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3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授权黄绍文、严四清两位董事签署为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授权黄绍文、严四清两位董事签署为天音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担保所需董事会文件,可以提高天音通信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效率,促进相关业务开展。且上述为天音通信及其下属子公
司签署的授信担保总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风险可
控。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黄绍文、严四清两位董事签署为控股孙公司上海能良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授权黄绍文、严四清两位董事签署为控股孙公司上海能良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担保所需董事会文件,可以提高上海能良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效率,促进相关业务开展。且上述为上海能良签署的授信担保
总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天音通信与深圳欧瑞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参照非关联方报价,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熊明华、陈玉明、肖幼美
2019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