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2008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2 第二章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3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 第五章 董事会报告………………………………………………………………………6 第六章 重要事项……………………………………………………………………… 9 第七章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3 第八章 备查文件……………………………………………………………………… 23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董事戴永康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麟代为表决。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克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jin Xinmao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杜克荣 股票简称 鑫茂科技 股票代码 000836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韩 伟 王 伟 联系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天财酒店13层 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天财酒店13层 电 话 022-83710888 022-23080166 传 真 022-83710199 022-83710199 电子信箱 whan@tiancai.com.cn hr@tiancai.com.cn 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中报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388,273,916.00 1,414,203,795.82 -1.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0,997,334.25 262,834,494.96 -0.70% 每股净资产 2.13 2.14 -0.4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335,180.52 28,200,537.17 -98.81% 利润总额 -558,032.61 28,112,954.90 -101.98% 净利润 -1,834,946.62 10,755,670.40 -117.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55,738.08 1,633,725.22 -170.74% 基本每股收益 -0.0149 0.0876 -117.01% 稀释每股收益 -0.0149 0.0876 -117.01% 净资产收益率 -0.70% 4.09% -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1,634.45 -68,721,017.12 104.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 -0.56 105.36%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134.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883,078.55 所得税的影响_ 94,233.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19,770.99 合计 -679,208.54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91,473 24.43% 0 0 0 0 0 29,991,473 24.43%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29,991,473 24.43% 0 0 0 0 0 29,991,473 24.4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9,987,630 24.43% 0 0 0 0 0 29,987,630 24.43%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43 0.00% 0 0 0 0 0 3843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2,763,079 75.57% 0 0 0 0 0 92,763,079 75.57% 1、人民币普通股 92,763,079 75.57% 0 0 0 0 0 92,763,079 75.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22,754,552 100.00% 0 0 0 0 0 122,754,552 100.00% 3.2 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股东总数 2492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43 29,987,630 29,987,630 25,487,630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 2.04 2,506,996 0 0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 CURRIE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境外法人 1.77 2,172,680 0 0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67 2,045,875 0 0 汕头汇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000,000 0 0 刘文华 境内自然人 0.77 942,600 0 0 卢玲琍 境内自然人 0.72 880,000 0 0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国有法人 0.59 720,000 0 0 卢林珍 境内自然人 0.51 620,000 0 0 岂文 境内自然人 0.49 600,000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 2,506,996 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 CUR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2,172,680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2,045,875 人民币普通股 汕头汇晟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文华 942,600 人民币普通股 卢玲琍 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卢林珍 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岂文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中行-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00,073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与其他前九名股东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3.3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原副总经理孙明涛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4.2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第五章 董事会报告 5.1 本报告期公司总体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自觉保持规范运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按照以工业地产为龙头、快速培养高科技产业、提升服务产业的发展布局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以资本运营促产业经营的经营方针,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度上半年的各项经营计划。 公司科技园及高科技产业孵化器开发产业:2008年房地产行业在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竞争进一步加剧,但借助天津滨海新区被列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契机,公司科技园产业发展前景仍然看好。公司针对目前的市场环境,相应调整销售政策,扩大招商的渠道、加大招商力度。 目前公司公司现有科技园项目--鑫茂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基地、绿色能源产业基地整体销售状况良好,截至本报告期,已收到预收房款约1.9亿元。 公司本年度定向增发大股东拟置入的科技园项目--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汽车产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进度在大股东先行垫资建设的支持下,按照计划稳步实现,目前预售情况良好。 本报告期,公司将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软件大厦B区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以下简称"眼科中心")。截至本公告日,眼科中心付款总额累计达到8274万元。自此,双方将全力推进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事宜,待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即可确认收入,并实现大额利润。 另外,公司还充分利用在园区内储备的土地资源,拟开发建设高档写字楼,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审批程序,并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高科技产业:公司原有软件、监控、系统集成等子公司经营稳定,在新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新市场的开拓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公司光纤产业恢复生产以来,按照与武汉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签署的《光纤生产及销售协议》约定顺利进行,生产、销售情况良好,为公司创造了持续、稳定的收益。 另外,公司子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努力,公司已经形成年产300套750KW叶片的能力,并可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产能扩张。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主机厂就采购订单事宜进行磋商,并着手进行生产准备工作。另外,鑫风能源公司已初步完成了1.5MW叶片的开发,正在进行样机生产和试验准备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建成300套的生产能力,该项目获得了天津市重大科技创新基金500万元的支持。 服务产业:本报告期内,天财软件大厦的经营情况稳定;天财酒店升星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由原三星级提升为四星级后,将为酒店后续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其他物业管理方面的经营进展顺利。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迅速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公司于2007年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该申请已于2008年4月21日经证监会审核通过,2008年6月3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相关核准发行的批文。公司拟于下半年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工 程 3,188.32 3,034.90 4.81% -9.08% -6.77% -2.21% 房 租 960.50 480.51 49.97% 2.68% 15.58% -5.59% 酒 店 1,818.14 620.20 65.89% 31.56% 109.40% -12.68% 技术服务 333.12 84.44 74.65% -29.76% -34.32% 1.81% 房 地 产 8,270.14 5,167.65 37.51% -44.79% -51.36% 8.44%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光通信网络产品 4,541.32 3,988.68 12.17% 1,129.08% 966.71% 13.37% 软件产品 737.82 188.41 74.46% -3.57% -56.62% 31.23% 电子产品 18.48 148.13 -701.57% -81.82% 22.98% -683.05% 商 品 1,208.89 1,164.70 3.66% 838.07% 864.40% -2.63%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5.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天津地区 20,894.94 -6.81% 丹东地区 181.78 -15.37% 5.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5.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5.6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本报告期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由于:1、上年同期公司的子公司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了持有的260万股公司股票,取得收益17,504,458.68元。2、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工业厂房销售状况良好,已收到购房款约1.1亿元,但因其中部分已销售并交齐房款的工业厂房的竣工验收手续未能在报告期内完全办理完毕,因此影响了该公司上述房产销售收入在当期的确认。3、本报告期,公司光通信产业产量和利润额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 5.7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5.7.1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其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61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98%,天津鑫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2%。法定代表人:杜克玉。公司主营科技园开发、建设、销售、和经营以及自有房屋租赁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03,528.57元,净利润4,790,662.58元。 5.7.2天津天地伟业数码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人杜克荣。该公司主营安防数码产品、监控产品及数字音视频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22,233.98元、净利润6,671,905.12元。 5.7.3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人马丰宁。该公司主营财税通用软件、报税软件、高校财务管理软件等。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6,112.68元、净利润946,004.98元。 5.8 公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方案 公司三大产业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随着各项业务的推进和发展,公司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通过调配和合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多品种、多渠道融资等途径提供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公司正按计划在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预计可达5.8-6.3亿元,定向开发工业地产项目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支柱性主营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5.9 本报告期投资情况 5.9.1 本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及以前期间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事项。 5.9.2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5.10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公司未对下半年的经营计划进行修改。 5.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大幅变动。 5.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3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章 重要事项 6.1 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6.1.1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证监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类制度、投资管理类制度、人力资源类制度、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行政管理类制度等。2008年4月25日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控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太鉴证字[2008]A-A-3号)(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08年4月28日公告)。 6.1.2 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建立和健全了公司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董事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下设了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总体与中国证监会要求一致,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截至本报告期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自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2008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该整改说明已于2008年7月19日在深交所网站"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区中公布。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推进内控体系的完善和落实,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6.2 重大诉讼 (1)公司于2000年10月向英国SGC公司定购生产加工设备,由于SGC方未能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公司已撤回预付款和相关信用证。2002年3月1日,SGC公司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公司在接到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后,于2002年5月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请求,要求SGC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003年度,公司根据案情的发展及律师法律意见书,计提了预计负债2,300万元。 2004年6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2004)中国贸仲沪裁字第084号裁决书]:SGC公司赔偿公司1,255,877英镑,公司赔偿SGC公司2,511,754英镑,双方赔偿金额冲减后,公司须赔付SGC公司1,255,877英镑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本案仲裁请求部分的仲裁费为人民币775,700.00元,公司负担542,990.00元,反请求仲裁费768,900.00元全部由公司承担。 2004年7月23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004年10月9日,英国SGC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04年11月10日向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2004)一中执通第928号]。 2006年4月20日,公司再次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补充说明,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 200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5年内以每年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额度向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信越公司")采购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原材料和相应的生产设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决定,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于2001年3月23日签订基础买卖合同《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买卖产品为:匹配型单模光纤预制棒;履约期限: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支付方式为:买方以不可撤销的循环信用证方式向受益人卖方支付产品货款;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等额外汇的光纤预制棒采购合同;开证行及保兑行均为第三方中信实业银行(现已更名为"中信银行")。 自2001年至2004年末,公司采购光纤预制棒的总金额为3,853,474,609.00日元,折合人民币247,861,310.29元。 2003年12月31日,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日本信越公司利用信用证进行合同欺诈,请求判令:1、《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无效并终止履行;2、原告依该基础买卖合同约定的以自动循环信用证支付方式向被告的付款终止履行,第三人开证行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予以止付。并相应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判令:1、《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无效并终止履行;2、原告依该基础买卖合同约定的以自动循环信用证支付方式向被告的付款终止履行,第三人开证行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予以止付。并相应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2004年1月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津高发四初字第1号裁定如下:冻结公司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号为30000LC0100006的"匹配型单模光纤预制棒"产品自动循环信用证项下2004年1月7日以后的全部款项,上述款项中止支付。 2004年3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日本信越公司的管辖异议;2004年5月31日,日本信越公司向最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2004年8月31日,最高院对此案管辖权做出终裁裁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之间的信用证欺诈止付纠纷享有管辖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纠纷不享有管辖权。 2005年2月1日,日本信越公司向日本商事仲裁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175,200万日元,2005年8月31日,日本信越公司变更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292,800万日元。日本商事仲裁会已于2005年9月15日对该仲裁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6年2月13日,公司接到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2005年12月6日的发出并确认的关于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光纤预制棒采购合同及信用证纠纷案件的仲裁裁决书,公司被判向日本信越公司支付29.28亿日元,并按迟付款年率6分计算利息。 根据公司2006年3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机构的分析意见,公司董事会决议对此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09,230,256.67元,并计入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 由于中国和日本均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日本信越公司可直接要求公司履行赔付义务,或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的仲裁裁决。尽管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但公司考虑到该案涉及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尽全力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一切可能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在日本信越公司尚未到中国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抢先于2006年3月21日正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不予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天津市高院裁定对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所做出的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经过多方努力,2006年3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使得日本信越公司只能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而不能向其他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目前该不予承认和执行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由于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拒绝了日本信越公司关于确认《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继续有效和信越方无欺诈行为的请求。同时公司认为,与日本信越公司签约后一段时间该同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其间虽应公司要求三次修改合同,但日本信越公司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降价,调整后的采购价格仍比国际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高出一倍以上。日本信越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迫使公司签订的这一合同,明显失公平,价格条款存在欺诈,违反了国际贸易的公平原则,也违反了我国立法的根本原则。该合同的执行,已导致公司产生了巨额直接损失,同时,由于信用证的开立和支付,导致公司237,994,074.20元资金被质押,公司的现金流受到严重不良影响。如不尽快终止这一合同,公司的损失还将进一步加大。 因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于2006年8月1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签订的"单模匹配型光纤预制棒"产品之《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及相应三次合同修改无效、撤销并终止履行,同时判令日本信越公司赔偿公司因履行该合同所受到的直接损失人民币20,183,638.60元。 2006年12月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2006)一中院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自2004年1月2日起,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签订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及三次修改协议予以解除;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928.00元由被告负担。 2007年2月1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日本信越公司民事上诉状,请求天津市高级人法院依法撤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院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就本案的起诉,并请求判决由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2007年3月1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上诉,并于2007年4月17日向公司下达了(2007)津高民四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日本信越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0,928元人民币,由上诉人日本信越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7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请求撤销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之间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案号为(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号),同时申请撤销(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号关于信用证中止支付的民事诉讼保全裁定,并申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信用证号为30000LC0100006的"匹配型单膜光纤预制棒"产品自动循环信用证,裁定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立刻释放公司就该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开证保证金和备用贷款抵押物。 