ZL 201821080759.5 第 8382039 号 实用新型 2018.7.9 10 年 限公司 专利权授 予 20190723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 PCB 电镀线快速 实用新型 218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1951894.2 第 9122761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6 10 年 夹具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0730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 PCB 隧道烘箱的 实用新型 219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1951888.7 第 9168469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6 10 年 自动上下板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39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20190813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 PCB 板单元线圈 实用新型 220 厂)有限公司/汕头 黏连多点位自动点测 ZL 201821951893.8 第 9224571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6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机 予 20190913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通断方式检测沉 实用新型 221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920368676.4 第 9370068 号 实用新型 2019.3.22 10 年 头孔深度的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0920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 PCB 串口设备数 实用新型 222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1952208.3 第 9391946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6 10 年 据远程采集报警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1011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抑制水藻的电镀 实用新型 223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821952170.X 第 9470491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6 10 年 线水洗缸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191022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用于 PCB 生产工 实用新型 224 厂)有限公司/汕头 艺的自动加药控制装 ZL 201821952206.4 第 9508830 号 实用新型 2018.11.26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置 予 20191203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实用新型 225 厂)有限公司/汕头 一种 PCB 计数分堆机 ZL 201920368431.1 第 9703926 号 实用新型 2019.3.22 10 年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200207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 一种印制电路板磨耗 实用新型 226 厂)有限公司/汕头 ZL 201920368675.X 第 10011485 号 实用新型 2019.3.22 10 年 测试装置 专利权授 超声印制板公司 予 20200207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一种烘板记录智能管 实用新型 227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ZL 201921422226.5 第 10018004 号 实用新型 2019.8.29 10 年 理装置 专利权授 (二厂)有限公司 予 20191025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无源矩阵液晶显 228 ZL 201710123855.7 第 3568996 号 发明专利 2017.3.3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示器 权授予 20191224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增强抗静电的垂 229 ZL 201710123852.3 第 3640721 号 发明专利 2017.3.3 20 年 发明专利 厂)有限公司 直配向液晶显示器 权授予 2019101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垂直结构 LED 器 230 ZL 201810659269.9 第 3554601 号 发明专利 2018.6.25 20 年 发明专利 术有限公司 件的制造方法 权授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20190816 术有限公司/汕头超 一种柔性电路板与玻 实用新型 231 ZL 201821628760.7 第 9251903 号 实用新型 2018.10.9 10 年 声显示器(二厂)有 璃基板的连接结构 专利权授 限公司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20190726 厂)有限公司/汕头 一种贴膜品的检测装 实用新型 232 ZL 201821690434.9 第 9146587 号 实用新型 2018.10.18 10 年 超声显示器技术有 置 专利权授 限公司 予 2019101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具有接近探测功 实用新型 233 ZL 201920068485.6 第 9472800 号 实用新型 2019.1.16 10 年 术有限公司 能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19101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抗冷热冲击的触 实用新型 234 ZL 201920094152.0 第 9468126 号 实用新型 2019.1.21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控显示组件 专利权授 予 20191119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用于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35 ZL 201920370131.7 第 9639949 号 实用新型 2019.3.22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的保护镜片 专利权授 予 20200207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 一种带有显示功能的 实用新型 236 ZL 201920547760.2 第 10008976 号 实用新型 2019.4.22 10 年 厂)有限公司 汽车后视镜 专利权授 予 20200103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减少电极影的电 实用新型 237 ZL 201920884313.6 第 9869414 号 实用新型 2019.6.13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40 专利申请 专利期 序号 权属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日 限 2020012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提高耐用性的通 实用新型 238 ZL 201920959114.7 第 9964619 号 实用新型 2019.6.25 10 年 术有限公司 孔设计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200103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减小周边区宽度 实用新型 239 ZL 201921047356.5 第 9874721 号 实用新型 2019.7.7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20022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带有凹凸触控键 实用新型 240 ZL 201921275398.4 第 10084092 号 实用新型 2019.8.8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的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200324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动态驱动的液晶 实用新型 241 ZL 201921348903.3 第 10160045 号 实用新型 2019.8.20 10 年 术有限公司 显示器 专利权授 予 20200221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 一种包含塑料镜片的 实用新型 242 ZL 201921416837.9 第 10094651 号 实用新型 2019.8.29 10 年 术有限公司 电容触摸屏 专利权授 予 20120222 碱性蚀刻 PH 值自 授权 四川超声印制板 ZL 第 912433 号 20121107 动控制系统及其 发明专利 2010.5.19 20 年 243 有限公司 201010177267.X 控制方法 专利申请 权、专利 权的转移 3.2.2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获受理的专利申请 情况: 序 申请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法律状态 号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一种基于双阵列探头的钢轨焊缝超 20170104 1 201610750416.4 发明专利 2016.8.30 公司 声成像检测方法及系统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20170426 2 一种适用于钢轨探伤的 K 型扫查器 201710024347.3 发明专利 2017.1.13 公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一种钢轨焊缝的网格化超声成像检 20180622 3 201711360578.8 发明专利 2017.12.18 公司 测的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一种实时 3D 全聚焦相控阵超声成像 20180928 4 201810128020.5 发明专利 2018.2.8 公司 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20190129 5 一种自动爬行扫查小车 201810800370.1 发明专利 2018.7.19 公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20181228 