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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通信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
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
能,积极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方变更<声明与承诺>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七项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
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
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
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
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
况。”并出具了《监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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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了《监事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
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监事,
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八项议案,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5、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
案》,并出具了《监事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
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2018 及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因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 2018 及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
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监事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
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
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豁免关联方履行承诺事项及出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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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该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与承诺人之间
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承诺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
相关事项时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和“本次豁免关联方履行承诺及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
护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
估机构进行了评估,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最终评估
结果公允,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次豁免关联方履行承诺及出售资产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9、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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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服务
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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