2007年5月9日,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公司撤回起诉。同时向公司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同时下达(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2日作出的(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号对30000LC0100006号信用证项下款项中止付款的裁定。该裁定书认为: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签订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及三次修改协议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津高民四终字第53号判决书判令解除,依据该协议由公司申请、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于2001年3月23日开立、以日本信越公司为受益人的30000LC0100006号自动循环信用证已无履行之必要,故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在该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应予解除,第三人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应相应释放30000LC0100006号信用证项下的开证保证金和备用贷款抵押物给公司。 在该裁定下达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已释放全部开证保证金及利息243,698,075.25元;同时中信银行已全部释放备用贷款抵押物。 目前,对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2005年12月6日的仲裁裁决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已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作为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法律纠纷审理过程中新出现的重大法律事实提交给审理法院。 (3)公司于2006年9月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光电缆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409,202元人民币,并承担违约责任。 2007年1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一中院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光电缆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409,202.00元;二、被告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光电缆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1月31日至实际偿付日止以本金1,409,202.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7,847.00元由被告承担。上述给付事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上诉期内被告未提出上诉,亦未履行判决内容。 2007年4月2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上述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规定的比例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 (4) 2001年6月29日,天津市英才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英才投资公司")向公司的原子公司天津天大天财商贸自动化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7月7日,天津天大天财商贸自动化有限公司依法将上述500万元债权及基于该债权享有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公司。 2005年7月14日,公司诉英才投资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500万元。 2006年7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二中民二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英才投资公司返还公司人民币500万元,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英才投资公司承担。 之后英才投资公司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6年12月4日做出(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承担。 2007年4月2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正积极采取执行措施。 截止2005年末,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 2000年6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才投资公司")签订《关于天津天大天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英才投资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天津天大天久科技有限公司500万股份,总价款1,000万元。英才投资公司先后于2000年6月、2000年12月分两次全额支付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上述500万股份已按约过户给英才投资公司。 2005年6月15日,英才投资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2000年12月该公司支付的第二笔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06年1月2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之后英才投资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8年2月2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撤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二、改判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预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付清,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41,591元,由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5,000元,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承担6,5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591元,双方各自承担金额同上。现上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前款案件中的生效判决,公司对英才投资公司享有5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并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尽管两案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但鉴于两案诉讼标的额相同。公司正在对上述两案进行执行和解工作。 公司2007年度针对诉讼(4)中所计提的500万元坏账准备予以转回,就本案计提500万元预计负债,因此上述两案的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新的损失。 (6)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与天津登鸿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鸿捷公司")于2007年9月3日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科技园公司将座落于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地上1层至16层30,630.61平方米的房产销售给登鸿捷公司,总房款为189,144,017.00元,科技园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登鸿捷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登鸿捷公司将分期支付房款。登鸿捷公司于2007年9月4日向科技园公司支付了部分首付款74,610,360.00元,加上合同签订前支付的1,000,000.00元的定金,科技园公司共收到登鸿捷公司支付的房款75,610,360.00元。 双方因实施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将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酒店商业用地过程时,遭遇了法律禁止性的障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无效。 双方未按约定完成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网的网上签约手续并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合同备案。科技园公司未向登鸿捷公司交付商品房,登鸿捷公司亦未向科技园公司支付剩余房款。 2008年4月30日,登鸿捷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继续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合同,科技园公司支付登鸿捷购房款利息2,838,167.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382,359.50元,2008年5月5日,天津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登鸿捷公司的仲裁申请。2008年5月6日,登鸿捷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科技园公司的银行存款88,830,886.5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3日下达了"(2008)一中立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08年5月14日实际查封了科技园公司座落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4-9号厂房及1号楼部分房产,账面金额合计为57,181,299.64元。 科技园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主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科技园公司返还登鸿捷公司已付的房款,登鸿捷公司赔偿房屋占压损失5,895,802元。2008年5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起诉,并于2008年5月20日向天津仲裁委员会发出"(2008)一中园初字第63号《通知书》,通知天津仲裁委员会终止仲裁。 2008年7月10日科技园公司与登鸿捷就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科技园公司和登鸿捷公司在签订《和解协议》的同时另行签署新《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登鸿捷公司购买科技园公司位于坐落于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地上八层至十八层约13,730.62平方米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每平方米价格为人民币5,434元。 2)、商品房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后,科技园公司和登鸿捷公司即刻将上述新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合同备案,且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3)、新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登鸿捷公司即刻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撤销[2008]津仲字第95号仲裁案并申请解除剩余的财产保全。与此同时,科技园公司即刻向一中院撤销(2008)园民初字第63号诉讼案。 4)、新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完成后,《和解协议》开始生效,且科技园公司和登鸿捷公司在《和解协议》日前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意向书等,包括"买卖合同"但不包括本《和解协议》和"新买卖合同",于网签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终止。 5)、双方承诺均不再就本案争议针对对方向任何法院、司法机关及/或仲裁机构寻求任何方式的法律救济。 6.3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格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出售产生的损益 是否为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说明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 公司软件大厦B区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2008年02月03日 11747 60 0.00 否 该项资产的评估值 否 否 截至本报告期,眼科中心已支付首付款2400万元、二期进度款1400万元,但尚不具备办理资产过户的条件,因此上述转让款未能确认当期收入。截至本公告日,眼科中心在支付上述两笔款项的基础上,又支付了4474万元,付款总额累计达到8274万元,即已达到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的交易总价款的70%。自此,双方将尽快开始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待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即可将上述转让款确认收入。 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积极推进后续工作,以保证该次房产出售让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贡献。 以上资产出售事项详细情况已刊登于2008年2月5日及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6.4关联交易 6.4.1 提供劳务 项 目 本期数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比重%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62 合 计 1,500,000.00 15.62 6.4.2 担保 1)、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借入2,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2月16日至2008年1月15日,由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 2)、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借款7,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06年11月6日至2008年11月6日,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06年11月6日至2009年11月6日,抵押物为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部分房产所有权作抵押,同时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提供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本报告期内偿还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已偿还2,400万元,借款余额为4,600万元。 6.4.3委托经营 1)、2003年8月1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将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所有的鑫茂新技术中心大厦一层原值为6,268,062.37元的整体房产委托给鑫苑大酒楼经营管理,双方依据经营利润进行分成,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因上述委托资产经营产生净利润的50%。 2)、2004年7月1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将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所有的鑫茂新技术中心大厦四层、六层的原值为11,824,253.66元的整体房产委托给鑫苑大酒楼经营管理,双方依据经营利润进行分成,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因上述委托资产经营产生净利润的50%。 3)、2005年11月1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鑫茂亚健康医疗门诊部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将鑫茂科技园所有的鑫茂新技术中心大厦六层的原值为1,459,402.50元部分房产委托亚健康门诊部经营管理,双方依据经营利润进行分成,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因上述委托资产经营产生净利润的50%。 由于经营状况欠佳,上述合作经营单位尚未产生效益,因此在报告期内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未获得经营收益。 6.4.4 关联方往来款项 单位:元 报表项目 企业名称 期末数 比例% 年初数 比例% 应收账款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7,386,976.263 6.80 5,760,995.13 4.84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8,852.05 0.64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09,968.63 0.75 天津市荣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5,583.80 0.16 合 计 9,071,380.743 8.35 5,760,995.13 4.84 其他应收款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 0.23 300,000.00 0.30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4,100.00 0.02 24,100.00 0.02 合 计 324,100.00 0.25 324,100.00 0.32 预付款项 天津市荣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 0.19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00 0.89 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00 0.89 天津四方企划发展有限公司 200,554.18 0.37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60,000.00 0.11 合 计 1,550,000.00 1.97 260,554.18 0.48 应付账款 天津鑫茂钜业商贸有限公司 84,939.03 0.07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22,414.50 0.10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03,223.68 0.10 206,447.37 0.17 合 计 103,223.68 0.10 413,800.90 0.34 其他应付款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68,563.29 0.30 2,582,628.75 3.98 天津市鑫刚高分子涂料有限公司 150,000.00 0.23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0.01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15,299.58 0.33 515,299.58 0.79 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000.00 0.06 天津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 200,000.00 0.13 200,000.00 0.31 合 计 1,193,862.87 0.77 3,485,928.33 5.37 6.5 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公司未订立重大合同。 6.6 担保事项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73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700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700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10.3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D) 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00 6.7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8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9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及采访情况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8年02月20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光大证券 海通证券信诚基金 1)、公司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2)、公司风电产业目前的进展情况;3)、公司光纤恢复生产情况;4)、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项目情况。 2008年03月13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融通基金 1)、公司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2)、公司风电产业目前的进展情况;3)、公司光纤恢复生产情况;4)、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项目情况。 2008年05月30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华安基金中银证券中海基金天弘基金 1)、公司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2)、公司风电产业目前的进展情况;3)、公司光纤恢复生产情况;4)、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项目情况。 2008年06月29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东方证券 1)、公司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2)、公司风电产业目前的进展情况;3)、公司光纤恢复生产情况;4)、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项目情况。 6.10 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鑫茂集团承诺事项: a.在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上市交易本承诺人所持鑫茂科技的股票;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在29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b.自愿委托鑫茂科技公司董事会按照前述禁售和限售承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对鑫茂集团所持有鑫茂科技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临时保管和锁定。 c.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鑫茂科技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鑫茂集团将安排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d.同意代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其所应执行的对价股份1,400,000股,代为垫付后,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向鑫茂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鑫茂集团的同意。 e.追加对价承诺 鑫茂集团承诺:在未来三年鑫茂科技如果触发追加对价条件,鑫茂集团将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只实施一次。 ①.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鑫茂科技实现的净利润在2006 年度低于1,800万元;或2007年度低于1,900万元;或2008 年度低于2,000万元; 第二种情况:鑫茂科技2006 年度或2007 年度或200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鑫茂科技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 年或2007 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 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 ②.追加对价对象 若触发前条所述追送条件,公司将在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追送公告,确定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于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作为追加对价对象。 ③.追加对价内容 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为10,495,670股。 在鑫茂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 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将做出调整,以使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不变。 在鑫茂科技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 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因此,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调整为:10,495,670股 / 变更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④.追加对价实施时间 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执行鑫茂集团的追加对价承诺。 如果鑫茂科技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 年或2007 年或2008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董事会将在该年4月30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执行鑫茂集团的追加对价承诺。 ⑤.追加对价承诺的执行保障 鑫茂集团将在收购鑫茂科技控股权完成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10,495,670股,直至追加对价承诺期满。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鑫茂集团和其他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事项后,鑫茂集团将按照上述事项造成的总股本变动比例,对当时的追加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6.11 审计情况 公司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6.12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08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5次会议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08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6号)、《关于核准豁免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7号)、《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782号)。 相关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4月21日、2008年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第七章 财务报告 7.1 会计报表(附后) 7.2 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第八章 备查文件 8.1 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8.2 财务报告 8.3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稿 8.4 其他相关资料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348,534.28 2,936,102.67 85,183,087.86 15,604,214.2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1,10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84,004,194.03 55,014,364.02 95,097,149.77 73,530,056.87 预付款项 78,244,103.77 23,858,483.71 54,270,559.57 13,495,002.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550,000.00 其他应收款 60,165,090.40 43,442,541.54 28,388,242.24 26,086,172.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85,215,599.85 80,986,132.67 600,500,019.48 86,630,249.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320.60 流动资产合计 837,008,842.93 208,787,624.61 863,670,158.92 215,345,695.