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鑫茂: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11-23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并审议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公司董事会《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在听取公司董事会
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介绍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主体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对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同意提名傅欢平、杜雪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不得兼任监事,该议案的生效需以监事会提
交的《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获得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先决条件。
四、同意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郑勇军、郑万青、于永生
2019 年 11 月 22 日
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