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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音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2019-04-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九年四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天音通信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结合天音控股 2018 年度报告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报告书。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天音控股本次交易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
资料、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天富锦、深投控以及标的公司等交易
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
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
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
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报告书不构成对天音控股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
导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
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天音控股董事会发布的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天音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
                       指
控股                        限公司

标的公司、天音通信     指   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天富锦持有的天音通信 30%的股权

天富锦、交易对方、业        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天富
                       指
绩承诺股东                  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深投控                 指
                            股东

配套融资认购方         指   深投控

                            天音控股本次向天富锦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天音通信 30%
本次交易               指   股权,并向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行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天音控股向天富锦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天音通信 30%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天音控股向深投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
《盈利及减值测试补          限责任公司盈利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天音通信控股股
                       指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盈利及
                            减值测试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界创想               指   北界创想(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北界无限               指   北界无限(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易天数码               指   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

易天新动               指   北京易天新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穗彩               指   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穗彩               指   北京穗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持有的易天新动 100.00%股权、易天数码 55.00%
                            股权、北界创想 70.91%股权、北界无限 70.91%股权,及天
收益法评估资产         指
                            音通信通过掌信彩通持有的深圳穗彩 100.00%股权、北京穗
                            彩 52.00%股权
                            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利
《专项审核报告》       指   润补偿期内对收益法评估资产当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告》


                                          2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证券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未特别指明,则代表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造成的。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国泰君安作为天音控股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
导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天富锦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音通信
30%股权。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 月 31 日,天音通信 30%股权的评估值
为 106,037.83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6,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天音通信 70%股权,天音通信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天音通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深投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1,543.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情况

    1、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93591L),天音通信已就其 30%股权的权属变更事

                                    4
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上市公司已持有的天音通信 100%股权。

    2、配套融资股份发行情况

    (1)股份发行情况

    2017 年 11 月 1 日,国泰君安和上市公司共同向深投控发出《缴款通知书》,
通知深投控将认购款项划转至国泰君安指定的收款账户。

    2017 年 11 月 3 日,深投控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开户行:上海银行徐汇支行,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31685803001870172)。

    2017 年 11 月 6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 5,000,000.00 元
(伍佰万元整)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
为 8110701012901246406 的人民币账户内。

    (2)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3-108 号”《验
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立的账
号 为 31685803001870172 的 账 户 实 际 收 到 深 投 控 认 缴 的 认 购 资 金 总 额
15,075,000.00 元(壹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3-109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天音控股已收到天富锦投入的价值为
1,060,000,000.00 元的天音通信 30%股权,收到深投控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
15,075,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后,计入股本人民币
101,973,933.00 元(壹亿零壹佰玖拾柒万叁仟玖佰叁拾叁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 967,601,067.00 元(玖亿陆仟柒佰陆拾万壹仟零陆拾柒元整)。截
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天音控股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1,287,429.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1,061,287,429.00 元。

    天音控股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


                                       5
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
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天音控股在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中信
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本次交易对方天富锦已

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标的资产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购买资产增发的股份

已发行完毕。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已完成认购资金的交付,配套融资增

发的股份已发行完毕。天音控股本次交易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交易各方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各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做出的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密切相关的承诺内容
如下:

    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
                       二、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高级管理人员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暂停转让本人
                       在天音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交易对方天富锦
                       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2、本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天音控股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天音控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音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天音控股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5、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天音控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音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承诺人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对因本承诺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关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承诺主体不存在违
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在作为天音控股的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并规范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
  交易对方天富锦
                       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不利用股东优势地位损害天音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司将继续遵守在受让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所持有天音
                       控股 13.76%股权时作出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内容。
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因此而给天音控股、天音通
                       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实际经济
                       损失。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主体天富锦、深投
控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未从事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业务。
                       2.在作为天音控股的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将避免以任何形式从事任
                       何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
  交易对方天富锦       任何可能损害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
                       如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天音
                       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
                       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承诺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公司将继续遵守在受让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所持有天
                       音控股 13.76%股权时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
                       到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   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最大努力把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天
                       音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因此而给天音控股造成的实
                       际经济损失。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主体天富锦、深投
控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4、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人员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劳动、人事及薪酬
                       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
                       方之间完全独立。
  交易对方天富锦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
                       职在天音控股、天音通信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担任董事以外
                       的职务。
                       二、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机构独立