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1,709,369.33 268,165,416.85 39,113,659.78 265,596,854.63 投资性房地产 135,269,081.34 229,029,234.32 137,468,315.34 230,865,513.77 固定资产 288,011,328.07 139,439,308.35 293,059,516.91 147,157,345.97 在建工程 23,051,851.91 1,936,026.00 16,040,455.96 193,8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814,462.24 23,909,135.14 31,726,223.35 24,142,882.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69,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08,980.18 27,415,097.88 32,356,465.56 27,287,512.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1,265,073.07 689,894,218.54 550,533,636.90 695,243,909.20 资产总计 1,388,273,916.00 898,681,843.15 1,414,203,795.82 910,589,605.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6,640,000.00 116,740,000.00 209,840,000.00 143,59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010,395.74 4,550,895.74 应付账款 107,254,349.17 87,442,383.01 120,365,620.83 81,290,364.20 预收款项 229,570,113.30 42,661,288.19 281,932,431.55 23,837,493.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96,962.10 837,481.00 1,951,063.93 664,611.17 应交税费 -38,130,437.92 -16,317,718.54 -35,147,780.77 -15,329,936.5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2,496.00 2,496.00 2,496.00 2,496.00 其他应付款 156,290,036.97 173,339,512.53 64,877,412.41 181,825,772.3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374,000.00 22,551,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70,097,519.62 404,705,442.19 673,382,639.69 420,431,696.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0,700,000.00 36,500,000.00 98,623,000.00 38,6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6,800,000.00 6,800,000.00 预计负债 237,230,256.67 237,230,256.67 237,230,256.67 237,230,25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4,730,256.67 273,730,256.67 342,653,256.67 275,830,256.67 负债合计 994,827,776.29 678,435,698.86 1,016,035,896.36 696,261,953.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2,754,552.00 122,754,552.00 122,754,552.00 122,754,552.00 资本公积 157,724,363.66 155,293,555.88 157,724,363.66 155,293,555.8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7,998,825.14 13,208,421.60 17,998,825.14 13,208,421.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406,949.72 -71,010,385.19 -35,572,003.10 -76,928,877.5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73,456.83 -71,242.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0,997,334.25 220,246,144.29 262,834,494.96 214,327,651.95 少数股东权益 132,448,805.46 135,333,40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3,446,139.71 220,246,144.29 398,167,899.46 214,327,651.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8,273,916.00 898,681,843.15 1,414,203,795.82 910,589,605.08 企业负责人:杜克荣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田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茜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210,777,043.77 118,511,334.06 226,357,473.37 19,882,926.34 其中:营业收入 210,777,043.77 118,511,334.06 226,357,473.37 19,882,926.3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13,573,293.02 117,335,305.74 217,614,752.95 32,173,524.14 其中:营业成本 148,776,041.76 86,495,145.11 157,692,110.74 9,541,505.6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67,695.04 4,606,835.71 12,104,727.75 799,349.45 销售费用 15,085,684.06 4,665,379.15 14,320,448.01 4,666,733.94 管理费用 29,454,560.03 13,120,591.77 22,002,523.30 8,804,544.17 财务费用 12,064,420.81 7,596,782.68 8,843,804.07 8,878,317.59 资产减值损失 624,891.32 850,571.32 2,651,139.08 -516,926.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31,429.77 5,118,562.22 19,457,816.75 2,152,813.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5,180.52 6,294,590.54 28,200,537.17 -10,137,784.21 加:营业外收入 24,347.50 24,347.50 152,453.83 减:营业外支出 917,560.63 528,031.40 240,036.10 23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8,032.61 5,790,906.64 28,112,954.90 -10,372,784.21 减:所得税费用 1,711,513.05 -127,585.700 10,172,923.46 77,539.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9,545.66 5,918,492.34 17,940,031.44 -10,450,323.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34,946.62 10,755,670.40 少数股东损益 -434,599.04 7,184,361.0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49 0.087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49 0.0876 企业负责人:杜克荣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田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茜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4,781,418.31 105,995,612.79 179,595,511.17 18,274,610.4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68.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5,503.36 175,986.44 90,321,731.94 5,680,93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676,921.67 106,171,599.23 269,919,111.55 23,955,545.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3,690,874.73 30,212,066.77 226,030,842.07 2,911,847.3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742,090.72 6,163,220.77 18,882,372.01 5,491,510.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67,954.18 9,441,438.34 35,459,079.01 4,144,178.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484,367.59 11,481,149.90 58,267,835.58 6,794,522.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485,287.22 57,297,875.78 338,640,128.67 19,342,05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1,634.45 48,873,723.45 -68,721,017.12 4,613,486.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 31,201,495.76 6,748,029.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990,889.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000.00 10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000.00 0.00 45,292,385.02 6,748,029.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920,817.82 2,467,072.82 21,373,773.79 11,425,427.79 投资支付的现金 950,000.00 5,565,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20,817.82 2,467,072.82 22,323,773.79 16,990,42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2,817.82 -2,467,072.82 22,968,611.23 -10,242,398.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3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9,395,305.00 98,663,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020,000.00 19,8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20,000.00 154,530,305.00 118,523,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300,000.00 28,950,000.00 88,838,080.00 13,1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960,202.76 7,616,870.40 11,047,001.32 10,334,453.2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26,938.47 16,555,000.00 192,076,509.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260,202.76 129,093,808.87 116,440,081.32 215,560,962.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60,202.76 -59,073,808.87 38,090,223.68 -97,037,462.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67.45 -953.36 -4,561.51 -1,272.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834,553.58 -12,668,111.60 -7,666,743.72 -102,667,647.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183,087.86 15,604,214.27 342,290,152.75 241,034,844.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348,534.28 2,936,102.67 334,623,409.03 138,367,196.56 企业负责人:杜克荣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田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茜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制单位: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754,552.00 157,724,363.66 17,998,825.14 -35,572,003.10 -71,242.74 135,333,404.50 398,167,899.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754,552.00 157,724,363.66 17,998,825.14 -35,572,003.10 -71,242.74 135,333,404.50 398,167,899.4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834,946.62 -2,214.09 -2,884,599.04 -4,721,759.75 (一)净利润 -1,834,946.62 -434,599.04 -2,269,545.66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834,946.62 -434,599.04 -2,269,545.6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450,000.00 -2,4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450,000.00 -2,45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214.09 -2,214.09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2,214.09 -2,214.09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2,754,552.00 157,724,363.66 17,998,825.14 -37,406,949.72 -73,456.83 132,448,805.46 393,446,139.71 企业负责人:杜克荣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田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茜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制单位: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754,552.00 157,724,363.66 17,998,825.14 -62,311,528.31 118,588,752.59 354,754,965.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754,552.00 157,724,363.66 17,998,825.14 -62,311,528.31 118,588,752.59 354,754,965.0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0,755,670.40 13,544,361.04 24,300,031.44 (一)净利润 10,755,670.40 7,184,361.04 17,940,031.44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0,755,670.40 7,184,361.04 17,940,031.4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6,360,000.00 6,36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6,360,000.00 6,36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2,754,552.00 157,724,363.66 17,998,825.14 -51,555,857.91 132,133,113.63 379,054,996.52 企业负责人:杜克荣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田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茜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份财务报表附注 1.企业的基本情况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19日更名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6日,系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证办字(1997)57号文批准,在原天津大学天财信息系统工程中心、天津大学填料塔新技术公司、天津华通高新技术公司整体改制的基础上,由天津大学、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七○七研究所、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天津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开益国际咨询研究中心、海南琼海市农贸产品交易批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第420号"文件批复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于1997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开交易。1999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5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00万股普通股。2001年8月3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87号"《关于核准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200万股,其中增发2,000万股,国有股存量发行200万股。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62号"《关于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量发行有关问题的函》,国有股控股股东天津大学及其他国有法人股股东按公司本次融资额的10%减持国有股200万股,减持后国有股由63,104,452股减为61,104,452股。增发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2,754,552元变更为人民币122,754,552元,其中:国有法人股61,754,552元,占总股本的50.31%;社会公众股61,000,000元,占总股本的49.69%。 2005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天津大学将持有的公司29,987,630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6日,经公司2005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同意,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200001001400的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9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大学将其持有的公司29,987,630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完成。过户完成后,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9,98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天津大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同时,经公司2006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合法持有的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59.98%的股权与公司合法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和长期投资进行置换,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1,118,421股股份作为对价。公司股份结构变更为:国有法人股21,625,936股,占总股本的17.62%,境内法人股29,032,802股,占总股本的23.65%,无限售条件股72,095,814股,占总股本的58.73%。2007年3月5日及3月19日公司股份中20,657,265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结构变更为:境内法人股29,987,630股,占总股本的24.43%,境内自然人股13,843股,占总股本的0.01%,无限售条件股92,753,079股,占总股本的75.56%。 由于公司名称已经由"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公司股票简称于2006年1月23日开始变更为"鑫茂科技",证券代码仍然为000836。 公司注册地为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杜克荣,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及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房地产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为准);保安监控、防盗器材生产与销售;无线通信终端设备经销、计算机知识培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机械、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施工、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风力发电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机叶片制造;住宿、餐饮、保龄球等。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杜克荣。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1-6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下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同时也遵照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制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1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2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量。如果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3记账本位币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4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交易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公司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时,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负债账户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除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外,其他外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4.5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7金融资产 4.7.1金融资产的内容 公司的金融资产,是指下列资产: ①现金; ②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 ③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④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4.7.2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在取得时即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4.7.2.1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金融资产的取得主要是为了近期内以公允价值出售,或金融资产是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则将其归入此类别。衍生金融工具也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获得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7.2.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当公司直接向债务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没有出售应收款项的意图时,公司将其确认为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进行初始确认。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扣除该类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列示。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7.2.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类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入账,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扣除该类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列示。处置时,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7.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外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持有期限不确定,有可能依据流动性需求或利率、汇率及权益价格的变动而被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入账。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列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资产被转让或被认定为减值之前,按照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金额确认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待实际转让或被认定为减值时,再将以前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转入投资损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4.8金融负债 4.8.1金融负债的内容 公司金融负债,是指下列负债: ①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4.8.2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公司在取得时即对金融负债进行分类。 4.8.2.1交易性金融负债 如果金融负债的取得主要是为了近期内以公允价值回购,或金融负债是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则将其归入此类别。衍生金融工具也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获得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8.2.2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包括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列示。 4.9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交易双方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定期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4.10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从金融资产收到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到期或已经将金融资产相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公司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11金融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且损失事件对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公司认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将其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11.1公司认定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时违约或逾期;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方式的财务重组; ④因发行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⑤有公开的数据表明,某组金融资产虽无法辨认其中的单项资产的现金流量在减少,但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处行业不景气、所在地区失业率提高等; ⑥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初始投资成本; ⑦权益证券市价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⑧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评估,并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整体评估。