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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声电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1-01-13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GOWORLD CO., LTD.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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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声电子”、“发行人”、“公司”或“本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12 月 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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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0,000.00 万元(70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0,000.00 万元(70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12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7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7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2020 年
  12 月 8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
  元评级,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
  证鹏元将对公司本次可转债每年公告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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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8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7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0,000.00 万
  元。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00,000,000.00 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18 号”文同意,公司 7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声转债”,债券代码“127026”。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广
  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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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GOWORLD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股票代码:000823

        注册资本:536,966,000.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统广

        董事会秘书:陈东屏

        证券事务代表:郑创文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 12 号

        邮政编码:515065

        互联网网址:www.gd-goworld.com

        电子信箱:csdz@gd-goworld.com

        联系电话:86-754-88192281-3012      86-754-88192281-3033

        联系传真:86-754-83931233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超声电子仪器、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子材
  料、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不含通信终端)、电子计算机,超声电子仪器的技术服
  务,经营本企业及属下控股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未经外经贸部批准,不得经营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
  品的出口业务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的进口业务(按[2000]汕贸管登证
  字第 006 号文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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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上市情况

        1、公司设立

        超声电子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1997年7月7日《关于同意设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府函[1997]123号)批准,由超声集团独家发起,对其下属的
  汕头超声仪器公司、汕头超声电子(集团)超声换能器厂、广东省超声电子工程技术开
  发中心三家全资子公司和超声印制板、显示器有限两家控股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进行
  股份制改组,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过程如下:

        公司发起人超声集团将下属三个全资子公司的非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剥离
  后将截止1997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生产经营性资产经评估后折价折为国有法人股,
  投入发行人,由发起人持有;原集团公司三个全资子公司重组进入发行人的部分分别
  设为发行人下属的三家分公司,无独立法人地位,其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发行人承
  继;原属集团公司对两家合资公司的投资权益(各占75%)转由公司享有,成为公司控
  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该方案已经两家合资公司外方股东同意并做
  出承诺。

        设立后,超声集团拥有公司股份140,000,000股,为公司的唯一股东。

        2、发行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412号)和《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筹)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413号)批准,发行人于1997年9月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0,000股(含公司职工股6,500,000股),发行价格为
  4.97元/股。1997年10月8日,公司流通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8年4月9
  日,公司职工股挂牌交易),股票简称“超声电子”,股票代码“000823”。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发行人总股本为205,000,000股,其中:非流通股140,000,000股,占总股本
  的68.29%;流通股6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1.71%。

         (二)发行人上市后历次股本变更情况

        1、实施1998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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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发行人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人于1998年9月实施了1998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以1998年6月30日总股本20,5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3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送转后总股本为32,800万股,可
  流通红股及转增股上市日为1998年9月25日。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汕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98)汕会验字
  第20号)验证。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328,000,000股,其中:非流通股
  22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68.29%;流通股10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1.71%。

        2、2000年实施配股

        经发行人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公司字[1999]147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00年3月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新股(国有
  法人股放弃全部配股权),配售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实际配售新股31,200,000
  股,配股价为8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广东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
  告》(安德[2000]验字第9号)验证。配股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359,200,000股,
  其中:非流通股22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62.36%;流通股135,200,000股,占总股本
  的37.64%。

        3、2006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发行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超声集团以其持有的部分非
  流通股股份47,320,000股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
  剩余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将获付3.5股股份的对价。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13日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于2006年3月20日复牌交易。

        股改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359,2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76,935,352股
  (含高管持股255,352股),占总股本的49.2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2,264,648股,
  占总股本的50.74%。

        4、2007年3月实施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发行人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发行人于2007年3月27日实施了2006年利润分配
  方案: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59,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0.8股派现金1元(含
  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87,936,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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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693,380股(含高管持股275,780股),占总股本的44.2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6,242,620股(含解除限售后的国有法人持股19,396,800股),占总股本的55.74%。可流
  通红股上市日为2007年3月27日。

         5、2007年12月实施非公开发行

         经发行人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7]37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
  批准,公司于2007年12月向十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5,250万股的股份,该部分股
  份于2008年1月16日上市。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4,043.6万股(此次发行的
  5,250万股已于2009年1月16日解除流通限制)。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中和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和正信验字(2007)第7-025号)验证。

         6、2014年3月实施非公开发行

         经发行人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
  [2013]1552 号)文的批准,公司于2014年3月向七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653万股股
  份。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3,696.60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7-18号”验
  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488                        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6,920,512                       99.99%
  三、股份总数                                 536,966,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及触摸屏、超薄及特种覆铜板、超声电子
  仪器等的研制、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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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技术创新,不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根本,以自主创新为发展源动力,依托公司的省级重
  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主体持续
  开展全员创新活动。公司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
  人才、广东省“扬帆计划”高层次人才等一批高精尖技术人才组成的核心研发团队,自
  主创新研发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已研发掌握了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截至2020年6
  月30日拥有有效专利授权25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1项),被评列为国家级创新型企
  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水平长期保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深入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
  研究开发活动243项,并有163项完成研发并投入生产应用、有26项突破关键技术并部
  分应用于企业生产过程;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57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
  124项),并有1项成果获评广东省优秀科技成果、有38项产品新评定为广东省高新技
  术产品;荣获“广东省优秀企业”、“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标杆企业”、“全国电子信息行
  业创新企业”等荣誉。

