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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动:关于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10-13  

                        关于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城国
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及提案内容,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
告。




                                   2/9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30,本次股东大会于北京市金宝街 97 号北京丽亭酒
店 1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任彦堂先生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
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段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一)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所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1,359,502】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5.7178】%。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
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63,570,8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549】%。参加网络投票



                                   3/9
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审议《关于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预重整申请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提请全面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

      2.01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陈铁铭先生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2.02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陈胜贤先生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2.03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廖岩平先生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2.04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刘林珍女士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2.05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陈艺虹女士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2.06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何少平先生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7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彭胜利先生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8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黄福生先生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9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庄剑霞女士任监事职务的议案》;

      2.10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王雨晨女士任监事职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大
会实际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中所列议案相符。

    (二)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大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



                                 4/9
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
投票平台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
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
果的统计数据。

    (三)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逐一进行了审议,根据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预重整申请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744,500】股同意,
【112,843,274】股反对,【342,577】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
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179】%。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44,500】股同意,【16,038,072】股反对,【342,577】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47】%。

    2. 逐项审议《关于提请全面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

    2.01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陈铁铭先生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533,551】股同意,
【12,400】股反对,【384,4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7】%。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728,349】股同意,【12,400】股反对,【384,400】股弃权,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108】%。

    2.02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陈胜贤先生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712,351】股同意,【400】
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03】%。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907,149】股同意,【4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



                                   5/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973】%。

    2.03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廖岩平先生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全体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712,351】股同意,【400】股反对,【217,6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03】%。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907,149】股同意,【4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973】%。

    2.04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刘林珍女士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712,351】股同意,【400】
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03】%。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907,149】股同意,【4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973】%。

    2.05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陈艺虹女士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712,351】股同意,【400】
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03】%。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907,149】股同意,【4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973】%。

    2.06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何少平先生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712,351】股同意,【400】
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03】%。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907,149】股同意,【4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973】%。


                                   6/9
    2.07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彭胜利先生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407,351】股同意,【400】
股反对,【522,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449】%。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602,149】股同意,【400】股反对,【522,6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1145】%。

    2.08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黄福生先生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545,551】股同意,
【167,2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52】%。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740,349】股同意,【167,2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770】%。

    2.09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庄剑霞女士任监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545,551】股同意,【400】
股反对,【384,4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52】%。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740,349】股同意,【400】股反对,【384,400】股弃权,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770】%。

    2.10 审议《关于提请选举王雨晨女士任监事职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114,545,551】股同意,
【167,2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52】%。

    此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17,740,349】股同意,【167,200】股反对,【217,600】股弃权,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770】%。




                                   7/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8/9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谭 菁

负责人:
           郝春莉




                                       经办律师:
                                                      冯发海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