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鑫茂:关于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3-25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并审议了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有关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相关
议案。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介绍后,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主体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同意提名王学明、徐东、华文、丁放、杜翔、杜克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勇军、郑万青、于永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四、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二 O 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赵曙明 郑万青 郑勇军 于永生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