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金融资产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金融资产金额是否重大,公司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别中,进行整体减值评估。单独进行评估减值并且已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再对其计提整体评估减值准备。 4.11.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项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按照该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其可回收金额,即按资产以其原实际利率贴现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认计量。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公司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时,是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的。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账龄分析法具体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不计提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年以上 50 当金融资产无法收回时,在完成所有必要程序及确定损失金额后,公司对该等金融资产予以核销,冲减相应的坏账准备。核销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回收金额冲减回收当期的坏账损失。 如果在以后的期间,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少且金额的减少与确认减值后发生的事件有客观关联(例如,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好转),公司通过调整坏账准备金额将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1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均将其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公司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累计损失是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摊销金额、发生减值时的公允价值和原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公司不再通过损益转回。 4.12衍生金融工具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全部特征: ①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②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③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包含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内,同时在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中反映。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衍生金融工具,该衍生金融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将按照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如嵌在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转换权等。当某一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和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公司将之从主合同中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依照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从主合同分拆后,主合同是金融工具的,按照相应类别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处理。 4.13存货核算方法 4.13.1存货分类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括产成品、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工程施工及低值易耗品等。 4.13.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4.13.3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4.13.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13.5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4.13.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核算方法 ①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开发成本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 ②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开发成本。 ③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④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果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开发产品"。 4.13.7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公司的存货按该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公司采用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程度。 4.14长期股权投资 4.14.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⑥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4.14.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 公司对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4.14.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权益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14.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当公司与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企业,并按合同约定对该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共同决定时,视为对该企业具有共同控制。 当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视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①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 ②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③与被投资单位参与政策制定过程; ④与被投资单位互相交换管理人员; ⑤被投资单位依赖公司的技术资料。 4.14.5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19。 4.15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对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且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包括:房屋、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满足条件的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其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软件大厦 45 5 2.111 华苑大厦 45 5 2.111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19。 4.16固定资产 4.16.1固定资产的标准 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个会计年度,且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资产。 4.16.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购置或新建时的原始成本计价。 4.16.3固定资产折旧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分别为: 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45 5 2.11-2.71 机器设备 5-12 5 7.92-19.00 运输设备 6-12 5 7.92-15.83 其他设备 6-10 5 9.50-15.83 4.16.4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当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②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公司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的,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4.16.5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公司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将被替换的账面价值扣除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6.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19。 4.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其实际成本包括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19。 4.18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按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在使用寿命内系统按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按下列标准进行估计: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为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②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通过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方法,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19。 4.19资产减值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当存在上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时,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20资产组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公司在对资产组进行认定时,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4.21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实际利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22收入 4.22.1销售商品及商品房 4.22.1.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4.22.1.2在商品房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4.22.2提供劳务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4.22.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4.23所得税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按照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对于并不涉及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不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的,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当表明在未来有足够应纳税所得以抵销上述暂时性差异时,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同时满足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以及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两个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商誉的初始确认,以及并不涉及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不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的交易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资产负债表日现行法定实际税率确定。该税率预计适用于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期间。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原减记的金额转回。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5.1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5.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3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本期未发生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税(费)项 6.1主要税(费)种及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增值税 17% 增值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城建税 7% 应纳税额 所得税 见附注6.2 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增值税 1% 按预收房款的1%预征,待开发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清算条件时,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 6.2除以下所列公司外,其他公司2008年1-6月份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公司为设立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7月26日换发取得编号为0612001A0115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二年),公司2008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设立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3月29日换发取得编号为0712001A0234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二年),2008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设立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5月25日换发取得编号为0712004A0581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二年),2008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设立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5月25日换发取得编号为0712004A0685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二年),2008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为软件企业,根据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于2007年5月9日下发的"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津国税新税减免[2007]103号),2008年1-6月免征企业所得税。 7.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7.1控股子公司 7.1.1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投资额 合计持股比例% 合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市 杜克荣 6,200.00 制造:电视机、电子信息产品、电力载波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显示器及相关技术的咨询开发;包装物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电子产品 6,000.00 96.77 96.77 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 田 霞 9,990.00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8,760.00 87.69 87.69 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 张瑞祥 4,000.00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批发兼零售;报税机具、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税控打印机制造 3,200 80.00 80.00 天津神州运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 张瑞祥 125.00 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报税机具、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税控打印机批发兼零售 80.00 64.00 64.00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马丰宁 1,000.00 电子信息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批发兼零售 510.00 51.00 51.00 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 天津市 田 霞 500.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际贸易 500.00 100.00 100.00 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杜克荣 4,000.00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子产品、文教用品、纸张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修理 2,500.00 62.50 62.50 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杜克荣 2,500.00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 2,500.00 100.00 100.00 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杜克荣 4,811.69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及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交电、化工、电讯器材、制冷空调设备、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保安监控器材生产、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服务;进出口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 3,441.69 71.53 71.53 丹东天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丹东市 刘合斌 354.00 制造、销售:照明电器、灯用电器附件、灯用气体 230.10 65.00 65.00 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 天津市 张瑞祥 120.00 成人、青年初、中、高级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术 120.00 100.00 100.00 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有限公司 天津市 杜克荣 200.00 住宿、餐饮、保龄球(以许可证为准);健身等 200.00 100.00 100.00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香 港 杜克荣 10万美元 电子信息技术 10万美元 100.00 100.00 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杜克荣 2,000.00 风力发电机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机叶片制造 900.00 45.00 45.00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天津市 杜克玉 10,200.00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新型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技术及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房地产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为准) 6,451.24 59.98 59.98 7.2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7.2.1未合并的子公司及其原因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实际投资额 主营业务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 寇纪淞 200万元 51 102万元 惠普特约经销商 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天津市 何 勇 50万元 80 40万元 电子计算机经销 由于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未能正常经营,近年未能参加正常的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已不属于公司的子公司,故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2.2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以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因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故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7.3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母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的子公司及其原因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公司合计持股比例 公司能够控制该被投资单位的原因 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5% 在董事会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7.4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8.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注释中的"年初数"是指2008年1月1日的余额,"期末数"是指2008年6月30日的余额,"本期数"是指2008年1-6月份的发生额,"上年同期数"是指2007年1-6月份的发生额。 8.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 原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 现 金 295,003.72 187,145.29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6,316,313.52 76,515,437.17 美元 14.63 100.35 55,268.75 403,716.11 港币 38,687.57 34,012.95 小 计 26,350,426.82 76,919,153.28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2,688,641.6 8,061,477.31 美元 2,108.46 14,462.14 2,096.21 15,311.98 小 计 2,703,103.74 8,076,789.29 合 计 29,348,534.28 85,183,087.86 ①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包括银行贷款保证金1,050,000.00元,存出投资款3,930.08元、履约保证金1,051,477.18元、信用证保证金33,950.54元、住房基金51,527.00元和外埠存款512,218.94。 ②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583.46万元,减幅为65.55%,主要是由于偿还借款及支付工程款所致。 ③期末货币资金除保证金外没有被抵押、冻结等受到限制的情况。 ④年初、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即期汇率 外币币种 期末汇率 年初汇率 美 元 6.8591 7.3046 港 币 0.87917 8.2.1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交易性债券投资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31,1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 合 计 231,100.00 8.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 目 年初公允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公允价值 股票投资: 成本 237,086.29 237,086.2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986.29 -5,986.29 合 计 231,100.00 231,1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的股票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其全部出售。 8.3应收账款 8.3.1按账龄结构 账龄结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74,330,559.88 68.38 84,466,620.22 70.94 1至2年 2,784,215.55 2.56 278,421.56 3,281,039.05 2.76 328,103.91 2至3年 5,317,651.13 4.89 1,595,295.34 6,982,433.13 5.86 2,094,729.94 3至4年 6,246,462.00 5.75 3,123,231.00 5,003,398.20 4.20 2,501,699.10 4至5年 174,589.00 0.16 87,294.50 107,461.50 0.09 53,730.75 5年以上 469,917.74 0.43 234,958.87 468,922.74 0.39 234,461.37 全额计提 19,375,093.10 17.83 19,375,093.10 18,757,092.70 15.76 18,757,092.70 合 计 108,698,488.40 100.00 24,694,294.37 119,066,967.54 100.00 23,969,817.77 净 额 84,004,194.03 95,097,149.77 8.3.2按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81,411,410.54 74.90 13,446,472.77 87,663,039.10 73.62 13,164,632.3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27,287,077.86 25.10 11,247,821.60 31,403,928.44 26.38 10,805,185.40 合 计 108,698,488.40 100.00 24,694,294.37 119,066,967.54 100.00 23,969,817.77 8.3.3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明细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欠款年限 占该项目比例% 坏账准备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49,637,700.52 1年以内 45.67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010,955.13 2-3年 4.61 1,503,286.54 2,250,000.00 1年以内 2.07 0 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409,326.20 3-4年 3.14 1,704,663.10 大连市教育局 3,175,000.00 1年以内 2.92 0 河北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64,831.44 1年以内 2.82 0 合 计 66,547,813.29 61.23 3,207,949.64 ①上表中不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期末应收账款中含应收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698,852.05元。 ③欠款前五名金额(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69,475,443.2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63.92%。 ④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A、公司2008年8月7日第四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对业务发生时间三年以上,且近几年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的款项,本着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589,000.40元。 