6 一种快换式管材扫查架 201811021892.8 发明专利 2018.8.31 公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 20170707 7 一种漏钻背板的重加工方法 201710167112.X 发明专利 2017.3.20 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 一种高拼板利用率的电路板及其制 20180817 8 201810186863.0 发明专利 2018.3.7 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作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 20190101 9 一种 SECS/GEM 通讯方法 201810704782.5 发明专利 2018.7.2 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70426 10 一种带有压力感应功能的触摸屏 201510588176.8 发明专利 2015.9.16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70104 11 一种高精确度的力学感应板 201610543183.0 发明专利 2016.7.12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70201 12 一种力学感应装置及其制造方法 201610815356.X 发明专利 2016.9.12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41 序 申请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法律状态 号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 一种具有大面积识别区域的指纹识 20170118 13 201610830641.9 发明专利 2016.9.19 公司 别感应器及其应用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80817 15 一种超薄电容触摸屏的制造方法 201711172479.7 发明专利 2017.11.22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 20181116 16 一种柔性电容触摸屏的制造方法 201810329007.6 发明专利 2018.4.13 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 实质审查的生效 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81113 17 一种 LED 阵列装置的制造方法 201810454421.X 发明专利 2018.5.14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PCT/CN2018/0879 PCT 国际阶 20190321 一种减少侧光反射的电容触摸屏 2018.5.23 49 段 公布国际申请 18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司 Capacitive Touch Screen Capable of Reducing Side Light Reflection(美国 16/643,589 美国专利 2020.3.2 待美国专利局公开 专利)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垂直结构的 LED 器件及其制造 20200515 19 201810543339.4 发明专利 2018.5.31 司 方法 发明专利权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 PI 基底的触摸屏或显示器的制 20190108 20 201810748141.X 发明专利 2018.7.10 司 造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 一种膜底可视缺陷的检测方法及装 20190104 21 201810874902.6 发明专利 2018.8.3 公司 置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200317 22 一种微 LED 显示器的制造方法 201810899850.8 发明专利 2018.8.9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 PI 基底的触摸屏或显示器的制 20190219 23 201810940454.5 发明专利 2018.8.17 司 造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 20190226 24 一种柔性电容触摸屏的制造方法 201811097919.1 发明专利 2018.9.20 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 实质审查的生效 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 一种柔性液晶密封结构及其制作方 20190312 25 201811455012.8 发明专利 2018.11.30 公司 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6 一种包括同屏异像显示装置的汽车 201822031413.2 实用新型 2018.12.5 需授权后才公布 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采用指向背光的同屏异像显示 27 201822119643.4 实用新型 2018.12.18 需授权后才公布 司 装置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具有接近探测功能的电容触摸 20190514 28 201910038974.1 发明专利 2019.1.16 司 屏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PCT/CN2019/0798 PCT 国际阶 20191121 29 一种 LED 阵列装置的制造方法 2019.3.27 司 17 段 公布国际申请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提高耐用性的通孔设计电容触 20191015 30 201910552461.2 发明专利 2019.6.25 司 摸屏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一种高频高速腈基树脂覆铜板的成 20190419 31 201811363162.6 发明专利 2018.11.14 公司覆铜板厂 型工艺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一种高频高速覆铜板用腈基树脂及 20190503 32 201811355446.0 发明专利 2018.11.14 公司覆铜板厂 其制备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一种全聚焦相控阵三维超声场的测 需待初审合格后才 33 201910819677.0 发明专利 2019.8.31 公司 量及补偿校准方法 公开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20200218 34 轮毂圆周焊缝立式旋转扫查系统 201910936589.9 发明专利 2019.9.29 公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35 一种水软膜楔块探头 201921644097.4 实用新型 2019.9.29 需授权后才公布 公司 42 序 申请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法律状态 号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36 一种钢轨焊缝串列式检测装置 201921664677.X 实用新型 2019.10.8 需授权后才公布 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 一种印制电路板追溯标记的编码方 20191227 37 201910815265.X 实用新型 2019.8.30 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 一种可人机识别的印制电路板标记 20191227 38 201910816382.8 实用新型 2019.8.30 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 一种用于 PCB 制程水平线的搓纸式 39 201921422219.5 实用新型 2019.8.29 需授权后才公布 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自动放隔纸机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 一种 PCB 电性能测试模具测试对位 40 201921422220.8 实用新型 2019.8.29 需授权后才公布 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微调结构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 41 一种半固化片分切装置 201921423139.1 实用新型 2019.8.29 需授权后才公布 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 一种用于 PCB 电镀制程的水平链条 42 201921433149.5 实用新型 2019.8.29 需授权后才公布 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传送式铜球锡球清洗机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 43 一种火山灰微粒过滤回用装置 201921425241.5 实用新型 2019.8.30 需授权后才公布 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 44 一种自适应印制电路板测厚装置 201921431268.5 实用新型 2019.8.30 需授权后才公布 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90924 45 一种减小周边区宽度的电容触摸屏 201910607257.6 发明专利 2019.7.7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用于电容触摸屏的塑料件及其 20191210 46 201910702546.4 发明专利 2019.7.31 司 制作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用于电容触摸屏的玻璃塑料组 20191217 47 201910702545.X 发明专利 2019.7.31 司 件及其制作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191129 48 一种带有凹凸触控键的电容触摸屏 201910728252.9 发明专利 2019.8.8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49 一种电容触摸屏的电检机 201921460227.9 实用新型 2019.9.4 需授权后才公布 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大弯曲程度的保护镜片显示屏 20200124 50 201910975802.7 发明专利 2019.10.15 司 组合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200417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大弯曲程度的保护镜片显示屏 51 201921720007.5 实用新型 2019.10.15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 司 组合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200218 52 一种具有弯曲屏幕的手机 201911068750.1 发明专利 2019.11.5 