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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近日收到相关

债权方发出的《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原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

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河南分公司”)已将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武光宜昌

GSJK20200036)及《最高额质押合同》(武光宜昌 SK20200016)及相关担保文件项下的全部权

利依法转让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主要内容

    根据信达资管河南分公司与中原信托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信达资管河南分公司已将

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武光宜昌 GSJK20200036)及《最高额质押合同》(武光宜

昌 SK20200016)及相关担保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原信托,原合同内容不变。公

司需向中原信托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中原信托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含该日)债权本金余额 1,000,000,000.00

元;本金余额对应的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含该日)利息、罚息余额 1,138,655.55

元;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利息、罚息按《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武光宜昌 GSJK20200036)

的约定计算。

    二、债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 24 号

    法定代表人:曹卫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3018F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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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

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

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

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

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经查询,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 58.96563%的

股权。

    三、本次债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披露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3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

14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宜昌分行”)

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武光宜昌 GSSX20200026)、《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武光宜昌

GSJK20200036)及《最高额质押合同》(武光宜昌 GSZY20200016),公司以所持有的雄安浦

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现“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公司所申请的 10 亿

元流动资金担保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现“天府清源控

股有限公司”)就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事项为公司提供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光大宜

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武光宜昌 GSBZ20200077)。

    2021 年 10 月,光大宜昌分行与信达资管河南分公司签订《债权收购协议》信豫-B-2021-

003)并向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协议约定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光大宜昌分行

将 《 综 合 授 信 协议 》(武光 宜昌 GSSX20200026 )、《流动 资金 贷款 合同 》(武光宜昌

GSJK20200036)、《最高额质押合同》(武光宜昌 GSZY20200016)、《最高额保证合同》(武光

宜昌 GSBZ20200077)项下对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享

有的债权转让给信达资管河南分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质押权、担保权及其他权利也一

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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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债权人变更未导致具体负

债金额改变,最终对利润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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