B、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对部分发生时间较长,可收回性很小的应收账款,本着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9,000元。 8.4预付款项 账龄结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 额 比例% 余 额 比例% 1年以内 69,138,097.47 88.36 40,950,112.57 75.46 1至2年 5,992,796.30 7.66 9,450,437.00 17.41 2至3年 1,876,460.00 2.40 2,633,260.00 4.85 3年以上 1,236,750.00 1.58 1,236,750.00 2.28 合 计 78,244,103.77 100.00 54,270,559.57 100.00 8.4.1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明细 单位名称 期末数 上海爱康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050,210.00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 1,856,696.30 天津开发区鸿辉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1,380,000.00 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00 安监站 756,800.00 北京中海先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0 天津华拓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 天津金润峰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159,300.00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60,000.00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33,000.00 华中师范大学 30,000.00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30,000.00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30,000.00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合 计 9,106,006.30 ①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工程尚未完工而未结算的工程款。 ②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3,973,544.20万元,增幅为44.17%,主要是由于支付工程款及货款所致。 ③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8.5其他应收款 8.5.1按账龄结构 账龄结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1,362,729.91 39.57 15,982,388.69 16.24 1至2年 1,137,072.43 0.88 113,707.25 5,097,715.02 5.18 509,771.50 2至3年 2,126,369.09 1.64 637,910.73 2,167,532.09 2.20 650,259.63 3至4年 654,930.82 0.50 327,465.41 1,514,934.40 1.54 757,467.21 4至5年 1,812,109.09 1.40 906,054.55 1,057,306.76 1.07 528,653.38 5年以上 5,114,034.01 3.94 57,017.01 5,029,034.01 5.12 14,517.01 全额计提 67,584,887.32 52.07 67,584,887.32 67,561,887.32 68.65 67,561,887.32 合 计 129,792,132.67 100.00 69,627,042.27 98,410,798.29 100.00 70,022,556.05 净 额 60,165,090.40 28,388,242.24 8.5.2按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100,716,539.35 77.60 49,206,535.85 65,938,363.35 67.00 49,586,535.8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29,075,593.32 22.40 20,420,506.42 32,472,434.94 33.00 20,436,020.20 合 计 129,792,132.67 100.00 69,627,042.27 98,410,798.29 100.00 70,022,556.05 8.5.3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欠款年限 占该项目比例% 坏账准备 天津市庆大工贸有限公司 10,586,289.00 1年以内 8.16 天津市大久制衣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年以内 7.70 天津市雅安化工染料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年以内 7.70 天津开发区以宁科技有限公司 9,123,714.50 1年以内 7.03 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5年以上 3.85 合 计 44,710,003.50 34.44 ①上表中不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②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1,381,334.38元,增幅为31.89%,主要是由于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③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④欠款前五名(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合计67,356,289.00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例为51.90%。 ⑤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公司2008年8月7日第四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对业务发生时间三年以上,且近几年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的款项,本着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3,000元。 8.6存货 8.6.1存货明细 存货种类 期末账面价值 年初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053,245.04 23,817,215.35 库存商品 10,467,872.49 7,972,817.76 低值易耗品 39,273.72 38,942.74 包装物 9,597.44 9,614.74 在产品 11,924,942.70 7,240,636.07 发出商品 70,341.18 70,341.18 开发成本 331,662,943.46 348,835,607.29 工程施工 25,940,350.80 29,214,213.35 开发产品 195,210,599.37 194,005,857.46 自制半成品 26,358.98 26,358.98 外购商品 162,411.39 减:存货跌价准备 11,189,925.33 10,893,996.83 合 计 585,215,599.85 600,500,019.48 ①存货期末数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21,530,988.72元,其中本期资本化金额为3,652,711.87元。 ②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将部分存货用于抵押借款,抵押情况详见附注8.14.1⑤、8.21、8.23.1②-③。 ③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0日与中国农业机械华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农机")签定了《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该公司将座落于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榕苑路15号内2号、3号厂房销售给华北农机,售价为36,760,800.00元,该协议约定,华北农机于2007年12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36,760,800.00元,该公司于2007年12月30日将房产交付华北农机。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已收到华北农机支付的预付房款14,460,800.00元,房产已交付华北农机使用。1-9号楼的土地证为一个,由于1号楼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号、3号厂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因此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只收到部分预付房款,未能取得买方的付款计划,公司销售2号、3号厂房的风险报酬并未转移,所以未确认收入及结转相应的成本。 ④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华苑一期AB座、4号楼、5号楼、9号楼、12号楼中的部分房产,面积合计为3,258.96平米,销售价格合计为12,092,839.00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已收到5,686,847.00元,上述房产已交付买方使用,由于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也未取得买方的付款计划,因此对于上述房产公司未确认收入及结转相应的成本。 8.6.1.1开发成本明细 项 目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年初数 期末数 科技园1号楼 2005年 2008年 325,100,000.00 311,883,891.22 315,053,728.46 科技园地下车库 2005年 2008年 16,343,965.00 16,343,965.00 16,343,965.00 绿色能源1-3#楼 2007年 2008年 94,768,100.00 20,607,751.07 265,250.00 合 计 348,835,607.29 331,662,943.46 8.6.1.2开发产品明细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科技园4-9#楼 2006年8月 6,124,082.70 6,124,082.70 科技园13-14#楼 2007年6月 47,370,031.49 6,694,668.76 40,675,362.73 科技园2-3#楼 34,288,277.46 34,288,277.46 科技园12#楼 45,509,847.08 697,917.29 44,811,929.79 科技园华苑一期 4,823,282.71 1,968,431.20 2,854,851.51 绿色能源2-3#楼 2007年12月 55,890,336.02 18,606,076.70 37,284,259.32 绿色能源1#楼 2008年6月 52,881,193.77 23,709,357.91 29,171,835.86 合 计 194,005,857.46 52,881,193.77 185,202,577.91 195,210,599.37 8.6.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回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数 转回额 转出额 库存商品 4,935,261.72 295,928.50 5,231,190.22 发出商品 70,341.18 70,341.18 原材料 5,888,393.93 5,888,393.93 合 计 10,893,996.83 295,928.50 11,189,925.33 公司2008年8月7日第四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对期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5,928.50元。 8.7长期股权投资 8.7.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对子公司的投资 对联营企业投资 38,511,855.47 2,745,709.55 41,257,565.02 对合营企业投资 150,000.00 150,000.00 0.00 其他股权投资 3,471,375.92 3,471,375.92 合 计 42,133,231.39 2,745,709.55 150,000.00 44,728,940.94 减:减值准备 3,019,571.61 3,019,571.61 净值合计 39,113,659.78 41,709,369.33 8.7.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天津证券培训研究中心 30,000.00 1.62 30,000.00 30,000.00 丹东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915,000.00 10.00 915,000.00 915,000.00 西安天大天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2,500.00 35.00 234,045.33 234,045.33 沈阳天大天财工程有限公司 240,000.00 20.00 150,904.31 150,904.31 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400,000.00 80.00 251,618.87 251,618.87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1,020,000.00 51.00 1,688,907.41 1,688,907.41 中原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0,900.00 200,900.00 200,900.00 合 计 3,208,400.00 3,471,375.92 3,471,375.92 8.7.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其中:分得的现金股利 期末数 安徽神州浩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00 50.00 150,000.00 150,000.00 小 计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104,400.13 40.00 10,094,691.41 2,668,762.05 12,763,453.46 北京盈智科数码有限公司 2,000,000.00 48.90 535,942.79 -100,199.83 435,742.96 丹东泷田电子有限公司 5,948,214.28 48.80 6,527,016.33 29,569.10 6,556,585.43 丹东永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9,212,028.66 48.78 11,873,386.58 -240,180.30 11,633,206.28 大连永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285,390.76 38.00 8,726,246.98 387,758.53 9,114,005.51 丹东鑫菊贸易有限公司 800,000.00 40.00 754,571.38 754,571.38 小 计 24,350,033.83 38,511,855.47 2,745,709.55 41,257,565.02 合 计 24,500,033.83 38,661,855.47 2,745,709.55 150,000.00 41,257,565.02 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天大天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安徽神州浩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清算,该公司未造成清算损失。 8.7.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丹东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915,000.00 915,000.00 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51,618.87 251,618.87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1,688,907.41 1,688,907.41 西安天大天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4,045.33 134,045.33 天津证券培训中心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3,019,571.61 3,019,571.61 8.8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一、原价合计 162,146,578.67 162,146,578.67 其中:房屋、建筑物 138,242,429.07 138,242,429.07 土地使用权 23,904,149.60 23,904,149.60 二、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合计 24,678,263.33 2,199,234.00 26,877,497.33 其中:房屋、建筑物 21,606,201.63 1,933,632.36 23,539,833.99 土地使用权 3,072,061.70 265,601.64 3,337,663.34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四、净值合计 137,468,315.34 135,269,081.34 其中:房屋、建筑物 116,636,227.44 114,702,595.08 土地使用权 20,832,087.90 20,566,486.26 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中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借款,详见附注8.14.1③、8.23.1①。 8.9固定资产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一、原价合计 490,656,480.73 5,131,368.46 29,500.00 490,656,480.73 其中:房屋、建筑物 251,960,286.56 114,023.50 252,074,310.06 机器设备 221,776,786.34 4,084,986.46 225,861,772.8 运输设备 11,700,885.29 416,085.00 12,116,970.29 其他设备 5,218,522.54 516,273.50 29,500.00 5,705,296.04 二、累计折旧合计 127,691,375.29 10,161,322.72 11,265.42 137,841,432.59 其中:房屋、建筑物 40,111,703.86 3,566,003.57 43,677,707.43 机器设备 80,691,118.95 5,583,572.50 11,265.42 86,263,426.03 运输设备 5,034,707.70 593,146.45 5,627,854.15 其他设备 1,853,844.78 418,600.20 2,272,444.98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69,905,588.53 69,905,588.53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69,803,988.49 69,803,988.49 运输设备 101,600.04 101,600.04 其他设备 四、账面价值合计 293,059,516.91 288,011,328.07 其中:房屋、建筑物 211,848,582.70 208,396,602.63 机器设备 71,281,678.90 69,794,358.28 运输设备 6,564,577.55 6,387,516.10 其他设备 3,364,677.76 3,432,851.06 ①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947,487.52元。 ②固定资产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光纤设备改良支出以及风叶模具完工所致。 ③公司及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将固定资产中的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抵押取得借款,详见附注8.14.1①-②、④、⑥-⑧。 8.10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预算数(万元)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 末 数 资金来源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额 其他减少额 丹东菊花DVD生产线 1200 90 10,477,348.82 3,019,359.70 13,496,708.52 自筹 房屋改造 324,823.50 600,000.00 124,323.50 500.00 800,000.00 自筹 UHT(UHP)系列高亮度、大屏幕投影电视光源产业化项目 2,672,969.85 2,672,969.85 自筹 光纤设备改良 1,641,414.00 1,641,414.00 自筹 模具 2,180,768.82 3,527,838.88 1,823,164.02 3,885,443.68 自筹 其他 384,544.97 170,770.89 555,315.86 自筹 合 计 16,040,455.96 8,959,383.47 1,947,487.52 500.00 23,051,851.91 ①期末在建工程丹东菊花DVD生产线项目中含资本化利息金额170,000.00元,其年初数中含资本化利息金额170,000.00元。 ②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8.11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一、原价合计 46,854,156.49 207,734.00 4,459,924.00 42,601,966.49 土地使用权 27,072,604.49 27,072,604.49 商标使用权 4,248,360.00 4,234,500.00 13,860.00 软件 9,294,192.00 207,734.00 225,424.00 9,276,502.00 专有技术 6,239,000.00 6,239,000.00 二、累计摊销额 15,127,933.14 1,119,495.11 4,459,924.00 11,787,504.25 土地使用权 2,929,721.84 300,806.76 3,230,528.60 商标使用权 4,238,842.98 693.00 4,234,500.00 5,035.98 软件 6,796,551.68 599,793.35 225,424.00 7,170,921.03 专有技术 1,162,816.64 218,202.00 1,381,018.64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土地使用权 商标使用权 软件 专有技术 四、账面价值合计 31,726,223.35 30,814,462.24 土地使用权 24,142,882.65 23,842,075.89 商标使用权 9,517.02 8,824.02 软件 2,497,640.32 2,105,580.97 专有技术 5,076,183.36 4,857,981.36 ①公司将上述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借款,详见8.14.1①-②、④、⑦-⑧。 ②期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8.12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原始发生额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租赁厂房改造 769,000.00 769,000.00 769,000.00 合计 769,000.00 769,000.00 769,000.00 8.13递延所得税资产 引起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应收款项 15,052,466.32 14,999,951.70 存货 1,620,988.16 1,620,988.16 长期投资 1,079,596.51 1,079,596.51 固定资产 10,455,929.19 10,455,929.19 预计负债 4,200,000.00 4,200,000.00 合 计 32,408,980.18 32,356,465.56 8.14短期借款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信用借款 抵押借款 149,640,000.00 176,490,000.00 质押借款 保证借款 27,000,000.00 33,350,000.00 委托借款 合 计 176,640,000.00 209,840,000.00 8.14.1抵押借款 ①公司2007年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借入5,115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18日,抵押物为座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A区5、9-11层,B区1-3层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截止2008年4月末,该项借款已全部归还。 2008年向该行借入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4月18日至2008年6月30日,抵押物为座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项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 ②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借入4,824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月8日至2008年1月7日,抵押物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A区地下1层、地上第12-18层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该项借款到期后办理了借款到期日为2008年11月6日的展期。 ③公司2007年8月24日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入2,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8月2日至2008年8月2日,抵押物为座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3号的配套楼、设备楼及车库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截止报告日已偿还110万元并办理了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2008年8月2日至2009年1月24日,目前该项借款余额为2,090万元。 ④公司2007年10月25日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入3,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0月25日至2008年9月27日,抵押物为座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北侧停车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座落于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的C区房产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报告期内偿还了抵押物为座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北侧停车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应的抵押贷款550万元并注销相关他项,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2,650万元。 ⑤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天津市西青区南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借入84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007年3月8日至2007年12月15日,抵押物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区迎水道150号D、E座的部分房屋。2007年12月19日,该项借款办理了借新还旧手续,借款期限为2007年12月19日至2008年11月25日,抵押物为1号楼B区801-810、901、903-905、908建筑面积合计为3,011.77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 ⑥2007年11月12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天津市西青区南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借入56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1月12日至2008年10月20日,抵押物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六层601-603、605-612、615-616、618-620合计建筑面积为1,496.7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抵押期限至2010年10月20日。 ⑦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借入1,17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07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4日,抵押物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1层102、103室,7层701、702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⑧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借入72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07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9日,抵押物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101、401-403、405-406、408、412-413、415-416、418-419、422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8.14.2保证借款 ①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借入3,735万元,2007年1月偿还400万元,并办理了借新还旧手续,借款期限为2007年2月16日至2008年1月15日,由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3,335万元。2008年2月偿还635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项借款余额为2,700万元。 ②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借入4,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1月8日至2008年1月7日,由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500万股追加作为质押担保,并进行了质押登记。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借款已全部偿还。 8.15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7,010,395.74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支出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到期承兑。 