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定)2017-002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世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玮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8,760,369.52 371,698,801.94 1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10,937.06 17,121,269.20 -7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301,553.05 -124,323.63 2,755.6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910,245.99 -40,851,924.89 136.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8 0.0142 -73.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8 0.0142 -73.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7% 1.04% -0.7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32,824,577.79 2,600,895,438.36 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84,770,196.86 1,680,159,259.80 0.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916.84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23,471.77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415.34 其他营业外收支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4,249.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506.20 合计 1,309,384.01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42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9% 133,980,000 质押 133,980,000 质押 86,820,000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77% 93,872,616 25,800,000 冻结 7,052,616 房红梅 境内自然人 6.47% 78,244,74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5 其他 1.60% 19,30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 其他 1.24% 14,940,000 瑞丰资产丰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黄文佳 境内自然人 1.13% 13,70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运晟 3 号 其他 1.05% 12,745,331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融通资本-兴业银行-融通资本九派 其他 1.05% 12,691,300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唐建红 境内自然人 0.99% 12,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15 号 其他 0.88% 10,664,939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 133,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980,000 房红梅 78,244,746 人民币普通股 78,244,746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72,616 人民币普通股 68,072,61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9,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00,000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瑞丰资产丰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4,9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40,000 黄文佳 13,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运晟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745,331 人民币普通股 12,745,331 融通资本-兴业银行-融通资本九派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2,69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91,300 唐建红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1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664,939 人民币普通股 10,664,93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比率 说 明 应收票据 57,423,788.40 36,670,219.44 56.60% 本期销售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 应收利息 3,906,523.50 2,750,013.25 42.05% 预提未到期定期及现金管理产品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0,952,819.36 60,952,819.36 114.84% 本期投资增加 短期借款 220,000,000.00 160,000,000.00 37.50% 本期新增加银行贷款 应交税费 2,598,886.19 1,248,402.93 108.18% 本期收入增长、应交税费增加 应付股利 15,192,496.00 2,496.00 608573.72% 子公司未支付的分红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去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说 明 税金及附加 1,774,136.51 1,103,207.11 60.82% 收入增长等原因所致 财务费用 -2,154,234.61 -1,055,236.41 104.15% 子公司现金管理收入重分类所致 上期投资收益主要为出售工业地产子 投资收益 412,783.86 17,541,409.93 -97.65% 公司股权收益 所得税费用 4,295,210.60 282,552.14 1420.15%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去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说 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1,420,411.85 346,231,602.02 30.38% 收入增长及收回前期应收账款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393,201.84 30,735,682.13 200.61% 前期应收暂付款收回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1,761,108.69 315,388,589.39 30.56% 采购金额增长及支付前期应付账款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285,091.71 9,837,730.40 75.70% 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增长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0,550,292.73 -100.00% 上期收回原募投项目退地款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12,783.86 1,294,027.40 -68.10% 子公司现金管理收入重分类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本期募投及非募投项目在建工程支出 30,489,676.74 4,713,877.03 546.81%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增加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0 - 0.00% 本期投资支出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913,938.20 -100.00% 上期支付非流动资产处置相关税费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30,000,000.00 90,000,000.00 44.44% 本期新增借款数额增加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102,916,600.00 -31.98% 本期到期偿还借款数额减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2,666,425.01 6,656,314.03 -59.94% 上期子公司债券到期支付利息 的现金 二、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就与天津市滨 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诉讼请求被告给付原告设备及工程款6,109,581.00元,并给付违约金3,382,374.00元。 2017年3月30日,天地伟业公司收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6)津0111民初9184 号】,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天地伟业科 技有限公司工程款6,109,581.00元及违约金1,499,241.80元。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122.00元,由原告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762.00元,由被告天津市滨海市 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1,36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 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为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向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 1 亿元综 2017 年 01 月 10 日 告编号:临 2017-00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2),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关于公司调整对原 NULLMAX,INC 公司增资方 2017 年 01 月 25 日 告编号:临 2017-003)、《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 案事项 告编号:临 2017-004),巨潮资讯网 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 5000 万元 2017 年 01 月 26 日 告编号:临 2017-005)、《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公告编号:临 2017-006),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告编号:临 2017-02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2017 年 04 月 01 日 事项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3),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协议受让 收购报告书或 西藏金杖投 股份限售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鑫茂 2016 年 1 2017 年 1 权益变动报告 已履行完毕。 资有限公司 承诺 科技 4,466 万股股份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 月 25 日 月 24 日止 书中所作承诺 的鑫茂科技公司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天津鑫茂科 鑫茂科技 2014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承 股份限售 2015 年 3 2018 年 3 或再融资时所 技投资集团 诺:鑫茂集团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2 日 月 12 日止 作承诺 有限公司 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徐洪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