司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200417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53 一种具有弯曲屏幕的手机 201921886761.6 实用新型 2019.11.5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 司 予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一种柔性触摸感应器件及其制造方 20200410 54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 201911095386.8 发明专利 2019.11.11 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20200501 55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 一种高精度电路板及其制造方法 201911096406.3 发明专利 2019.11.11 实质审查的生效 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 需待初审合格后才 56 一种柔性电容触摸屏及其制造方法 201911343782.8 发明专利 2019.12.24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公开 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 57 一种柔性电容触摸屏 201922339806.4 实用新型 2019.12.24 需授权后才公布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限公司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 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 58 一种用于微 LED 显示器的驱动板 202020322867.X 实用新型 2020.3.16 需授权后才公布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 限公司 43 本所律师审查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申请注册、受让方式取得了 前述专利权,其他专利申请已被受理,该等取得方式合法有效。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前述专利取得了完备的权属证书并有效维持, 前述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法律纠纷。 4.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各类主营产品的全套生产设备及辅助设 施。上述生产设备取得方式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5. 发行人对外投资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 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 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包括: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16.66%的出资;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持有上海合颖实业有限公司20%的出资, 详见九、1.3部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取得方式合法、有效, 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6. 发行人上述部分财产的抵押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汕头市保税区 E04-3 地块国有作为抵押物。担保发行人自 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债 权 本 金 金 额 为 2447.48 万 元 , ( 借 款 合 同 编 号 : GDK476450120181211;担保合同编号:GDY476450120181016)抵押的土地使 用权证编号为: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 0016291 号。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等抵押所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合法 有效,并已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 44 7. 发行人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详见前述 九、 2.1 项的内容。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包括银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授信额度 协议、租赁合同、商标许可合同等。 1.1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 合同及相关的担保合同 美元借 人民币借 序号 签约时间 签约银行 合同编号 款金额 款金额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人 (万元)(万元) 中行汕头分行 广东汕头超 1 2018.9.3 GDK476450120181211 400 GDY476450120181016 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广 2150001042018111535B 2 2018.6.20 2150001042018111535 7,000 州分行 Z02 汕头超声印 3 2019.8.22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62 300 GBZ476450120190025 制板公司 4 2019.9.24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60 200 GBZ476450120190025 5 2019.5.21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03 500 GBZ476450120190026 6 2019.7.19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40 500 GBZ476450120190026 7 2019.8.22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63 300 GBZ476450120190026 8 2019.9.24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99 500 GBZ476450120190026 汕头超声印 制板(二厂)有 进出口银行广 2150001022019113444B 9 2019.10.25 2150001022019113444 4,500 限公司 州分行 Z01 进出口银行广 2150001022019213454B 10 2019.10.25 2150001022019213454 600 州分行 Z01 11 2019.12.18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265 300 GBZ476450120190026 12 2020.3.6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200019 100 GBZ476450120190027 13 2019.6.17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24 150 GBZ476450120190027 汕头超声显 示器有限公 14 2019.10.9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212 70 GBZ476450120190027 司 15 2020.3.20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200110 500 GBZ476450120190027 16 2019.9.3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86 200 GBZ476450120190029 汕头超声显 17 2020.2.13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200020 150 GBZ476450120190029 示器技术有 18 2020.3.6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200021 300 GBZ476450120190029 限公司 45 19 2020.3.20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200111 150 GBZ476450120190029 20 2019.7.31 中行汕头分行 GDK476450120190197 200 GBZ476450120190028 汕头超声显 21 2019.11.28 交行汕头分行 汕交银贷字 2019113 号 280 汕交银保字 2019051 号 示器(二厂)有 光大银行汕头 ST 综流字 限公司 22 2020.3.18 1,500 ST 综保字 55452019239 分行 55452019239-01 建行江油支行 2019 绵公最高保证 23 2019.10.31 2019 绵公(071)号 300 (044)号 建行江油支行 2019 绵公最高保证 24 2019.11.15 2019 绵公(076)号 200 四川超声印 (044)号 制板有限公 建行江油支行 2019 绵公最高保证 25 2019.12.16 2019 绵公(089)号 200 司 (044)号 交行绵阳市分 高银绵 2019 年贷字 高银绵 2019 年保字 26 2019.12.18 500 行 515029 号 515041 号 本所律师审查认为,上述借款、担保及授信额度协议合同合法、有效。 2、 发行人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其他重大合同 2.1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房屋租赁合 同》、《综合服务协议》详见前述 九、2.1 项的内容。 另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租赁四川艺精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位于江油市太平镇德胜村,面积分别为 11,104 平方米和 8,896 平方米的 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经营用地,租赁期限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相关租赁合 同合法有效。 2.2 经招投标,2019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发包人)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 承包模式与汕头市朝阳第一建安总公司(牵头人)、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员)、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成员)(合称:承包人)签订新型特 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条款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规模)、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合同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质量标准、履约担保、开工、竣工、验收、保修、 违约、争议解决、廉政责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 组成合同文件、合同生效及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合同附件。 