8.16应付账款 账龄结构 期末数 年初数 1年以内 99,691,172.90 107,270,430.11 1至2年 1,683,583.27 6,820,553.53 2至3年 394,455.84 96,404.03 3年以上 5,485,137.16 6,178,233.16 合 计 107,254,349.17 120,365,620.83 ①期末应付账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②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 8.17预收款项 账龄结构 期末数 年初数 1年以内 173,717,116.71 229,643,929.19 1至2年 42,844,647.94 41,552,663.65 2至3年 3,641,364.94 7,048,635.99 3年以上 9,366,983.71 3,687,202.72 合 计 229,570,113.30 281,932,431.55 ①期末预收款项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②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款项主要是尚未完工的工程预收的款项。 ③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登鸿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鸿捷")于2007年9月3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登鸿捷作为买受人向公司购买座落于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地上1层至16层,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预收人民币75,610,360.00元的款项。 8.18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0,002.54 20,088,573.02 20,231,793.79 116,781.77 二、职工福利费 108,908.90 108,908.90 三、社会保险费 95,361.28 1,632,025.60 1,722,185.85 5,201.03 其中:1.医疗保险费 521,051.44 521,051.44 2.基本养老保险费 88,300.62 989,971.82 1,078,272.44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4,897.57 69,770.82 71,105.35 3,563.04 5.工伤保险费 2,163.09 23,334.03 23,859.13 1,637.99 6.生育保险费 27,897.49 27,897.49 四、住房公积金 13,340.00 578,927.25 537,128.00 55,139.25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582,360.11 509,173.67 171,693.73 1,919,840.05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1,951,063.93 22,917,608.44 22,771,710.27 2,096,962.10 8.19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23,058,285.14 -23,903,799.37 营业税 -5,904,033.08 -3,074,361.76 企业所得税 -7,871,264.22 -9,156,412.33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4,232.78 -151,042.58 房产税 379,435.28 1,671,133.01 个人所得税 94,702.71 114,151.04 城镇土地使用税 273,966.60 273,966.60 印花税 306.69 土地增值税 -1,558,024.20 -847,181.60 教育费附加 -144,932.74 -53,128.30 防洪费 -54,477.87 -26,129.48 城市补偿费 5,024.00 地方教育费 9,532.83 其他 46,868.00 合 计 -38,130,437.92 -35,147,780.77 8.20其他应付款 账龄结构 期末数 年初数 1年以内 94,875,796.07 27,678,376.83 1至2年 30,979,609.43 7,290,656.83 2至3年 15,602,158.85 15,554,264.63 3年以上 14,832,472.62 14,354,114.12 合 计 156,290,036.97 64,877,412.41 ①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含应付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468,563.29元。 ②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141.26万元,增幅为140.90%,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登鸿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鸿捷")于2007年9月3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登鸿捷作为买受人向公司购买座落于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地上1层至16层,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预收人民币75,610,360.00元的款项。从预收款项转入其他应付款所致。该合同的履约情况详见11.6 8.2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信用借款 抵押借款 36,374,000.00 22,551,000.00 质押借款 保证借款 合 计 36,374,000.00 22,551,000.00 ①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6年11月6日至2008年11月6日,本报告期内已偿还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偿还2,400万元,该项借款余额为600万元。抵押物为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部分房产,同时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②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2,500万元,期限自2006年12月18日至2008年12月17日,以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10,732.78平方米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累计已偿还1,099.6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1,400.40万元。 ③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自2006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7日,以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4-9号楼部分房产及土地作抵押,累计已偿还4,845.3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154.70万元。 ④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2,300万元,期限自2007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4日,以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3,056.16平方米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累计已偿还817.7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1,482.30万元。 8.22其他流动负债 投资者名称 期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国有法人股股东 2,496.00 2,496.00 应付股利 8.23长期借款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抵押借款 77,500,000.00 95,423,000.00 国债贴息补助资金地方转贷部分 3,200,000.00 3,200,000.00 合 计 80,700,000.00 98,623,000.00 8.23.1抵押借款 ①公司2007年8月24日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入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2日,抵押物为座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3号的综合楼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报告期内已偿还21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偿还350万元,该项借款余额为3,650万元。 ②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6年11月6日至2009年11月6日,抵押物为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部分房产,同时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③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借款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3月7日至2008年11月6日;5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07年3月7日至2009年11月6日,抵押物为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部分房产。累计已偿还9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100万元。 8.23.2国债贴息补助资金地方转贷部分320万元为公司的子公司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收到的丹东市财政局拨入款项。 8.24专项应付款 种 类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结转额 期末数 光盘驱动器及刻录机生产线 6,800,000.00 6,800,000.00 8.25预计负债 种 类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数 形成原因 与英国SGC的诉讼 23,000,000.00 23,000,000.00 诉讼 与日本信越化工的诉讼 209,230,256.67 209,230,256.67 诉讼 与天津英才科技的诉讼 5,000,000.00 5,000,000.00 诉讼 合 计 237,230,256.67 237,230,256.67 ①公司于2003年计提的与SGControlsLtd.之间MCVD预制棒、预制棒外包装层及光纤拉制制造工艺和设备合同纠纷或有损失2,300万元,由于本报告期内未实际支付此仲裁金额,故无变动。 ②2006年2月13日,公司接到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发出并确认的关于公司与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光纤预制棒采购合同及信用证纠纷案件的仲裁裁决书,公司被判向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支付29.28亿日元,并按迟付款年率6分计算利息,2005年度财务报告根据公司2006年3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对此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09,230,256.67元已反映在2005年度的营业外支出中,本报告期内该诉讼无新的进展。 ③预计负债中与天津英才科技的诉讼500万元为公司与天津英才投资公司关于天津天大天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而计提的详见附注11.4、11.5。 8.26股本 单位:股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0,001,473 30,001,473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9,987,630 29,987,63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13,843 13,843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及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0,001,473 30,001,473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2,753,079 92,753,07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2,753,079 92,753,079 三、股份总数 122,754,552 122,754,552 8.27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股本溢价 114,548,581.00 114,548,581.00 其他资本公积 43,175,782.66 43,175,782.66 合 计 157,724,363.66 157,724,363.66 8.28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7,998,825.14 17,998,825.14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17,998,825.14 17,998,825.14 8.2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一、上年年末余额 -35,572,003.10 -62,311,528.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检查调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数 -35,572,003.10 -62,311,528.31 加:净利润 -1,834,946.62 26,739,525.21 盈余公积补亏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转作股本的股利 三、期末未分配利润 -37,406,949.72 -35,572,003.10 8.3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210,767,218.77 226,357,473.37 148,776,041.76 157,692,110.74 其他业务收入 9,825.00 合 计 210,777,043.77 226,357,473.37 148,776,041.76 157,692,110.74 8.30.1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业务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光通信网络产品 45,413,195.20 3,694,887.18 39,886,844.13 3,739,242.93 5,526,351.07 -44,355.75 软件产品 7,378,153.84 7,651,029.91 1,884,050.14 4,343,177.63 5,494,103.7 3,307,852.28 电子产品 184,816.38 1,016,866.84 1,481,316.14 1,204,537.00 -1,296,499.76 -187,670.16 商品 12,088,922.94 1,288,699.23 11,646,952.54 1,207,693.39 441,970.40 81,005.84 工程 31,883,188.08 35,011,401.19 30,348,999.77 32,552,516.17 1,534,188.31 2,458,885.02 房租 9,605,024.21 9,354,636.25 4,805,077.80 4,157,328.64 4,799,946.41 5,197,307.61 酒店 18,181,390.99 13,819,346.57 6,201,960.96 2,961,771.62 11,979,430.03 10,857,574.95 技术服务 3,331,164.21 4,734,139.00 844,388.42 1,285,548.06 2,486,775.79 3,448,590.94 房地产 82,701,362.92 149,786,467.20 51,676,451.86 106,240,295.30 31,024,911.06 43,546,171.90 合 计 210,767,218.77 226,357,473.37 148,776,041.76 157,692,110.74 61,991,177.01 68,665,362.63 8.30.2按地区分布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生产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天津地区 208,949,420.40 224,209,614.59 146,339,997.80 155,773,263.00 62,609,422.6 68,436,351.59 丹东地区 1,817,798.37 2,147,858.78 2,436,043.96 1,918,847.74 -618,245.59 229,011.04 合计 210,767,218.77 226,357,473.37 148,776,041.76 157,692,110.74 61,991,177.01 68,665,362.63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为81,095,372.84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38.47%。 8.31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计缴标准 营业税 6,011,925.95 9,456,728.19 按应纳税营业额的5% 城建税 512,878.83 754,608.81 按应交流转税额的7% 教育费附加 219,845.28 323,722.68 按应交流转税额的3% 防洪费 23,774.70 87,512.14 按应交流转税额的1% 土地增值税 798,785.27 1,482,155.93 按营业收入的1% 地方教育费 485.01 合 计 7,567,695.04 12,104,727.75 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53.70万元,减幅为37.4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收入减少导致营业税及相应的附税减少所致。 8.32财务费用 类 别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利息支出 12,009,709.81 10,854,663.81 减:利息收入 100,977.22 2,131,851.22 加:汇兑损失 30,669.81 1,788.34 减:汇兑收益 61.66 其他 125,018.41 119,264.80 合 计 12,064,420.81 8,843,804.07 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22.06万元,增幅为36.42%,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竣工状态利息支出不能资本化,以及公司经营活动占用资金较多,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8.33资产减值损失 类 别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坏账损失 328,962.82 3,600,291.45 二、存货跌价损失 295,928.50 -949,152.37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624,891.32 2,651,139.08 8.34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股权转让收益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3,038,851.08 695,939.76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17,504,458.68 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收益 92,578.69 其他 1,275,000.00 清算收益 -17,581.69 合 计 3,131,429.77 19,457,816.75 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收益是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出售股票收益。 8.35营业外收入 类 别 本 期 数 上年同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52,442.5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52,442.5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捐赠利得 税款返还 其他 24,347.50 11.33 合 计 24,347.50 152,453.83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81万元,减幅为84.03%,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的子公司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将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8.36营业外支出 类 别 本 期 数 上年同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134.5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134.58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105,500.00 非常损失 盘亏损失 罚款支出 2,941.00 240,036.10 延期交房补偿金 367,853.65 预计负债 其他 431,131.40 合 计 917,560.63 240,036.10 ①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四川汶川地震捐款。 ②违约金为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由于竣工验收的延期导致了公司未能如期交房而给予客户的补偿款。 ③其他为公司因销售软件大厦B区造成与租户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支付补偿款426,131.40元。 ④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7.75万元,增幅为2.82倍,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支付解约补偿金及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由于延期交房而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所致。 8.37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64,027.67 10,739,732.25 递延所得税费用 -52,514.62 -566,808.79 合 计 1,711,513.05 10,172,923.46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6.14万元,减幅为83.18%,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造成利润总额下降导致所得税减少所致。 8.38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134.58 9,671,036.6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投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883,078.55 -240,024.77 职工福利费余额冲减管理费用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小 计 -893,213.13 9,431,011.86 所得税的影响 -94,233.60 -1,658.17 扣除所得税后的影响 -798,979.53 9,432,670.0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679,208.54 9,121,945.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19,770.99 310,724.85 8.3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8.39.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 期 数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70 -0.70 -0.0149 -0.0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44 -0.44 -0.0094 -0.0094 上年同期数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6 4.45 0.0876 0.08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66 0.68 0.0133 0.0133 8.39.2计算过程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34,946.62 10,755,670.40 非经常性损益 -679,208.54 9,121,945.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5,738.08 1,633,725.22 年初净资产 262,834,494.96 236,166,212.49 本期净利润 -1,834,946.62 10,755,670.40 资本公积增加 本期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214.09 期末净资产 260,997,334.25 246,921,882.89 年初股本 122,754,552.00 122,754,552.00 期末股本 122,754,552.00 122,754,552.00 8.4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主要项目 金 额 收到往来款等 694,526.14 收到的政府补贴 2,100,000.00 存款的利息收入 100,977.22 合 计 2,895,503.36 8.4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主要项目 金 额 支付往来款等 25,898,830.28 销售及管理费用等 23,585,537.31 合 计 49,484,367.59 8.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 期 数 上年同期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269,545.66 5,918,492.34 17,940,031.44 -10,450,323.22 加:资产减值准备 624,891.32 850,571.32 2,651,139.08 -516,926.7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030,393.24 5,559,347.30 10,026,878.27 7,211,690.07 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1,385,096.75 566,408.40 917,321.69 385,489.2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69,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52,442.5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0,134.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0 财务费用 10,414,651.41 7,617,823.76 11,031,884.95 10,335,726.07 投资损失 -3,131,429.77 -5,118,562.22 -19,457,816.75 -2,152,81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52,514.62 -127,585.70 -566,808.79 77,53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存货的减少 23,256,254.23 9,451298.04 -96,923,273.84 -10,752,226.1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1,400,055.65 10,595,715.93 -6,311,130.78 727,190.0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4,445,241.38 13,560,214.28 11,818,315.11 9,748,141.94 预计负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1,634.45 48,873,723.45 -68,721,017.12 4,613,486.6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数 29,348,534.28 2,936,102.67 334,623,409.03 138,367,196.56 减:现金的年初数 85,183,087.86 15,604,214.27 342,290,152.75 241,034,844.0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数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数 加:因合并范围变化的现金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834,553.58 -12,668,111.60 -7,666,743.72 -102,667,647.53 9.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9.1应收账款 9.1.1按账龄结构 账龄结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2,224,581.52 76.53 70,125,657.52 81.34 1至2年 0 2至3年 0 1,409,202.00 1.63 422,760.60 3至4年 5,579,565.00 8.18 2,789,782.50 4,759,363.40 5.52 2,379,681.70 4至5年 0 0 76,552.50 0.09 38,276.25 5年以上 0 0 全额计提 10,430,878.10 15.29 10,430,878.10 9,841,877.70 11.42 9,841,877.70 合 计 68,235,024.62 100.00 13,220,660.60 86,212,653.12 100.00 12,682,596.25 净 值 55,014,364.02 73,530,056.87 9.1.2按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61,352,952.72 89.91 6,761,369.10 77,924,252.72 90.39 6,479,528.7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0 0 0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6,882,067.90 10.09 6,459,291.50 8,288,400.40 9.61 6,203,067.55 合 计 68,235,020.62 13,220,660.60 86,212,653.12 100.00 12,682,596.25 9.1.3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明细 单位名称 期末数 占该项目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49,637,700.52 72.74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250,000.00 3.30 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公司光电缆厂 3,409,326.20 5.00 50 1,704,663.10 天财金朝上海公司 2,927,630.00 4.29 100 2,927,630.00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 1,998,448.00 2.93 50 999,224.00 天津明肽超市 1,129,852.00 1.65 100 1,129,852.00 合 计 61,352,956.72 89.91 6,761,369.10 ①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②欠款前五名合计60,223,104.72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88.26%。 