                                       9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依照法律、法规及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
                       三、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经营场所独立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
                       信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四、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业务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相关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自主、持续的经营能力。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避免从事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减少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五、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财务独立
                       1.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本次交易完成后分别具备独立的财务
                       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本次交易完成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
                       联方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兼
                       职。
                       4.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本公司不干预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资金使用。
                       5.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依法独立纳税。
                       一、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人员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劳动、人事及薪酬
                       管理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经济
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
                       组织等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
                       职在天音控股、天音通信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企业及本

                                      10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担任
           董事以外的职务。
           二、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机构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依照法律、法规及天音控股、天音通信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
           三、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经营场所独立于本
           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等关联方。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
           信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四、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业务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相关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自主、持续的经营能力。
           2.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避免从事与天音控股、天音
           通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竞争关系
           的业务。
           3.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减少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对于
           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财务独立
           1.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本次交易完成后分别具备独立的财务
           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本次交易完成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
           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等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
           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
           关联方兼职。
           4.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本人不干预天音控股、天音通信的资金使用。
           5.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音控股、天音通信依法独立纳税。



                          11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主体天富锦、深投
控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5、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天音控股本次向本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在锁定期内,本公司如因天音控股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天音控股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
  交易对方天富锦
                       约定。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天音控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音控股《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企业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天音控股股份,自发行完成并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   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企业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天音
                       控股股份可自行处置,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主体天富锦、深投
控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6、关于持有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天音通信的出
                       资义务,出资均系自有资金,出资真实且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任
                       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天音通信合法存续的情况。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合法持有天音通信的股权,对
                       该等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
                       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代他人持有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交易对方天富锦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天音通信的股权未设置抵
                       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
                       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
                       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该等
                       股权依照本公司与天音控股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4、天音通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12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主体天富锦不存在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7、本次交易各方之间及与交易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及一
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和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与天音控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联创                               2,104.90     30.31%

                        2       天和旺                                 95.10       1.37%

                        3       严四清                                775.00      11.16%

                        4       吴继光                                775.00      11.16%

                        5       黄绍文                               1,200.00     17.28%

                        6       珠海景顺                             1,945.00     28.00%

                        7       毛煜                                   50.00       0.72%

                                         合计                        6,945.00    100.00%

                       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包括严四清、何林峰、毛煜等 3 人,监事会
                       成员包括吴崇和、施文慧、王岚等 3 人,总经理为严四清。
   交易对方天富锦
                       本次交易前,天音控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包括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本公司与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本次交易中,天音控股除向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天音通信 30%
                       股权外,还将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公司与上述配套融资认购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
                       3、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后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认可并尊重天音控股目前的股权结
                       构。本公司不会单方面的通过增持股份等行为主动谋求天音控
                       股的控制权,不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方协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实际形成一致行动等)方式取得天音控股的实际控
                       制人地位,如有必要,将采取一切有利于维持天音控股持续发展
                       需要,对拟取得实际控制权的行为提供支持。
                       1、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与天音控股 5%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配套融资认购方深投控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13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序                                      出资额      持股比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1                                        2,158,000   100.00%
                               员会

                                          合计                    2,158,000   100.00%

                        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彭海斌、陈志升、王勇健、张志、杨承
                        军、冯青山等 6 人,监事会成员包括栗淼、伍先铎、李华、张艳
                        红等 4 人,总经理为王勇健。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持有天音控股 177,947,572 股股份,占其股
                        本总额的 18.55%,本公司为天音控股的第一大股东。除本公司
                        外,天音控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包括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
                        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其他配套融资认购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中,天音控股将向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天音通信 30%股权,并将向本公司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主体天富锦、深投
控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8、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天富锦签署的《盈利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天富锦承诺收益法评估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乘以天音通信
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 15,824.88 万元、23,172.76 万元、30,580.34 万
元。关于业绩承诺的具体内容及 2018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三、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部分。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三)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理人员
                       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五)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有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相关承诺人严格按照
承诺的约定切实履行其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承诺人不存在经营、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其履行承诺构成不利影响的情形;承诺人及上市公司就承诺
人履行承诺事宜进行的信息披露符合规定。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一)盈利预测及补偿承诺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天富锦拟对标的资产的相关盈利情况进行了承诺,并
与上市公司签署了《盈利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安排如下:

    1、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为标的资产交割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含标的股权交割日当年),即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2)业绩承诺数额

                                     15
    天富锦承诺收益法评估资产易天新动、易天数码、北界创想、北界无限、深
圳穗彩、北京穗彩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乘以天音通信持股比例后的合
计数分别不低于 15,824.88 万元、23,172.76 万元、30,580.34 万元。承诺中涉及的
净利润,指上述收益法评估资产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如天音通信在业绩承诺期内转让收益法评估资产中某子公司的股权,则转让
当年及业绩承诺期的剩余年度计算当年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下列盈利预测数终止
相应子公司的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
  收益法评估资产     2017 年盈利预测数        2018 年盈利预测数    2019 年盈利预测数
     易天新动                  1,564.74                 4,455.27             5,569.44
     易天数码                    831.83                   999.91             1,115.31
     北界创想                  -1,299.58                  912.96             4,306.79
     北界无限                     44.42                   300.24              611.49
     深圳穗彩                 13,758.93                16,152.66            17,062.23
     北京穗彩                    312.13                   351.72              369.88
注:上述各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数已经乘以天音通信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

    如该子公司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和截至当期期末预测
利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本次交易前持有该子公司权益的比例对上市公
司以股份进行补偿。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
量并非整数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3)实际利润数与承诺利润数差异的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如收益法评估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
润小于截至当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由天富锦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收益法评估资产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
期期末收益法评估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收益法评估资产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
诺净利润总和×收益法评估资产本次重组对价-已补偿金额。

                                         16
    由于收益法评估资产未进行单独作价,因此以收益法评估资产在本次评估中
的收益法评估值×30%替代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的具体方式优先为股份补偿,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
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量并
非整数时,则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
回。

    如果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导致天富锦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
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发生补偿时,天富锦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计算
公式为: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实际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

    同时,根据协议约定,如发生股份补偿,则该部分股份对应的上市公司向天
富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
已获得的税后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4)股份回购并注销或赠与程序

    在发生股份补偿时,应在该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算天富锦应补偿
的股份数量,并将天富锦持有的该等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
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也不享有股利分配
权。

    每年度在确定应补偿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就
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该等事宜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上市公司将在十日内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专户中存放的全部锁定股份
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则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后十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天富锦,天富锦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交易日

                                       17
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
册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
除天富锦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份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2、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CAC 证专字[2018]0137 号),本次交易中收益
法评估资产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      差异数         完成率
   2017 年度         15,824.88      15.840.75          15.87       100.10%

    3、2018 年度业绩承诺调整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天音控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天音通信出售易天新动 51%股权相关事项,交易对方为北京尘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尘寰科技”)和深圳市秉瑞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瑞信科
技”),股权转让价格为 2.88 亿元,尘寰科技和秉瑞信科技各受让易天新动 25.5%
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与天富锦签署的《盈利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
定,如果易天新动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 2017 年重组中的评估值和截至 2018 年
末预测利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 2017 年重组前持有易天新动权益的比
例对上市公司以股份进行补偿。

    经核查,上市公司 2017 年重组中对易天新动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36,837.20
万元,对易天新动 2017 年、2018 年业绩承诺金额分别为 1,564.74 万元、4,455.27
万元,易天新动 2017 年重组中的评估值和截至 2018 年末预测利润之和共计
42,857.21 万元,因此本次转让的 51%股权对应的价值为 21,857.18 万元,低于转
让作价 2.88 亿元。综上,天富锦无需因此转让事项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音通信持有易天新动 49%股权,不再拥有控制权,
上市公司与天富锦协商后同意终止对易天新动的业绩承诺,由此调整后的业绩承
诺金额如下表所示:

                                    18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原业绩承诺金额                   15,824.88     23,172.76       30,580.34
   其中易天新动业绩承诺金额               1,564.74      4,455.27        5,569.44
      调整后业绩承诺金额                 15,824.88     18,717.49       25,010.90
注:上述业绩承诺金额已经乘以天音通信在各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持股比例。