2.3 2020 年 1 月 14 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保单 号:PQBB202044050000000018《财产综合险(2009 版)保险单》,总保险金额: 46 279,100,300.00 元,保险期 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01 月 15 日 24 时。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上述重大合同的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 法、有效,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上述合 同的一方主体均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主体变更的情形。 上述合同的一方主体均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主体变更的情形。 发行人具函确认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经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对外签订的其他日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采购、销售等合同,均不属于重大合同事项。 发行人具函确认: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已履行完毕的合 同不存在潜在的纠纷。 3、经合理查验,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 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4、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的审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它方 或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除发行人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 方之间不存在其它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关联方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 形。 5、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47 经合理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的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出售、资产剥离或收购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公司确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或出 售等行为。 3、发行人没有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安排 经合理查验并经公司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进行重 大资产变动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 公司设立前,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 案)。1997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制定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章程的修改 2.1 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要求,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二条 修改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7] 123 号文批准, 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号为 4400001000553。 2015 年 10 月,经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5002311310326。 48 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 修改为: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法侵占公 司资产的损害结果负有直接责任或协助、纵容的,监事会应依据事实和证据向股 东大会、董事会提出罢免其董事任职的股东大会提案、罢免其高级管理任职或给 予其公司内部处分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9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 修改为: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以外”、 “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2.2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共 产党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 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一章“总则”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经费。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章程》原第十条及之后的各条序号和各条内容中所列序号顺应调整。 《公司章程》原第一章“总则” 第十一条 修改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 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确认的其他人员。 《公司章程》原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三条 修改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5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章程》原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四条 修改为: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章程》原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五条 修改为: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章程》原第五章“董事会” 第九十六条 修改为: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因 故被解 除职务的,不影响该董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索赔要求。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51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章程》原第五章“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一百一十二 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要事项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一条及之后的各条序号和各条内容中所列序 号 顺应调整。 《公司章程》原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修改 为: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 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 董事会确认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被解聘的,不影响高 级管理人员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索赔要求。 3、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均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发生上述修改时,涉及公司登记事项 的,均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其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未涉及公司 登记事项的,也均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其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所律师审查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公司 章程历次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内容 发行人《公司章程》(2019 年 5 月 10 日版本)包括总则;公司宗旨和范围; 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财务、会计和审计;劳动人事 和社会保险;通知和公告;合立或分立、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和附则,共 12 章。