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鑫茂: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12-31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并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对议案内容的介绍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合法有效;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郑勇军、郑万青、于永生
2019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