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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环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7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在原定会议召开地

点设置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的召开方式调整为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通讯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通讯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611,125,49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7188%。其中:通过通讯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6,815,1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05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424,310,3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66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33 人,代表股

份 153,744,62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7470%。其中:通过通讯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49,200,7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3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

股份 104,543,8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07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河南金

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

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通讯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8,806,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06%;反对

2,198,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8%;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25,7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918%;反对 2,198,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1%;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8,810,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12%;反对

2,194,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1%;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29,5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942%;反对 2,194,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76%;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3,037,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765%;反对

7,96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38%;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656,5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393%;反对 7,967,9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826%;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8,914,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2%;反对

1,979,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38%;弃权 232,2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53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17%;反对 1,979,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72%;弃权 232,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1%。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8,935,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7%;反对

2,06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87%;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554,7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57%;反对 2,069,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62%;弃权 120,1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91.49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9,796,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6%;反对

1,312,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7%;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4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59%;反对 1,312,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34%;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9,255,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40%;反对

1,853,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3%;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874,5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36%;反对 1,853,6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56%;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

控股有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593,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89%;反对

1,475,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27%;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978,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478%;反对 1,475,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41%;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9,629,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52%;反对

1,479,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24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70%;反对 1,479,4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3%;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

控股有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742,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49%;反对

1,315,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弃权 27,5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127,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24%;反对 1,315,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04%;弃权 27,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提名王翼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9,615,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30%;反对

1,493,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3%;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23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82%;反对 1,493,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1%;弃权 16,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独立董事提名人

数分别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林开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10,786,460 股

    12.02.候选人:选举章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8,683,763 股

    12.03.候选人:选举杜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8,682,76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林开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53,405,590 股

    12.02.候选人:选举章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51,302,893 股

    12.03.候选人:选举杜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51,301,899 股

    表决结果:林开涛先生、章融先生、杜文广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马良、陈豪鑫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

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