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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声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

应有 9 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3 位监事及董秘参

加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700

万张。

       该项子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2、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

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该项子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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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2.85 元/股,不低于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

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

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该项子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该项子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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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该项子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6、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303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 100 元/

张转换成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该项子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发表意见:根据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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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发表意见:根据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

宜。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发表意见: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

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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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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