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21-020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五矿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雷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395,984,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 -1- 股的40.37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93,153,41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40.0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数 2,83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0.28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提案: 表决结果 提案 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提案名称 编码 股份总数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通过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 395,984,261 395,796,811 99.95% 123,450 0.03% 64,000 0.02% 是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 395,984,261 395,792,411 99.95% 126,050 0.03% 65,800 0.02% 是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3.00 395,984,261 395,793,511 99.95% 130,750 0.03% 60,000 0.02% 是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4.00 395,984,261 395,793,611 99.95% 126,150 0.03% 64,500 0.02% 是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5.00 395,984,261 395,793,511 99.95% 130,750 0.03% 60,000 0.02% 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6.00 395,984,261 395,798,011 99.95% 124,950 0.03% 61,300 0.02% 是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7.00 395,984,261 395,796,311 99.95% 123,450 0.03% 64,500 0.02% 是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提案 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提案名称 编码 股份总数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通过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2,830,850 2,643,400 93.38% 123,450 4.36% 64,000 2.26% 是 -2-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 2,830,850 2,639,000 93.22% 126,050 4.45% 65,800 2.33% 是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3.00 2,830,850 2,640,100 93.26% 130,750 4.62% 60,000 2.12% 是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4.00 2,830,850 2,640,200 93.27% 126,150 4.45% 64,500 2.28% 是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5.00 2,830,850 2,640,100 93.26% 130,750 4.62% 60,000 2.12% 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6.00 2,830,850 2,644,600 93.42% 124,950 4.41% 61,300 2.17% 是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7.00 2,830,850 2,642,900 93.36% 123,450 4.36% 64,500 2.28% 是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会议听取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李星国先生、栾政明先生、 胡燕女士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锐莉、晁卓;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