9.2其他应收款 9.2.1按账龄结构 账龄结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6,542,299.62 34.96 19,228,952.88 22.06 1至2年 1,835,547.05 1.76 18,008.71 1,776,742.80 2.04 12,128.28 2至3年 6,003.09 0.01 1,800.93 3.09 0.00 0.93 3至4年 45,000.00 0.04 0 68,000.00 0.07 11,500.00 4至5年 67,002.84 0.06 33,501.42 72,206.76 0.08 36,103.38 5年以上 5,000,000.00 4.78 0 5,000,000.00 5.74 全额计提 61,045,522.27 58.39 61,045,522.27 61,022,522.27 70.01 61,022,522.27 合 计 104,541,374.87 100.00 61,098,833.33 87,168,427.80 100.00 61,082,254.86 净 值 43,442,541.54 26,086,172.94 9.2.2按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96,273,325.74 92.09 53,518,956.52 78,459,380.70 90.01 53,518,956.5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0 0 0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8,268,049.13 7.91 7,579,876.81 8,709,047.10 9.99 7,563,298.34 合 计 104,541,374.87 100.00 61,098,833.33 87,168,427.80 100.00 61,082,254.86 9.2.3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名称 期末数 占该项目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天津天大天财商贸自动化有限公司 26,770,000.00 25.61 100 26,770,000.00 天津天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9.56 100 10,000,000.00 天津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865,370.17 9.44 0 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9,639,235.04 9.22 0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7,900,000.00 7.56 0 天财金朝有限公司 7,420,222.22 7.10 100 7,420,222.22 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4.78 0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4,401,575.39 4.21 100 4,401,575.39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3,080,000.00 2.95 0 渤海证券有限公司 3,000,000.00 2.87 0 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有限公司 2,614,304.01 2.50 0 北京天财长江有限公司 2,522,276.00 2.41 2,522,276.00 宏福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04,882.91 2.30 2,404,882.910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1,655,460.00 1.58 0 合计 96,273,325.74 92.09 53,518,956.52 欠款前五名合计67,174,605.21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61.39%。 9.3长期股权投资 9.3.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对子公司的投资 259,607,154.57 259,607,154.57 对联营企业投资 10,630,634.20 2,568,562.22 13,199,196.42 其他股权投资 2,556,375.92 2,556,375.92 合 计 272,794,164.69 2,568,562.22 275,362,726.91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197,310.06 7,197,310.06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265,596,854.63 268,165,416.85 9.3.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 4,250,000.00 85.00 4,250,000.00 4,250,000.00 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7,600,000.00 77.68 77,600,000.00 77,600,000.00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00 96.77 60,000,000.00 60,000,000.00 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 14,190,000.00 56.76 14,190,000.00 14,190,000.00 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 21,000,000.00 52.50 21,000,000.00 21,000,000.00 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有限公司 1,800,000.00 90.00 1,800,000.00 1,800,000.00 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 8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827,730.00 100.00 827,730.00 827,730.00 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00 45.00 9,000,000.00 9,000,000.00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64,512,375.21 59.98 64,512,375.21 64,512,375.21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5,227,049.36 51.00 5,227,049.36 5,227,049.36 小 计 259,207,154.57 259,607,154.57 259,607,154.57 天津证券培训研究中心 30,000.00 1.62 30,000.00 30,000.00 中原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0,900.00 200,900.00 200,900.00 西安天大天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2,500.00 35.00 234,045.33 234,045.33 沈阳天大天财工程有限公司 240,000.00 20.00 150,904.31 150,904.31 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400,000.00 80.00 251,618.87 251,618.87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1,020,000.00 51.00 1,688,907.41 1,688,907.41 小 计 2,293,400.00 2,556,375.92 2,556,375.92 合 计 261,500,554.57 262,163,530.49 262,163,530.49 9.3.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其中:分得的现金股利 期末数 北京盈智科数码有限公司 2,000,000.00 48.90 535,942.79 -100,199.83 435,742.96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 10,094,691.41 2,668,762.05 12,763,453.46 合 计 6,000,000.00 10,630,634.20 2,568,562.22 13,199,196.42 9.3.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51,618.87 251,618.87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1,688,907.41 1,688,907.41 西安天大天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4,045.33 134,045.33 天津证券培训中心 30,000.00 30,000.00 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 894,375.41 894,375.41 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 1,075,333.16 1,075,333.16 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 1,925,100.85 1,925,100.85 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 515,279.66 515,279.66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682,649.37 682,649.37 合 计 7,197,310.06 7,197,310.06 9.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18,511,334.06 19,882,926.34 86,495,145.11 9,541,505.69 9.4.1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业务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光通信网络产品 45,413,195.20 3,694,887.18 39,886,844.13 3,739,242.93 商品 30,481.54 21,363.25 工程 1,623,931.62 1,623,931.62 房租 8,657,528.21 9,348,136.25 4,292,866.37 4,156,967.89 技术服务 5,798,510.65 5,185,489.75 房地产 58,642,100.00 42,315,434.61 合 计 118,511,334.06 19,882,926.34 86,495,145.11 9,541,505.69 ①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为66,574,791.23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56.18%。 ②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862.84万元,增幅496.05%,主要是由于本期对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销售光纤产品及公司开发的绿色能源项目本报告期内全部完工并实现收入所致。 ③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695.36万元,增加8.07倍,主要是由于本期向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销售光纤产品,及公司开发的绿色能源项目本报告期内全部完工并实现收入所致。 9.5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股权转让收益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2,568,562.22 877,813.59 清算收益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 2,550,000.00 1,275,000.00 合 计 5,118,562.22 2,152,813.59 ①其他投资收益是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按成本法核算)本报告期分红5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确认投资收益255万元。 ②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96.57万元,增幅为137.76%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分红所致。 10.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0.1关联方关系 10.1.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销售代理 第一大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及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交电、化工、电讯器材、制冷空调设备、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保安监控器材生产、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服务;进出口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丹东天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丹东市 制造、销售:照明电器、灯用电器附件、灯用气体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合斌 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 天津市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际贸易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田 霞 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子产品、文教用品、纸张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修理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田 霞 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批发兼零售;报税机具、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税控打印机制造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张瑞祥 天津神州运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 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报税机具、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税控打印机批发兼零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张瑞祥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电子信息技术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新型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技术及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房地产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为准)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玉 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风力发电机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机叶片制造。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市 制造:电视机、电子信息产品、电力载波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显示器及相关技术的咨询开发;包装物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电子产品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有限公司 天津市 住宿、餐饮、保龄球(以许可证为准);健身等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电子信息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批发兼零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马丰宁 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 天津市 成人、青年初、中、高级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术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张瑞祥 10.1.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300.00 22,300.00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6,200.00 6,200.00 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990.00 9,990.00 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天津神州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125.00 125.00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 2,500.00 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4,811.69 4,811.69 丹东天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54.00 354.00 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 120.00 120.00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10万美元 10万美元 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10,200.00 10,200.00 天津天大天财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50.00 50.00 北京天大天财科贸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10.1.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98.76 24.43 2,998.76 24.43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96.77 6,000.00 96.77 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760.00 77.68 7,760.00 77.68 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3,200.00 80.00 3,200.00 80.00 天津神州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80.00 64.00 80.00 64.00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510.00 51.00 510.00 51.00 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 425.00 85.00 425.00 85.00 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 2,100.00 52.50 2,100.00 52.50 天津泰科特科技有限公司 1,419.00 56.76 1,419.00 56.76 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3,441.69 71.52 3,441.69 71.52 丹东天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30.10 65.00 230.10 65.00 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有限公司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 120.00 100.00 120.00 100.00 天大天财(香港)有限公司 10万美元 100.00 10万美元 100.00 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45.00 900.00 45.00 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 6,118.00 59.98 6,118.00 59.98 10.1.4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本企业持股比例%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1000万元人民币 40.00 40.00 86,045,183.46 54,136,549.82 60,322,233.98 6,671,905.12 北京盈智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409万元人民币 48.90 48.90 1,091,925.05 200,835.14 -204,907.62 丹东泷田电子有限公司 丹东市 15,475万日元 48.80 48.80 18,991,005.85 4,122,862.09 19,986,342.26 833,967.78 丹东永井塑料有限公司 丹东市 1,998.80万元人民币 48.78 48.78 37,257,925.84 9,620,699.31 28,856,891.91 -719,755.82 大连永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市 242.55万美元 38.00 38.00 82,125,027.88 39,406,414.17 76,026,901.13 2,144,038.43 丹东鑫菊贸易有限公司 丹东市 200万元人民币 40.00 40.00 814,689.83 128,261.37 10.1.5其他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天津市荣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 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代理等 受同一股东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吴行艳 天津鑫铭智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智能电表、数据集中器制造。 受同一股东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程绍国 天津鑫茂钜业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 批发兼零售:百货、日用杂品、服装、建材、家具等。 受同一股东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刘同讯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市 机电设备安装、消防报警设备安装、线路安装、建筑装饰 受同一股东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吴行艳 天津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 天津市 餐饮服务、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等。 受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荣 天津四方企划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 广告、计算机软件、现代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等。 受关联自然人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杜 娟 天津市鑫刚高分子涂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 新材料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等。 受关联自然人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玉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 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等。 受关联自然人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杜克玉 天津鑫茂亚健康医疗门诊部 天津市 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口腔科治疗(以许可证为准)。 受关联自然人控制 个人独资企业 杜 娟 10.2关联交易 10.2.1提供劳务 项 目 本 期 数 上年同期数 金 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比重% 金 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比重%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62 1,500,000.00 16.03 10.2.2担保 10.2.2.1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借入2,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7年2月16日至2008年1月15日,由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 10.2.2.2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借款7,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06年11月6日至2008年11月6日,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06年11月6日至2009年11月6日,抵押物为位于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部分房产所有权作抵押,同时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提供了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本报告期内偿还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已偿还2,400万元,借款余额为4,600万元。 10.2.3委托经营 10.2.3.1 2003年8月1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将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所有的鑫茂新技术中心大厦一层原值为6,268,062.37元的整体房产委托给鑫苑大酒楼经营管理,双方依据经营利润进行分成,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因上述委托资产经营产生净利润的50%。 10.2.3.2 2004年7月1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将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所有的鑫茂新技术中心大厦四层、六层的原值为11,824,253.66元的整体房产委托给鑫苑大酒楼经营管理,双方依据经营利润进行分成,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因上述委托资产经营产生净利润的50%。 10.2.3.3 2005年11月1日,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天津鑫茂亚健康医疗门诊部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将鑫茂科技园所有的鑫茂新技术中心大厦六层的原值为1,459,402.50元部分房产委托亚健康门诊部经营管理,双方依据经营利润进行分成,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因上述委托资产经营产生净利润的50%。 由于经营状况欠佳,上述合作经营单位尚未产生效益,因此在报告期内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未获得经营收益。 10.2.4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表项目 企业名称 期末数 比例% 年初数 比例% 应收账款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7,386,976.263 6.80 5,760,995.13 4.84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8,852.05 0.64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09,968.63 0.75 天津市荣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5,583.80 0.16 合 计 9,071,380.743 8.35 5,760,995.13 4.84 其他应收款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 0.23 300,000.00 0.30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4,100.00 0.02 24,100.00 0.02 合 计 324,100.00 0.25 324,100.00 0.32 预付款项 天津市荣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 0.19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00 0.89 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00 0.89 天津四方企划发展有限公司 200,554.18 0.37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60,000.00 0.11 合 计 1,550,000.00 1.97 260,554.18 0.48 应付账款 天津鑫茂钜业商贸有限公司 84,939.03 0.07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22,414.50 0.10 天津荣罡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03,223.68 0.10 206,447.37 0.17 合 计 103,223.68 0.10 413,800.90 0.34 其他应付款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68,563.29 0.30 2,582,628.75 3.98 天津市鑫刚高分子涂料有限公司 150,000.00 0.23 天津市鑫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0.01 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15,299.58 0.33 515,299.58 0.79 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000.00 0.06 天津鑫苑大酒楼有限公司 200,000.00 0.13 200,000.00 0.31 合 计 1,193,862.87 0.77 3,485,928.33 5.37 11.或有事项 (1)公司于2000年10月向英国SGC公司定购生产加工设备,由于SGC方未能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公司已撤回预付款和相关信用证。