        雄厚的创新研发能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2、优秀的品质管理,造就行业领先品牌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秉承稳妥扎实的一贯风格,通过深入推行卓越绩效、5S、
  6σ、TQM、TPM、APQP、IE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不断强化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有
  效地构筑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检验的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形成质量管控优
  势。目前公司已获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IATF16949认证、美国UL认证、
  QC080000认证。优秀的品质管理,既显著地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又树立了企
  业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了市场对企业及产品的识别度、认知度和信赖度。公司长期
  入围全球PCB百强企业、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排序,“GOWORLD”牌、“CCTC”
  牌、“SLCD”牌、“汕头超声”牌在行业中享有高知名度,深受同行和客户认可。

        3、完善的客服体系及优质的客户群,为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坚持践行“客户满意、员工满意、投资者满意、社会满意”的企业服务宗旨,
  将“客户满意”列为公司首要的服务目标,采取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联络两手并举的措
  施,不断打造提升自身的客户服务能力。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通过持续强化研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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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制造部门、品质部门、采购部门与市场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加快公司整体
  的市场响应速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和品质水平。在外部联络方面,公司则不断完善国
  内外销售服务网点的建设,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均设有办事处,建成了
  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点,不断提升为客户服务的便利性;并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终端
  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多次获得国内外客户授予的最
  佳技术支持奖、最佳供应商、优秀合作伙伴等荣誉。及时、准确、高效的客户服务体
  系为公司建立长期、优质、稳定的客户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已形成了一个覆盖
  全球的客户关系网络:

        (1)车载产品领域: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的领域,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逐
  步获得德赛西威、亿咖通、惠州华阳、航盛电子、比亚迪、Continental(德国大
  陆)、MagnetiMarelli(意大利马瑞利)、Valeo(法国法雷奥)、Harman(美国哈
  曼)、Hella(德国海拉)等国内外知名汽车电子及汽车品牌客户的订单。

        (2)通讯及移动互联领域:公司已进入了中兴通讯、OPPO、广和通、希姆通、
  新华三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通讯设备及手机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3)智能家居、智能制造领域:公司已成为Siemens(德国西门子)、Bosch(德
  国博世)、HELLA(德国海拉)、Schneider(法国施耐德)、Datalogic(意大利得利
  捷)、Phillip(荷兰飞利浦)、Whirlpool(美国惠而浦)、Miele(德国美诺)、格力
  电器、大疆、海康威视、利亚德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格供应商。

        4、丰富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升级改造经验,引领制造转型升级

        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对生产流程进行工艺优化升级,逐步提高了各条生产线的
  柔性生产能力,同时,通过集中打造、提高某些关键生产工序的制造能力,积累了较
  强的模块化制造的设计、建设经验。例如,2017年公司在专门为配套某全球领先智能
  手机厂家产品而建设的高端特种印制板生产线上进行了智能制造的试点探索,通过对
  生产线设备进行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建成了一条高度
  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同时具备数字化工厂和视觉化决策管理功能的智能制造试
  验线。2018年,公司又在该智能制造试验线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上云上平台的工业互联
  网升级改造建设,不断提升该生产线的品质控制能力和生产效率,切实增强企业竞争
  力。上述两项试点分别被评列为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
  用行业标杆示范项目。智能化、工业互联网化改造的生产线大幅缩短了生产周期、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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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了产品不良率和运营成本,取得里良好的试点建设效果。公司积累的丰富的智能制
  造和工业互联网升级改造建设经验将有利于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引领制造转型升
  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经验丰富且稳定的骨干人才队伍,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宝贵的人才支撑

        公司经过长期专注于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覆铜板、超声电子仪器的经营发
  展,已培育打造出一支具有丰富经验和高昂工作热情的技术研发队伍,公司相关骨干
  人员连续多届被推举担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协会科学技
  术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96名,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的比例达14.47%。同时,公司已培育打造出一支经验丰富的稳定的经营管理、生
  产管理、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制程管理、信息管理等类型的优秀骨干人才队伍,为
  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才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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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700.00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超声转债2,428,625张,即242,862,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4.69%。

        3、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00,000,000.00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2,428,625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4.6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
  认购4,534,95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79%;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36,418张,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0.52%。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418.00                    0.52
       2      盛琳                                        28,168.00                    0.40
       3      王克成                                      23,768.00                    0.34
       4      杨祥                                        23,465.00                    0.34
       5      常双军                                      21,619.00                    0.31
       6      陈洁慧                                      20,100.00                    0.29
       7      养生堂有限公司                              19,554.00                    0.28
       8      刘新渭                                      15,643.00                    0.22
       9      赵克明                                      15,122.00                    0.22
      10      张丽华                                      13,362.00                    0.19
                      合计                              217,219.00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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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1,484.91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
                    项目                                     预计金额(万元,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300.00
  律师费用                                                                                    37.74
  会计师费用                                                                                  47.17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发行登记费用                                                                                 6.60
  信息披露费、路演推介费用及其他费用                                                          69.81
                    合计                                                                   1,484.91

