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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通信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截止报告期末,
鉴于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每股0.05元(实际
可分每股0.01437元)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
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
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
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本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
为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违规担保行为,较好地控制了公司在对外
担保方面的风险,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 20,0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额为 20,0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
    2)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 0 元。
    3)公司没有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5)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
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强化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
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富通光纤光
缆(成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
【2021】第 318067 号),富通信息编制的《关于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反映了富通成都公司 2018 至 2020 年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富通成都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
行业绩补偿事项时,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合法
权益。本事项的审批程序合规,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
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勇军    郑万青      于永生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