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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声电子:超声电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31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现就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3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公司可转换债劵转股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 536,96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人民币现金

                                            1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号码                      股东名称


                                   2
           1       08*****880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权益分派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

日:2021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

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债券简称:超声转债、债券代码:12702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2.85 元/股调整为 12.72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7 日生效。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 12 号

    联系人:郑创文    陈嘉赟

    电话:0754-88192281     83931133

    传真:0754-8393123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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