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上述修订,进一 52 步完善和规范了公司章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具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各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制定并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内 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且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的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许统广 董事长 现任 男 55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莫翊斌 董事;总经理 现任 男 51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林诗彪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6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董事;副总经理; 陈东屏 现任 男 51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董事会秘书 陈国英 外部董事 现任 男 72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王铁林 外部董事 现任 男 56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李业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7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李映照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7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53 沈忆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3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陈伟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7 2018 年 10 月 19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陈汉真 监事 现任 男 53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许闻 监事 现任 女 42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林敏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4 2018 年 10 月 19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林琪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9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领取薪酬;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所述的有 关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任免程序及变化情况 2.1 董事 2.1.1 2017年1月1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许统广 先生、莫翊斌先生、林诗彪先生、陈东屏先生、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李业 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其中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为外部董事,李 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2.1.2 2018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 许统广先生、莫翊斌先生、林诗彪先生、陈东屏先生、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 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国英先生、 王铁林先生为外部董事,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许统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长。 2.2 监事 2.2.1 2017年1月1日,发行人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黄泽斌先 54 生、许闻女士、陈汉真先生,其中,黄泽斌先生为监事会主席,陈汉真先生为职 工代表监事。 2.2.2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 举陈伟先生、许闻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监事陈汉真先生组成第八届公司监事会,黄泽斌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陈伟先生为第八届 监事会主席。 2.3 高级管理人员 2.3.1 2017年1月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莫翊斌先生;副总经 理林诗彪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东屏先生;总工程师吕佳鹏先生;财务 总监林琪先生。 2.3.2 2018年1月9日,因退休原因,吕佳鹏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2.3.3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聘任林 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经本所律师审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 大变化。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更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3、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3.1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为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占发行人全 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发行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如下: 李业先生,1952年出生,博士学位。历任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系主任,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 海及成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1年11月起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5年10月起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起任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5 现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东汕头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 李映照先生,1962年出生,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历任广东省审计学会 理事,广东省管理咨询协会咨询顾问,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 技局项目评审专家,美国《Technology and Investment》、《国际会计前沿》审 稿人,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3年3月起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起任盈峰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起任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10月起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起任广东天元实业集体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MBA项目主任, 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 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广东天元实业集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忆勇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研究生毕业 于复旦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1989年6月起在汕头大学任职,现任汕头大学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1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广东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广东嘉达早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起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有的三名独立董事系由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不存在《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 情形,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2 独立董事的职权 发行人目前适用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作出 了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 除《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独立董 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 56 断的依据;(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本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提名、任 免董事;(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四)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 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 项;(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 的事项,董事会秘书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 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 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 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1、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目前适用的税种、税费率为: 1.1 发行人目前适用的税、费率为: 1.1.1 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根据当期产品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扣减当期允许抵扣进 13% 增值税 项税额后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当期应缴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增值税 2% 57 1.1.2 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发行人 1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744003908 号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651000449 