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告书关于黑龙江龙涤股份有2000-03-07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告书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1999年12月31 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及口头证言等, 我们的责任是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表专业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慎调查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 前次募股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1998年6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138号文和证监发字[1998]139号文批准,贵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5.77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1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共计33,456万元。
  截止1998年6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业经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黑会师验字[98]19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股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1998年5月28日,贵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可募集资金约33,456万元,所募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投资一万吨直接纺涤纶长丝配套改造工程23,649 万元(其中流动资金5000万元);投资 2,000吨聚酯直纺土工布改造工程3,998万元;投资 TiO2 制备系统改造工程3,600万元;投资1.2 万吨聚酯直纺短纤维改造工程3,995万元(含流动资金1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使用情况
  根据国家经贸委经贸技术(1999)46号文精神, 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优选18 家土工布重点生产企业,贵公司未在优选之列,为避免重复建设,经 1999年5月1 日贵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取消对2,000吨聚酯直纺土工布改造工程3,998万元的投资(其中有1786万元需自筹),并将这部分募集资金2212 万元用于补充“双加”工程一万吨直接纺涤纶长丝配套改造工程项目的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1999年12月31日止,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投资项目                 投入时间        投资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一万吨直接纺涤纶长丝     1997年        45,787,150.73         100%
  配套改造工程             1998年       135,185,679.22
                           1999年         -991,278.95
                                        179,981,551.00    *
  TiO2 制备系统改造工程    1998年        12,267,144.81        100%
                           1999年        14,796,410.35
                                         27,063,555.16   **
  1.2 万吨聚酯直纺短纤     1999年        32,804,005.49        100%
  维改造工程
                                         32,804,005.49   ***
  合计                                  239,849,111.6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实际投资2398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471万元,共计33456万元。
  *1999年该项目实际投资3,111,218.40元,调减不属于该项目的投资额4,102,497.35元,合计1999年实际投资额为-991,278.95元。该项目于1999年1月竣工。年增加长丝产量1.5万吨。截止199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利润3575万元。
  **该项目完工后,每年增加熔体产量1万吨。
  ***该项目于1999年12月完工, 其新增效益将在2000年体现。
  (三)、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与贵公司董事会决议、招股说明书、 年度报告和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相符。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上报材料一起上报, 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滕英超
  中国       哈尔滨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长战
                                     200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