    4、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本次交易中收益法评估资产 2018 年度实现净利
润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     差异数          完成率
   2018 年度              18,717.49      12,809.94     -5,907.55        68.44%

(二)2018 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天音控股业绩承诺主体 2018 年实现净利润较承诺净利润的差异为-5,907.55
万元,其中从事彩票业务的深圳穗彩、从事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北界创想实现净利
润较承诺净利润的差异为-3,659.57 万元、-2,130.08 万元。

    彩票业务方面,2018 年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治理互联网彩票销售的第
105 号公告,彩票行业监管环境进一步趋严,虽然各地福彩、体彩中心在积极推
进彩票销售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开展,但受行业整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彩票业务
板块(包括涉及业绩承诺的主体深圳穗彩、北京穗彩)当年部分项目推迟签约、
整体业务收入同比减少、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此外,各地福彩、体彩中心对销
售终端、彩票游戏设计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此公司于 2018 年进一步引进
研发人员、增加办事机构,相应的费用同步增加。从目前的市场空间来看,2018
年全国彩票总销售额为 5,114.72 亿元,同比增长率达 19.9%,彩民参与重大体育
赛事竞猜及日常购彩的需求旺盛。公司 2018 年未签约的部分彩票项目仍在积极
推进,预计 2019 年可落地实施。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省份推广社会化彩票销售
渠道,市场对彩票销售终端设备、智慧投注站项目的需求会进一步提升。

    移动互联网方面,北界创想主要以欧朋浏览器产品为基础,为智能手机用户


                                         19
  提供网页浏览、图文资讯服务,并形成了欧朋商业平台与众多广告主及代理商建
  立合作关系。2018 年,该公司进一步聚焦内容和自媒体建设,完善自身商业化体
  系,移动广告业务发展迅速,新增了大量移动广告的分发渠道,媒体覆盖和变现
  效果有明显提升,当年度收入同比增长 173.87%。市场推广力度增强的同时,该
  公司 2018 年销售费用也同比大幅增长,因此整体利润水平未随收入规模同步增
  长。但是,内容的完善、广告渠道的积累,为该类业务的长期发展打下了一定的
  基础,有助于该公司未来以更低的支出实现更高的盈利水平。

  (三)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补偿股份数量计算

       天音控股业绩承诺及其 2017 年、2018 年实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        2017 年         2018 年          截至 2018 年合计       2019 年        截至 2019 年合计
业绩承诺金额       15,824.88       18,717.49        34,542.37(A)        25,010.90        59,553.27(C)
业绩实现金额       15,840.75       12,809.94         28,650.69(B)                 -                      -

       本次交易作价中,各收益法评估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业绩承诺期            公司整体评估值          天音通信持股比例      天音通信所持股权评估值
       易天数码                  86,361,647.89                 55.00%                     47,498,906.34
       北界创想                 421,095,917.72                 70.91%                    298,599,115.26
       北界无限                 116,795,102.45                 70.91%                     82,819,407.15
       深圳穗彩                1,748,230,066.79               100.00%                   1,748,230,066.79
       北京穗彩                  52,360,664.40                 52.00%                     27,227,545.49
         合计                                  -                      -                 2,204,375,041.03
  天音通信 30%股权
                                               -                      -        661,312,512.31(D)
    对应的评估值

       根据《盈利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天富锦 2018 年应补偿金
  额=(A-B)÷C×D=65,424,479.67 元,应补偿股份数量=65,424,479.67÷10.55
  =6,201,372 股(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2、分红收益返还计算

       天音控股 2017 年度的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0,924,549 股为基

                                                    20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鉴于天富锦为公司法人股东,上市公司上述分红方案实施时,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因此天富锦应补偿股份对应的上市公司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为 136,430.18 元,
应由天富锦向天音控股返还。

    3、关于补偿股份及分红收益返还方案的审议情况

    天音控股已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2018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方案的议案》,并将提
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易天数码、北界创想、北
界无限、深圳穗彩、北京穗彩等收益法评估资产实现的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天
富锦共需向天音控股补偿 6,201,372 股股份并返还分红收益 136,430.18 元。天音
控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补偿股份及赠送分红收益相关事项,尚需将天富锦持有的
相应数量股份划转至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补偿股份的后
续处置方式。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2018 年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概述

