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城动漫: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法院二次拍卖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长城动漫         公告编号:2018-070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法院二次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日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
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公司股东四川圣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所持公司 1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6%)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 10 时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 10 时止在四
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 4,81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长城动漫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5),根据竞拍的结果,首次司法拍卖流拍。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获悉,圣达集团所持公司10,000,000股股份将于2018
年11月21日10时至2018年11月22日10时止在乐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起拍价3,8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圣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0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根据2014年7月20日圣达集团与长城集团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圣达集团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
的期间内,圣达集团委托长城集团管理其所持有的10,000,000股股权。在托管期
间内,长城集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行使圣达集团该项
股权的股东权利,并履行圣达集团该项股权的股东义务。圣达集团与公司控股股
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锐
勇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现将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股份情况

    本次拍卖的1,000万股股份为圣达集团发行企业债而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成都分行”)的股份。

    根据乐山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7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川
11执114号之七】,乐山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天津银行成都分行与圣达集团、陈永
洪、陈国、陈学容、赵淑群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5月8日向上述被
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下列义务:

    (1)向天津银行成都分行支付“12圣达债”本金人民币3亿元,按照年利率
7.25%支付从2014年12月6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及按照年利率3.625%支付从
2015年12月6日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

    (2)向天津银行成都分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诉讼案件受理费871,848.50元,其他诉讼费用5,000元,申请执行
费421,775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成执字第1408—1号执行裁定对圣
达集团持有的长城动漫1,000万股股份予以冻结;

    (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3日将冻结的长城动漫1,000万股股份
移送至乐山市人民法院,并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圣达集团持有的长城动漫1,000万
股股份。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根据乐山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日出具的《拍卖通知书》【(2017)川11
执114-2号】及司法拍卖平台的相关信息,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概述如下:

    1、拍卖标的物:长城动漫1,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0835,股份性质:
流通股股票)

    2、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圣达集团

    3、拍卖网络平台:乐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四川
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7)

    4、拍卖日期:2018年11月21日10时起至2018年11月22日10时止
    5、起拍价:3,850万元(每股起拍价3.85元)

    5、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对于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如若长城集团未参
与竞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意向竞买人可于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21日10时止登录上述网址查
询详细信息。

    三、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完成后,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原先的
81,91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7%)减少至71,91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1%),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长城集团。

    2、由于圣达集团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圣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全权委
托长城集团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义务,故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决策和日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完成后,圣达集团与长城集团、赵锐勇先生三方将不再形成一
致行动关系,长城集团和赵锐勇先生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
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提醒本次意向竞买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
本次交易完成的六个月内,最终竞得的股东应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意向竞买人及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