号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 1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951000686 号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1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744003045 号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 25%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 25%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1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744003932 号 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 25%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 1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44001509 号 1.1.3 房产税 发行人自有房产按照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出租房产 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 1.1.4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2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2.1 发行人取得编号为GR20174400390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 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 15%。 1.2.2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74400304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率为15%。 1.2.3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744003932号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 58 内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5%。 1.2.4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现持有编号为GR201951000686号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企 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5%。 1.2.5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844001509号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 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5%。 2、 本所律师审查后认为: 2.1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执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房产税的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2 根据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和 本所律师的审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因税收违法违规 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完成建设并正常 生产运营的项目均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通过了环保竣 工验收;正在建设的项目已根据建设实际进度,履行各阶段的环保程序和手续,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2、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覆铜板厂、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 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汕头超声 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 59 公司均持有政府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因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 过渡期内,暂不受理排放许可申请的原因,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申 领换发事宜尚未完成。 3、除下述 4、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被当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行政 处罚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政 府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4、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情况。 4.1 因未定期更换监测标识,使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失实的环境违法 行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收到江油市环境保护局川环 法江油罚字[2018] 52 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人民币 21,000.00 元。 接到以上行政处罚决定后,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了 前述罚款,并已积极完成整改,定期更换检测标识。 4.2 因 2020 年 2 月 14 日当日所排废水经监测总铜超标、在线监测数据明 显失真等环境违法行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收到绵阳 市生态环境局江环责停字[2020] 2 号《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 书》,决定责令停产整治。2020 年 3 月 6 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就前述环境违 法行为做出川环法江油罚字[2020] 9 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四川省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川环发[2019] 58 号)第六条(四) 项规定,处罚款人民币 522,800.00 元。 前述行政处罚决定后,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 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并完成了整改事项。2020 年 2 月 18 日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60 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经查验合格,绵阳市生态 环境局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予以备案,备案之日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四川超声印 制板有限公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全额缴纳了罚款。 4.2 因新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收到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川环法江油罚字[2019]56 号《环境行政处罚决 定书》,决定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1%的罚款,即人民币 33,122.00 元。四川超声 印制板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了前述罚款。 4.4 2020 年 6 月 8 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书面说明: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 公司前述三次环保违法行为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并已缴清罚款,未造成重大环境 污染事故,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如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前述被行政处罚的环境 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影响,且已得到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 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5、 经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标准情况如 下: 5.1 CTS-1002 标准型超声探伤仪执行 Q/DQA 143-2010 企业标准,CTS-1003 型超声探伤仪执行 Q/DQA 144-2010 企业标准,CTS-1008 标准型超声探伤仪执行 Q/DQA 145-2010 企业标准, CTS-1008plus 型 TOFD 超声成像设备执行 Q/DQA 146-2010 企业标准。 5.2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的VA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7-2009 企业标准,TFT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6-2011企业标准,彩色STN型液晶 显示器及模块执行Q/DQA 315-2011企业标准,COG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4-2011企业标准,STN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2-2011企业标准,TN型 61 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1-2011企业标准。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的TFT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6-2011企业标准,彩色STN型液晶显示器及模块执行Q/DQA 315-2011企业标 准,COG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4-2011企业标准,STN型液晶显示器件 执行Q/DQA 312-2011企业标准,TN型液晶显示器件执行Q/DQA 311-2011企业标 准。 募投项目电容式触摸屏的企业产品标准:电容式触摸屏执行 Q/DQA 318-2011 企业标准,本标准由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 有限公司起草、执行。 