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14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
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法人宁波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本项议案系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对外投资,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
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合同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实施邵阳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
处理站建设项目需要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财务资助,年
借款利率为 5%-6%,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
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投入湖北合加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变更为用于固废处置及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司利用部分募投资金投资建设固废
处置及环卫一体化项目等,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企业运行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18 年 6 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方式、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等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
值增长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的调整。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