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12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
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名,会议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案》;
为实施云南省晋宁县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昆明
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0 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
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勒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函,
马勒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马勒思先生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辞职
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勒思先生关于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增补选
举新任董事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马勒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
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维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
高管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张维娅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舒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二项至第三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