       注: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共优先配售超声转债2,428,625张,共计242,862,500.00元,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34.69%;网上最终配售4,534,957张,共计453,495,700.00元,占本次发行
  总 量 的 64.79% ; 主 承 销 商 包 销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数 量 为 36,418 张 , 包 销 金 额 为
  3,641,8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5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
  688,5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具体账号见第六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进行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0GZAA30013号”《验证报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胡涛、方芳

        项目协办人:陈培生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贤兵、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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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电话:010-85127883

        传真:010-8512794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负责人:程秉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九楼

        经办律师:郭飏、张胜

        电话:020-38799351

        传真:020-38799497

         (三)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莹、吴瑞玲、贺春海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四)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经办评级人员:蒋晗、刘恵琼

        电话:0755-8287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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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5-82870062

         (五)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莹、吴瑞玲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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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可转债公开发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
  期延长一年。2020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汕头超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1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70,000.00万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700.00万张。

          5、上市规模:70,000.00万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
  (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8,515.09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158,000             70,000
                           合计                                   158,000             70,000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营业部    627574014574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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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7,0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12月8日至
  2026年12月7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
  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
  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IA=B1×i

        IA: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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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
  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
  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
  月14日,即募集 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4日至2026年12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8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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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
  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
  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
  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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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
  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
  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金额及该部分对应的当期
  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
  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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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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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
  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4×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4: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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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2月7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
  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700,000,000.00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即2020年12月7日,T-
  1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303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536,966,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
  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6,999,88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4%。由于
  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
  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823”,配售简
  称为“超声配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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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股东持有的“超声电子”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
  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
  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070823”,申购简称为“超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个
  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
  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
  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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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158,000             70,000
                           合计                                 158,000             7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
  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
  适当调整。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
  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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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一)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债券,也不存在需要偿还的债券。

         (二)最近三年偿债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主要指标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2.25           2.10             2.05               2.08
          速动比率(倍)                         1.75           1.63             1.65               1.63
         资产负债率(%)                      29.58            30.63            31.55             31.27
             主要指标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912.10        63,545.56        60,093.52          49,422.6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43            31.37            25.87             23.64
      注:上表中指标计算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证鹏元担任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
  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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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
  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
  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9年12月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主要指标           2020年6月30日
                                                     31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2.25            2.10            2.05             2.08
         速动比率(倍)                   1.75            1.63            1.65             1.63
         资产负债率(%)                 29.58           30.63           31.55            31.27
             主要指标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912.10       63,545.56       60,093.52        49,422.6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43           31.37           25.87            23.64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08、2.05、2.10和2.25,速动比率分别为
  1.63、1.65、1.63和1.75,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27%、31.55%、30.63%和
  29.58%,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且维持在合理水平。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近三年一期分别为23.64倍、25.87倍、
  31.37倍和32.43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公司有较强的偿还借款利息的能力。报告
  期内,公司在各银行的贷款都能按时还本付息,在各贷款银行有良好的信用,未发生
  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总体来看,公司最近三年业务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未
  来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期可转债本
  息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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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告未
  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2%           0.2426               0.2426
  2020年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81%           0.1885               0.188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85%           0.5645               0.5645
    2019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7.99%           0.5096               0.509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9%           0.5025               0.5025
    2018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8.13%           0.4871               0.487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25%           0.3574               0.3574
    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93%             0.3387           0.3387
                             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
  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
  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最终控制方
  实施控制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
  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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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S0 + S1 + Si×Mi÷M0 - 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
  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
  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6月30日/2020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5                      2.10               2.05                 2.08
      速动比率(倍)                       1.75                      1.63               1.65                 1.63
     资产负债率(%)                      29.58                    30.63              31.55                31.2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5                      3.07               3.31                 3.39
     存货周转率(次)                      4.42                      4.99               5.61                 5.22
   主营业务毛利率(%)                    21.49                    21.98              19.92                20.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0,912.10                 63,545.56          60,093.52            49,422.63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43                    31.37              25.87                23.64
   每股净资产(元/股)                     7.55                      7.38               6.92                 6.52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0.42                      1.25               0.85                 0.59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6                      0.12               0.10                -0.3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占净资产比例                    0.07                      0.07               0.07                 0.09
           (%)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0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0年1-6月的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息为利息支出、税为所得税)
      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100%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
  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10              -142.38          -110.40            -5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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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825.88        4,391.19       1,421.24         2,124.2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1.62           5.58            4.02            10.61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7.92        -141.33         -121.47          -164.74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4.21          777.99          202.57           266.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4.00          388.32          164.47           187.68
                合计               2,905.27        2,946.75         826.34         1,001.93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12.85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费
  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70,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5,447.4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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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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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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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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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胡涛、方芳

        项目协办人:陈培生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贤兵、李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电话:010-85127883

        传真:010-85127940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超声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超声电
  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同意保荐超声电
  子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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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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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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