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补充公告2019-01-03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9-001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18〕第254号)。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司管理部提交了对关注函的书面回复。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2月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现公司对2018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的问题九回复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9.关于信息披露完整性的自查。前述问题已提及,你公司在《关于出售控股
孙公司51%股权的公告》中未对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予以充分披露,请你公
司对此予以全面、谨慎的核查,及时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的
相关要求作出补充、更正。
鉴于易天新动系前次重组6家收益法评估资产之一,而6家收益法评估子公司
系天音通信的重要资产,请前次重组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我公司已参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要求,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出售控股孙公司51%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公司已联系前次重组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明确意见。具体意见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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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披露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之法律意见书》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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