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召开1999年股东大会1999-02-06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
召开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1999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1999年2月2日在天伦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董事会决定改聘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8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授权代表
由于工作调动,于国锋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股证事务代表,任命谷云华女士为公司股证事务授权代表。
三、决定召开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
1.会议时间:1999年3月9日
2.会议议题:
聘请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8年度审计单位。
3.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1999年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表决方式:参加通讯表决的股东,请填妥“表决函”并附持股有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于1999年3月9日以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办,愈期作弃权处理。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大会表决”字样。
四、其它事项: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阿城市和平街
收 信 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 编:150316
电 话:0451—37152763717068
传 真:0451—3715276
联 系 人:刘克奇、谷云华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