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
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出具以上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良汉 刘俊海 周 琪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