2002年3月1日,SGC公司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公司在接到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后,于2002年5月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请求,要求SGC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003年度,公司根据案情的发展及律师法律意见书,计提了预计负债2,300万元。 2004年6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2004)中国贸仲沪裁字第084号裁决书]:SGC公司赔偿公司1,255,877英镑,公司赔偿SGC公司2,511,754英镑,双方赔偿金额冲减后,公司须赔付SGC公司1,255,877英镑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本案仲裁请求部分的仲裁费为人民币775,700.00元,公司负担542,990.00元,反请求仲裁费768,900.00元全部由公司承担。 2004年7月23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004年10月9日,英国SGC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04年11月10日向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2004)一中执通第928号]。 2006年4月20日,公司再次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补充说明,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 200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5年内以每年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额度向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信越公司")采购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原材料和相应的生产设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决定,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于2001年3月23日签订基础买卖合同《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买卖产品为:匹配型单模光纤预制棒;履约期限: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支付方式为:买方以不可撤销的循环信用证方式向受益人卖方支付产品货款;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等额外汇的光纤预制棒采购合同;开证行及保兑行均为第三方中信实业银行(现已更名为"中信银行")。 自2001年至2004年末,公司采购光纤预制棒的总金额为3,853,474,609.00日元,折合人民币247,861,310.29元。 2003年12月31日,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日本信越公司利用信用证进行合同欺诈,请求判令:1、《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无效并终止履行;2、原告依该基础买卖合同约定的以自动循环信用证支付方式向被告的付款终止履行,第三人开证行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予以止付。并相应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判令:1、《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无效并终止履行;2、原告依该基础买卖合同约定的以自动循环信用证支付方式向被告的付款终止履行,第三人开证行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予以止付。并相应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2004年1月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津高发四初字第1号裁定如下:冻结公司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号为30000LC0100006的"匹配型单模光纤预制棒"产品自动循环信用证项下2004年1月7日以后的全部款项,上述款项中止支付。 2004年3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日本信越公司的管辖异议;2004年5月31日,日本信越公司向最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2004年8月31日,最高院对此案管辖权做出终裁裁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之间的信用证欺诈止付纠纷享有管辖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纠纷不享有管辖权。 2005年2月1日,日本信越公司向日本商事仲裁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175,200万日元,2005年8月31日,日本信越公司变更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292,800万日元。日本商事仲裁会已于2005年9月15日对该仲裁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6年2月13日,公司接到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2005年12月6日的发出并确认的关于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光纤预制棒采购合同及信用证纠纷案件的仲裁裁决书,公司被判向日本信越公司支付29.28亿日元,并按迟付款年率6分计算利息。 根据公司2006年3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机构的分析意见,公司董事会决议对此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09,230,256.67元,并计入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 由于中国和日本均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日本信越公司可直接要求公司履行赔付义务,或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的仲裁裁决。尽管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但公司考虑到该案涉及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尽全力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一切可能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在日本信越公司尚未到中国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抢先于2006年3月21日正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不予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天津市高院裁定对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所做出的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经过多方努力,2006年3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使得日本信越公司只能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而不能向其他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目前该不予承认和执行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由于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拒绝了日本信越公司关于确认《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继续有效和信越方无欺诈行为的请求。同时公司认为,与日本信越公司签约后一段时间该同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其间虽应公司要求三次修改合同,但日本信越公司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降价,调整后的采购价格仍比国际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高出一倍以上。日本信越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迫使公司签订的这一合同,明显失公平,价格条款存在欺诈,违反了国际贸易的公平原则,也违反了我国立法的根本原则。该合同的执行,已导致公司产生了巨额直接损失,同时,由于信用证的开立和支付,导致公司237,994,074.20元资金被质押,公司的现金流受到严重不良影响。如不尽快终止这一合同,公司的损失还将进一步加大。 因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于2006年8月1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签订的"单模匹配型光纤预制棒"产品之《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及相应三次合同修改无效、撤销并终止履行,同时判令日本信越公司赔偿公司因履行该合同所受到的直接损失人民币20,183,638.60元。 2006年12月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2006)一中院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自2004年1月2日起,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签订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及三次修改协议予以解除;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928.00元由被告负担。 2007年2月1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日本信越公司民事上诉状,请求天津市高级人法院依法撤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院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就本案的起诉,并请求判决由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2007年3月1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上诉,并于2007年4月17日向公司下达了(2007)津高民四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日本信越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0,928元人民币,由上诉人日本信越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7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请求撤销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之间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案号为(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号),同时申请撤销(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号关于信用证中止支付的民事诉讼保全裁定,并申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信用证号为30000LC0100006的"匹配型单膜光纤预制棒"产品自动循环信用证,裁定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立刻释放公司就该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开证保证金和备用贷款抵押物。 2007年5月9日,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公司撤回起诉。同时向公司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同时下达(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2日作出的(2004)津高民四初字第1号对30000LC0100006号信用证项下款项中止付款的裁定。该裁定书认为: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签订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及三次修改协议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津高民四终字第53号判决书判令解除,依据该协议由公司申请、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于2001年3月23日开立、以日本信越公司为受益人的30000LC0100006号自动循环信用证已无履行之必要,故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在该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应予解除,第三人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应相应释放30000LC0100006号信用证项下的开证保证金和备用贷款抵押物给公司。 在该裁定下达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已释放全部开证保证金及利息243,698,075.25元;同时中信银行已全部释放备用贷款抵押物。 目前,对日本东京商事仲裁协会2005年12月6日的仲裁裁决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已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作为公司与日本信越公司法律纠纷审理过程中新出现的重大法律事实提交给审理法院。 (3)公司于2006年9月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光电缆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409,202元人民币,并承担违约责任。 2007年1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一中院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光电缆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409,202.00元;二、被告安徽天大企业集团光电缆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1月31日至实际偿付日止以本金1,409,202.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7,847.00元由被告承担。上述给付事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上诉期内被告未提出上诉,亦未履行判决内容。 2007年4月2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上述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规定的比例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 (4) 2001年6月29日,天津市英才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英才投资公司")向公司的原子公司天津天大天财商贸自动化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7月7日,天津天大天财商贸自动化有限公司依法将上述500万元债权及基于该债权享有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公司。 2005年7月14日,公司诉英才投资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500万元。 2006年7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二中民二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英才投资公司返还公司人民币500万元,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英才投资公司承担。 之后英才投资公司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6年12月4日做出(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承担。 2007年4月2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正积极采取执行措施。 截止2005年末,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07年度的会计处理详见11.5。 (5) 2000年6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才投资公司")签订《关于天津天大天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英才投资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天津天大天久科技有限公司500万股份,总价款1,000万元。英才投资公司先后于2000年6月、2000年12月分两次全额支付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上述500万股份已按约过户给英才投资公司。 2005年6月15日,英才投资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2000年12月该公司支付的第二笔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06年1月2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之后英才投资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8年2月2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撤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二、改判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预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付清,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41,591元,由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5,000元,天津市英才投资有限公司承担6,5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591元,双方各自承担金额同上。现上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前款案件中的生效判决,公司对英才投资公司享有5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并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尽管两案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但鉴于两案诉讼标的额相同。公司正在对上述两案进行执行和解工作。 公司2007年度针对11.4中所计提的500万元坏账准备予以转回,就本案计提500万元预计负债,因此上述两案的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新的损失。 (6)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与天津登鸿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鸿捷公司")于2007年9月3日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科技园公司将座落于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地上1层至16层30,630.61平方米的房产销售给登鸿捷公司,总房款为189,144,017.00元,科技园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登鸿捷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登鸿捷公司将分期支付房款。登鸿捷公司于2007年9月4日向科技园公司支付了部分首付款74,610,360.00元,加上合同签订前支付的1,000,000.00元的定金,科技园公司共收到登鸿捷公司支付的房款75,610,360.00元。 双方因实施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将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酒店商业用地过程时,遭遇了法律禁止性的障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无效。 双方未按约定完成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网的网上签约手续并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合同备案。科技园公司未向登鸿捷公司交付商品房,登鸿捷公司亦未向科技园公司支付剩余房款。 2008年4月30日,登鸿捷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继续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合同,科技园公司支付登鸿捷购房款利息2,838,167.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382,359.50元,2008年5月5日,天津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登鸿捷公司的仲裁申请。2008年5月6日,登鸿捷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科技园公司的银行存款88,830,886.5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3日下达了"(2008)一中立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08年5月14日实际查封了科技园公司座落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4-9号厂房及1号楼部分房产,账面金额合计为57,181,299.64元。 科技园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主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科技园公司返还登鸿捷公司已付的房款,登鸿捷公司赔偿房屋占压损失5,895,802元。2008年5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起诉,并于2008年5月20日向天津仲裁委员会发出"(2008)一中园初字第63号《通知书》,通知天津仲裁委员会终止仲裁。 2008年7月10日科技园公司与登鸿捷就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科技园公司和登鸿捷公司在签订《和解协议》的同时另行签署新《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登鸿捷公司购买科技园公司位于坐落于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1号楼地上八层至十八层约13,730.62平方米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每平方米价格为人民币5,434元。 2)、商品房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后,科技园公司和登鸿捷公司即刻将上述新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合同备案,且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3)、新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登鸿捷公司即刻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撤销[2008]津仲字第95号仲裁案并申请解除剩余的财产保全。与此同时,科技园公司即刻向一中院撤销(2008)园民初字第63号诉讼案。 4)、新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完成后,《和解协议》开始生效,且科技园公司和登鸿捷公司在《和解协议》日前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意向书等,包括"买卖合同"但不包括本《和解协议》和"新买卖合同",于网签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终止。 5)、双方承诺均不再就本案争议针对对方向任何法院、司法机关及/或仲裁机构寻求任何方式的法律救济。 11.7担保事项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除10.2.4.1所述为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12.承诺事项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1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3.1公司于2008年2月3日与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签订了"榕苑路1号软件大厦B区房地产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软件大厦B区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转让价格共计117,477,961元。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24,222.26平方米,原值为55,372,135.98元、净值为46,992,924.20元;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312.59平方米,账面原值为7,196,123.73元、净值为6,543,142.11元。转让合同签署后,买卖双方各自履行相关报告审批手续,经批准后,转让合同正式生效。公司2008年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08年2月20日召开的二○○八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上述事项的议案。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支付的70%购房款82,234,572.70元。 13.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08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5次会议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08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6号)、《关于核准豁免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7号)、《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782号)。(详见14.1) 14.其他重要事项 14.1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天津市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100%股权、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30.02%股权(目前公司已持有其59.98%的股权)拟认购不低于发行总量的25%。 200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08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5次会议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08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6号)、《关于核准豁免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7号)、《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782号)。 2008 年7 月18 日,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8,786,9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2.18%;1,899,70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7.77%; 5,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 14.2.1 2007年9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49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鑫茂集团在该公司的4,0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4.2.2 2007年11月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的社会法人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鑫茂集团在该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4.2.3 2008年7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鑫茂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为鑫茂集团在该行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目前,鑫茂集团累计质押股份27,987,630股(其中10,495,670股作为股改对价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3.33%,占公司总股本的22.80%。 15.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计提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93,992,373.82 94,321,336.64 其中:应收账款 23,969,817.77 724,476.60 24,694,294.37 其他应收款 70,022,556.05 36,277.07 431,790.85 69,627,042.27 二、存货跌价准备 10,893,996.83 11,189,925.33 其中:库存商品 4,935,261.72 295,928.50 5,231,190.22 发出商品 70,341.18 70,341.18 原材料 5,888,393.93 5,888,393.93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19,571.61 3,019,571.61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9,905,588.53 69,905,588.53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69,803,988.49 69,803,988.49 运输设备 101,600.04 101,600.04 八、工程物资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物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177,811,530.79 178,436,422.11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