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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涤股份: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2003-06-10  

						
证券代码:000832    证券简称:龙涤股份  公告编号:2003-010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市商业
银行公滨路支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于
2003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希腊艾玛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公司(
希腊艾玛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个
人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科技
开发区嵩山路14号,法定代表人赵瑞民,注册资金5382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637.18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49%,经营范围是粘胶长丝。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正处于筹建阶段,本公司
对其投资款已支付,但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尚未验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公滨路支行签订的担保协议,本公司为黑龙江龙马化纤有
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公滨路支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旨在加快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粘胶项目的建设速度,以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拥有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49%的股份,是生产经营的主要管理者,能有效控制担保风
险。同时,粘胶长丝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本次
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由于赵瑞民、高飞在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任职,回避表决后董事会
一致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决议公告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000万元,占本公司200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