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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桑德: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13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为实施襄阳市汉江水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襄阳市第二期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 项

目,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与非关联法人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以及关联法人北京桑德环

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工程”)就设立合资企业事宜签署了《合资协议》,合

资企业将作为上述 PPP 项目实施法人主体。公司本次拟出资 2,524.80 万元,占合资企业注

册资本的 8%。

    2、桑德环境工程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文一波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 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桑德环境工程共同对外投资构成了

关联交易。

    3、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非关联法人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以及关联法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在湖北省襄阳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一波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8TER69L

    住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76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伍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03 日

    主营业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水务工程;自来水及污水处理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

水务投资、运营及环境治理工程。

    股权结构: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襄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64123609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伍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09 月 19 日

    住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76 号

    主营业务: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与管理;对棚户区改造投资;对保障

房投资、建设与运营;土地整理;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

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

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企业名称: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283119520

    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刘克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0 年 11 月 05 日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建华路 2 号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

堤防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等。

    股权结构: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襄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

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63642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甲 7 号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研究、开发水处理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为北京伊普国际水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文一波先生。

    关联关系:桑德环境工程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文一波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桑德环境工程成立于 1999 年,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综合环境服务商,业务涉及

市政供水、市政污水及水资源循环再利用、工业供水、工业废水及循环利用、村镇供排水一

体化等领域,从事设计咨询(D﹠A)、项目投资(BOT)、建设运营(DBO)、总承包(EPC)、

设备集成(EI)、运营管理(O﹠M)等类型的一站式服务业务。截止到目前,桑德环境工

程已建设运营各类市政供水厂、市政污水厂超过百个,日处理量近 1000 万吨,为数十个城
市和地区提供合格的饮用水及建设配套供水管网,服务区域涵盖大陆、东南亚、中东等海内

外众多地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桑德环境工程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总资产 1,613,884.90 万元,

净资产 373,552.54 万元,2017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65,457.59 万元,净利润 42,144.97 万

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桑德环境工程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980,718.21 万元,净资产为

500,029.19 万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00,950.38 万元,净利润 24,233.21 万元。(该

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企业名称: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309703361H

    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李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06 月 06 日

    住所:襄阳市樊城区建新路 2 号

    主营业务:甲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人防工程设计;城市规化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襄阳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

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交易对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襄阳环资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核准结果为准);

       2、经营范围拟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污染治理服务;自来

水及污水处理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对水务工程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环境治理工程(以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19,945.92      63.2%     货币
 2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12.00        20%     货币
 3     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2,524.80         8%     货币
 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524.80         8%     货币
 5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26.24       0.4%     货币
 6     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126.24       0.4%     货币
       合计                                     31,560.00       100%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实施襄阳市汉江水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襄阳市第二期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 项

目,公司作为参股方与关联方桑德环境工程以及上述非关联方签署合资协议,在湖北省襄阳

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本次合资协议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各方

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丁方: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戊方: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己方: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1、拟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襄阳环资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污染治理服务;自来水及污

水处理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对水务工程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环境治理工程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560 万元

     2、股东基本情况及占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19,945.92      63.2%     货币
 2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12.00        20%     货币
 3     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2,524.80         8%     货币
 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524.80         8%     货币
 5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26.24       0.4%     货币
 6     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126.24       0.4%     货币
       合计                                     31,560.00       100%
    3、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及人员安排以《公司

章程》为准。

    4、违约责任: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

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每迟延一天按照迟延出资额的千分之一计罚违约金。按照

本协议出资时间约定,如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超过 30 日,已如期、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迟延出资方的违约责任。

    5、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并经权力机构审议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拟作为参股方与本公告所述其他交易对方

共同组建合资企业,进而参与襄阳市汉江水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襄阳市第二期乡镇污水收集

处理工程)PPP 项目的部分建设及运营管理。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8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文一波先生控制或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 44,673.47 万元(不含

有权机构已授权但尚未签署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公司与非关联法人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以及关联法人北京桑德环

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北省襄阳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事项,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

平、公允的原则,由各方充分协商并一致同意签署了《合资协议》。同时,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与非关联法人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襄

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以及关联法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湖

北省襄阳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实施襄阳市

汉江水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襄阳市第二期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 项目而发生,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

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

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与桑德环境工程以及其他非关联法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

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合资协议》;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以及其他非关联法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