    2018 年,天音控股继续聚焦产业互联网战略,坚持以手机分销为核心,以彩
票业务为重点,以建设“一网一平台”为抓手,逐步形成“1+N”业务和“重点
业务海外发展布局”的发展策略。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手机分销业务

    2018 年,天音控股手机分销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客户合作持续深化,丰富渠
道资源和强大整合能力的优势开始显现。在苹果业务方面,公司市场占有率处于
领先地位,市场份额直逼终端公司。在华为业务方面,公司与华为合作开设的全

                                   21
球首家华为智能生活馆已于 2018 年 4 月在太原茂业开业,正式开启零售新模式。
公司还与华为在海外市场展开深度合作,成为了华为手机在尼日利亚的国代和迪
拜的辅国代。其他品牌方面,公司在三星手机代理中的占比大幅提升,受到了厂
家和客户的高度认可,能够不断获取优质资源,随着三星手机市场竞争力逐步恢
复,公司相关业务规模也在逐渐扩大。

    此外,公司还加大布局新零售端,依托于四大手机品牌强势引流,多业务模
式赋能零售客户,整合了丰富的产品品类,通过二手机销售业务、运营商增值服
务业务等零售升级服务,形成了自营+平台模式聚品牌、增值服务赋能,会员经
营管理、线上线下 OTO 的新零售服务平台。

    2、彩票业务

    2018 年,公司国内业务稳中有进,海外市场迅速开拓。在国内,公司积极支
持客户业务的开展和创新,同时积极开展面向彩民的市场营销和彩票服务业务。
公司还成功中标了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系统服务项目,以
及与福建省客户开展了新的业务合作。在海外,公司和加纳、尼日利亚等国的彩
票运营商进行了线上和线下彩票业务的合作,并且参与了实际运营,同时还与南
非的主要体彩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而在研发方面,公司为应对彩票社会化渠道销售的发展趋势,重点研发了系
列化的渠道终端设备,包括面向移动销售场景的手持机、面向兼营零售店的桌面
终端、面向站外的自助售彩终端产品以及面向大厅的多种终端产品。公司还研发
了双活彩票销售系统,实现彩票业务在发生突发性灾难事故的情况下仍然保证彩
票销售的安全和业务连续,进一步的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

    3、移动互联业务

    2018 年,公司在欧朋浏览器业务上进一步聚焦内容和自媒体建设,完善自
身商业化体系以及改善经营成本。移动广告业务发展迅速,新增了大量移动广告
的分发渠道,媒体覆盖和变现效果有明显提升。同时自媒体产品用户保持增长,
活跃用户数量大幅提升。

    4、移动转售业务


                                   22
    2018 年,公司移动转售业务快速发展,并且成为了少数首批同时具备三个
制式移动转售正式商用牌照的企业。公司与中国大型领先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基
础运营商也达成增值业务合作,为该业务建立成熟稳定的运营平台。

    5、白酒业务

    2018 年,章贡酒业通过一系列营销策略的实施,实现了市场调整的目标,在
江西白酒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其中,中高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国儒手
工原浆成功研发并召开上市发布会,推出有章贡特色的“馥合赣香”香型,并荣
获“江西特色食品”称号。

(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天音控股继续加大在手机
分销、彩票业务两大主业上的投入,业务拓展情况良好。但是在核心业务手机分
销领域,由于国内手机市场逐渐饱和,新的手机技术创新尚不足以带来大面积的
换机需求,为提升销售规模公司需投入的营销推广费用相应提升。此外,公司仍
在积极拓展海外彩票业务市场,并持续对移动互联网业务进行研发、营销投入。
因此导致天音控股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 7.16%的情况下,公司整体出现亏损。

五、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在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按照规则要求,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防范内幕交易,并及时对外公布本
次重组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重组进展公告、重组报告书等可能对
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规


                                   23
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能够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重视信息披露,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和规则,规范公司运作。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本报告前述事项外,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
公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履行了或正在继续履行各方的责
任和义务,不存在其他实际实施情况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明显差异的问题。

七、持续督导总结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天音控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持续督导已到期。在持续督导期内,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均已实施完毕;交易各方严格按照
约定切实履行其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
项业务发展稳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天富锦的业绩承诺尚在履行中,本独立财务
顾问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2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结
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爱亮                     裴文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