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前,收到了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 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原材料及产品质量, 有效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本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本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 避。 独立董事:郑勇军、郑万青、于永生 2021 年 7 月 6 日