5.3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的印制电路板产品直接执行国际标准: IPC/CPCA-6012B:2005。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二次积层(HDI)印制电路板直接执行国际 标准:IPC-6016:1999。 5.4 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尚未生产经营。 5.5 公司的FR-4覆铜板产品直接执行国际标准:IPC-4101A:2001。 6、 根据发行人承诺及政府主管部门证明和本所律师的审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 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具函确认:公司产品的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工艺、技术的要求进 行,并建立了全面质量监控制度。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62 1.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1552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5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8.01 元,募集资金合计 773,205,3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 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3,229,671.8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49,975,628.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出具编号:XYZH/2013GZA2083 《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记 载:截至 2014 年 3 月 12 日止,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9653 万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773,205,3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23,229,671.85 后 募 集资 金 净 额 749,975,628.15 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96,530,000.00 元,资本公积 653,445,628.1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肆仟零肆拾叁万陆仟元,实收 资本(股本)人民币肆亿肆仟零肆拾叁万陆仟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伍 亿叁仟陆佰玖拾万陆仟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伍亿叁仟陆佰玖拾万陆仟 元。 1.2 发行人 2016 年年报记载: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756,618,777.86 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1.3 公司自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 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建设,不存 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63 2.1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 期)建设项目。 2.2 项目 计 划投 产的 产品 属 于《 国务 院 关于 印发 工业 转 型升 级规 划 (2011—2015 年)的通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 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征求意见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 等相关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的发展方向。 3、 本次募股资金投向的批准 2019 年 8 月 15 日,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发行人申请的新型特种 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码:2019-440507-39-03-048031)。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地 4.1 2019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记载:项目选址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 区中位于龙江路北侧、珠峰路东侧、兴安路西侧的地块,公司已取得该地块国有 土地使用权,并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行人已取得粤(2019)汕头市不 动产权第 0064276 号《不动产权证书》。 4.2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上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取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字第 4405072019112104901 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取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核发的编号:44050720200317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 发行人本次募股资金使用项目的环评报告 64 2020 年 7 月 20 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粤环审【2020】146 号《广东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年产 108 万平方米新型特种印 制板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记载: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 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 角度可行。 6、 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记载:项目实施方公司拟与香港汕华发展有限公司合 资设立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暂定名)实施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 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最新颁布 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发展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已获得有 权部门的立项备案;本次募股资金的投资方式合法;发行人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 工业区内,拥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自有工业用地。募投项目的建设已履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报批程序及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确认其业务发展目标为:公司将以现有坚实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基础为 依托,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并深入推进智能制 造能力建设,大幅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在全力做强做优做大现有产品业务的 同时,适时切入新兴产业领域,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亮点,为最终将公司打造 成为以“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绿色环保”著称的国际一流、国内顶尖的电子信息 产品制造及服务商而努力拼搏。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相一致。发行人的 业务发展目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65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件; 2、 根据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超声集团的承诺及本所律师的 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许统广先生、总经理莫翊斌先生出具的承诺,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 2018年6月28日,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换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海关登记信息,受到蓉绵关行政处罚【蓉关绵(综)当违字 (2018)0003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本律师认为:前述四 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被海关处以警告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海关重大违法行 为。 5、 依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承诺,本所律师核查 后认为,除前述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海关、环保处罚外(详见前述十七、4 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关于工商、税务、劳动、土地、 海关、外汇、环保、安全生产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二十一、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66 建议有关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申请。 以下无正文。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盖章、签字见下页) 67 (本页无正文,是本所关于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申请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国浩律师 (广州)事务所 签字律师: ﹑ 郭 飏 负责人: 签字律师: 程 秉 张 胜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